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5-20335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发文日期:2015-12-25 00:00:00
名 称:关于江苏成品油管道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江南干线、金陵—扬子联接线及配套的南京栖霞油库、镇江谏壁油库、江阴长山油库、无锡周泾巷油库改扩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文件编号:苏环验﹝2015﹞173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关于江苏成品油管道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江南干线、金陵—扬子联接线及配套的南京栖霞油库、镇江谏壁油库、江阴长山油库、无锡周泾巷油库改扩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5-12-25 00:00浏览次数:

苏环验﹝2015﹞173号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石油分公司:

  你公司《江苏成品油管道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江南干线、金陵—扬子联接线及配套的南京栖霞油库、镇江谏壁油库、江阴长山油库、无锡周泾巷油库改扩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附送的《江苏成品油管道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江南干线、金陵—扬子联接线及配套的南京栖霞油库、镇江谏壁油库、江阴长山油库、无锡周泾巷油库改扩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我厅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江苏成品油管道工程(新建江南干线、金陵—扬子联接线及配套的南京栖霞油库、镇江谏壁油库、江阴长山油库、无锡周泾巷油库改扩建)建设规模包括:江南管道全长366千米,设计输量为580万吨/年;金陵-扬子联接线全长20千米,设计输量为150万吨/年。江南干线起点为南京市栖霞油库,终点为苏州分输泵站。2008年4月由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2008年7月获我厅批复(苏环管〔2008〕152号)。2009年4月开工建设,2010年10月完成建设,2010年12月投入试生产。2015年11月,我厅对其超期试生产行为进行了处罚(苏环罚决〔2015〕第70号)。实际工程建设总投资额约12.6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约3352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72%。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生态环境

  施工期各施工场地设置了集水池、沉淀池、泥浆池等临时收集、处理装置,废水经临时处理后排放。控制了施工期物料装卸、运输、堆放、拌和等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施工场地土方采取了覆盖、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采用了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了作业时间。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进行管线开挖施工,施工后及时进行平整,恢复地貌。穿越河流、公路、铁路及其他敏感地段时,采取了顶管、定向穿越等先进的穿越方式,防止、减缓施工作业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废水排放及防治措施

  营运期主要水污染源为:油罐脱水、初期雨污水、地面冲洗水和生活污水。

  南京栖霞油库含油废水(包括油罐脱水、油罐清洗水、初期雨污水、地面冲洗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送南京炼油厂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送南京炼油厂污水处理站处理,经整改完成雨污分流改造。

  镇江谏壁油库含油废水经油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接管排放至镇江新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送镇江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江阴长山油库含油废水经油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接管排放至江阴清源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与油污水一并送江阴清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无锡周泾巷油库含油废水经油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接管排放至无锡市新城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送无锡市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各码头来港船舶压舱水和船舶废水(船舶舱底油污水、船员生活污水),全部由港口(海事)指定的环保接收船接收处理。

  (三)废气排放及防治措施

  营运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油品在油罐储存过程中的呼吸蒸发损耗、油品在装载过程中挥发损失的烃类气体,为无组织排放。主要防治措施包括:汽油储罐全部采用内浮顶罐;做好油罐的操作、维护和管理;采用下装式装车为主以降低油品装车损失等。

  (四)噪声及其防治措施

  噪声源主要为各类输油泵、消防泵,均选用符合环境噪声标准的产品。

  (五)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

  固体废物主要为:成品油油罐罐底废渣、废水处理设施的池底污泥及油库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成品油油罐罐底废渣、废水处理设施的池底污泥等危废按地域分别委托南京净之杰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镇江新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江阴市金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无锡市工业废物安全处置有限公司处理。暂存场地采取了防雨、防渗措施。

  (六)其他

  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沿线各市环保局备案,各油库区设置了事故池,对存在火灾、爆炸风险的生产装置及汽油等化学危险品储存区,配备了消防、报警装置,并在周边设置物料泄露应急截流沟。

