索引号:014000650/2015-20306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 发文日期:2015-12-10 00:00:00 |
名 称:关于南京中山植物园北园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 文件编号:苏环验﹝2015﹞163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关于南京中山植物园北园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苏环验﹝2015﹞163号
江苏省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南京中山植物园:
你单位《南京中山植物园北园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附送的《南京中山植物园北园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环监字〔2015〕第066号)等材料收悉。我厅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以建构筑物整治建设为主,园区其它基础设施、园林建设列入中山植物园各年度日常工作范围。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1378平米,总建筑面积17780 平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11380平米,原地翻建建筑面积5400 平米,改扩建建筑面积1000 平米。建设内容包括拆除近明孝陵侧温室及平房等16处建筑,同时新建科技交流中心、实验楼、图书馆、游客服务中心、研究生公寓;翻建老温室为科普馆,翻建食堂、招待所为后勤服务中心,翻建药物园内平房为药研究中心,翻建盆景园内温室,并将生态楼及周边平房改扩建为观赏植物研究中心。2012年10月,委托南京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完成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2013年3月获我厅批复(苏环审〔2013〕47号),2013年7月开工,2015年5月,项目第一阶段即实验楼和图书馆投入运行。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排放,废水主要来自园内工作人员、研究人员和游客产生生活废水。生活废水包括餐厅废水及其他生活废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生活废水中餐厅废水由隔油池预处理,其它生活废水由化粪池预处理后再经WSZ-7.5FL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京江心洲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现阶段没有建设锅炉,后勤服务中心餐厅暂未建设。药研中心实验室试验过程中有少量试验废气产生,试验废气为微量瞬时排放,排放量很小,由活性炭吸附后经通风橱稀释从楼顶高空排放。
(三)噪声主要来源于空调外机组、通风橱以及社会活动噪声等,采用选择低噪声设备、设减震机座、设置告示牌、加强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四)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泔水及药研中心产生的废化学试剂、废空瓶、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处理。餐饮泔水收集后交由与其签订协议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处理。药研中心使用的化学试剂大部分为重复回收、循环使用,设置了专门的固废临时暂存场所,少部分使用后的废弃化学试剂分类装入专用的废弃试剂瓶(采用空试剂瓶)中集中收集后同废活性炭一并作为危废交由南京汇丰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统一处理。
三、验收调查结论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南京中山植物园北园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环监字〔2015〕第066号)表明,验收调查期间:
(一)地表水分别在江心洲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江心洲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500米和江心洲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1000米布设3个监测断面,pH值、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溶解氧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地下水分别于徐庄、黄马路及中山陵果园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氟化物、六价铬、硝酸盐和亚硝酸盐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Ⅰ类水标准;高锰酸盐指数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Ⅱ类水标准;氨氮、钙和镁总量(总硬度)和挥发酚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标准;废水污水接管口pH值、动植物油、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和紫霞湖自动站环境空气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一级标准。
(三)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四)核算结果表明植物园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悬浮物排放量(接管考核量)均达到接管协议。
(五)项目施工及运营对项目周围水域生态环境影响不大。从公众意见调查统计结果看,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满意度83%,基本满意17%。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第一阶段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经验收合格,同意项目第一阶段正式投入运行。
项目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在下一阶段施工过程中注意对现有林地的避让及破坏,避免导致水土流失,保证生态系统的完整与原样。
南京市环保局负责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