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5-20404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 发文日期:2015-03-30 00:00:00 |
名 称:2015年3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文件编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2015年3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4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081;Email:hpc@jshb.gov.cn。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环保厅环评处,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0万吨再生铝生产线建设项目 |
江苏省大丰市苏州盐城沿海合作开发园区12-1地块 |
江苏金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拟建原料分选车间、熔炼车间、污水处理站等构筑物,总占地面积为66600 m2,主要产品为年产铝合金锭10万吨。 |
2014年1月14日在苏州盐城沿海合作开发园区网站上进行第一次公示;2014年8月20日在江苏环保公众网进行第二次公示,两次公示均不少于10个工作日;2014年11月21日在江苏环保公众网进行报告书全本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网上公示期间均无反对意见反馈;环评报告书第二次网上公示后,公众调查共发放200份个人调查表和3份团体调查表,收回203份(200份个人调查表,3份团体调查表),回收率100%,根据回收的公众参与调查表统计,96%的群众和100%的团体赞成本项目建设,无人持反对态度。 |
1、不得使用含铅、汞、铬、镉、砷等重金属的废铝,严格做好废铝来料控制和原料监测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