  南京栖霞油库、江阴长山油库、无锡周泾巷油库储罐区和油品装卸区外围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镇江谏壁油库储罐区和油品装卸区外围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管道沿线距管线垂直距离8米范围内无居民。

  三、验收调查结论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如东—江都输气管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环监字〔2015〕第020号)表明,验收调查期间:

  (一)废水:谏壁油库油污水处理装置出口(S10)与生活污水接管口(S11)所监测的CODCr、石油类、悬浮物及动植物油日均浓度全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废水排放量、石油类、化学需氧量、氨氮年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长山油库油污水处理装置出口(S12)与生活污水接管口(S13)所监测的CODCr、石油类、悬浮物及动植物油日均浓度全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总磷符合接管标准要求;废水排放量、石油类、化学需氧量、氨氮年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周泾巷油库油污水处理装置出口(S14)与生活污水接管口(S15)所监测的CODCr、石油类、悬浮物及动植物油日均浓度全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总磷与氨氮符合接管标准要求。废水排放量、石油类、化学需氧量、氨氮年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对照项目环评报告,本次验收调查中有7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的部分氨氮、总磷超标,7个地下水监测点中有两处挥发酚超标,本项目污水全部接管处理,输油管道自试运行以来未发生泄漏和渗漏事故。

  (二)废气:调查范围内所设测点曹家村(Q1)、粮山村(Q2)、蒋家村(Q3)、庄前巷(Q4)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小时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的小时均值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南京栖霞油库、镇江谏壁、江阴长山、无锡周泾巷油库厂界无组织排放下风向各测点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镇江谏壁、江阴长山、无锡周泾巷油库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相对于环评监测时期均有所下降。

  (三)噪声:在4个油库周界共布设32个监测点,南京栖霞油库被南京炼油厂包围,为厂中厂,未监测其厂界噪声,镇江谏壁、江阴长山、无锡周泾巷油库厂界各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土壤环境:对照工程环评报告中土壤环境监测情况,调查范围内共设7个土壤监测点。镇江鼎胜铝业(T1)及镇江京口工业园规划居住区(T2)土壤中铅、铬、汞、砷、镉、铜、镍、锌监测值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95)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常州高新区增压站(T3)、薛家工业集中区(T4)土壤中铅、铬、汞、砷、镉、铜、镍、锌监测值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95)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无锡硕放淡金村(T5)、无锡张家湾村(T6)、无锡杨家里村(T7)土壤中铬、汞、砷、镉、铜、镍、锌监测值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95)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

  (五)生态环境:输油管线所经过的各区县生态敏感保护点共有11个,其中5个是已建的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6个是《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区规划(2007~2010年)》中拟建的重要生态功能区。施工完成后管道均填于地下,基本不会对生态敏感保护点产生影响。

  目前,管道沿线及场站周边地貌、植被已基本得到恢复,管道占用的耕地已经恢复地貌并交由村民复耕,针对耕地和林业损失已经达成补偿协议并落实,生态恢复效果良好。各油库区绿化率不低于10%。

  (六)公众参与

  验收调查期间分别对各油库周边公众意见进行了调查。栖霞油库周边59.7%的被调查对象认为该项目的环保工作公司较为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减免了环境影响,40.3%的被调查对象认为公司环保工作虽得到了相当重视,但仍有欠缺;谏壁油库周边95.8%的被调查对象认为该项目的环保工作公司较为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减免了环境影响;长山油库周边97.6%的被调查对象认为该项目的环保工作公司较为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减免了环境影响;周泾巷油库周边93.6%的被调查对象认为该项目的环保工作公司较为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减免了环境影响。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经验收合格,同意项目正式投入运行。

  项目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做好运营期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定期进行环境应急预案演练,建立完善的监控、监测及报警系统,配备事故应急物资,加强地方联动,确保环境安全。

  南京市、镇江市、常州市、无锡市、苏州市、江阴市环保局负责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