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5-20343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发文日期:2015-12-29 00:00:00
名 称:关于高淳至芜湖高速公路(江苏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文件编号:苏环验﹝2015﹞176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关于高淳至芜湖高速公路(江苏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5-12-29 00:00浏览次数:

苏环验﹝2015﹞176号

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你公司《高淳至芜湖高速公路(江苏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高淳至芜湖高速公路(江苏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收悉。我厅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核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高淳至芜湖高速公路(江苏段)位于南京市溧水区、高淳区。路线走向起自宁高高速公路,向西经高淳新区、高淳县城北、阳江镇,在丹阳湖南进入安徽省宣城市的雁翅镇,与在建的芜湖至雁翅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29.363公里,其中溧水段全长4.655公里,高淳段全长24.708公里,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28米,设2处匝道收费站,1处主线单侧收费站。全线同步建成交通安全设施、监控、通信、收费、房建、供电、照明等设施及景观绿化工程。2009年11月,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高淳至芜湖高速公路(江苏段)环境影响报告书》,2010年4月获我厅批复(苏环审〔2010〕101号)。该工程于2011年11月开工,2014年12月建成通车。工程投资总概算为21.87亿元,实际环保投资为2973万元,占投资总概算的1.36%。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施工期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开展了工程环境监理,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工程采用道路边坡及两侧绿化、防护等措施,及时恢复因工程造成的植被破坏,防止水土流失。

  (二)废水:收费站生活污水采用A2/O+混凝沉淀过滤生物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废气:各收费站均不使用锅炉,燃气使用液化气,餐厅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

  (四)噪声:工程沿线共计27个声敏感点,均为村庄。全线采用低噪声SMA沥青路面,8处敏感点路段设置声屏障,共计长3050米,有条件的路段(约5公里)道路两边实施了30米宽的绿色廊道。

  (五)固废:沿线各服务设施均设置了垃圾收集装置,生活垃圾、污水设备产生的污泥及其它一般固体废物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集中清运及处置。

  (六)环境管理与应急:运营单位已制订有相应的危险品车辆事故应急预案。水阳江、石固河、官溪河设置了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警示标志。

  三、验收调查结论

  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高淳至芜湖高速公路(江苏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明,验收调查期间:

  (一)声环境:目前车流状况下,沿线敏感点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二)水环境:各收费站污水经处理后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三)生态环境:本工程对征用土地进行了补偿;按环评要求落实了各项农业生态保护措施;取土场、施工生产生活场地交与地方利用,施工便道植草绿化;公路沿线两侧、中央隔离带、互通立交、边坡、收费站等均按设计要求实施了绿化。

  (四)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调查结果中大多数群众对本工程环保工作表示满意。建设单位对施工期相关环保投诉进行了处理,运营期间未有环保方面的投诉。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经验收合格,同意工程正式投入运行。

  工程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规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根据交通流量的变化,及时对沿线敏感点噪声采取跟踪监测,及时采取降噪措施。

  南京市环保局负责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