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5-20433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 发文日期:2015-04-21 00:00:00 |
名 称:关于江苏宝娜斯针织有限公司高档袜染色车间及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 文件编号:苏环验﹝2015﹞57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关于江苏宝娜斯针织有限公司高档袜染色车间及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苏环验﹝2015﹞57号
江苏宝娜斯针织有限公司:
你公司《江苏宝娜斯针织有限公司高档袜染色车间及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附送的《江苏宝娜斯针织有限公司高档袜染色车间及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监字〔2015〕第001号)等材料收悉。我厅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沭阳县经济开发区义乌路18号,主要印染设备包括溢流染色机、高温高压染色机、砂洗染色机和成衣染色机,共28台,设计年印染高档锦纶丝连裤袜1900万打、高档锦纶丝短袜1100万打,染色袜子总重量约7840吨,配套建设3600m3/d的污水处理设施和1200m3/d中水回用系统。2011年3月我厅批复同意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苏环审〔2011〕50号),2014年2月我厅批复同意该项目的环评修编(苏环便管〔2014〕19号)。项目于2007年6月开工建设,2008年5月建成。2010年我厅就该项目环境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苏环罚决〔2010〕4号)。2014年7月该项目经我厅核准同意投入试生产,2014年11月我厅同意该项目试生产延期至2015年4月30日。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主要为印染废水和制软废水。制软废水作为清下水排入雨水管网。印染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一部分排入沭阳凌志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另一部分进入公司中水回用系统。中水回用系统以污水处理站部分尾水为原水,经“加药反应+沉淀+石英砂过滤+生物活性炭罐过滤”工艺处理后回用。根据《生物接触氧化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9-2011)6.4.3.5条的要求,污水处理站接触氧化池底部应设置排泥和放空装置,但实际未设置,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此出具了情况说明,认为该设计可行。
(二)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的原料醋酸挥发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物质(硫化氢和氨),均为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主要为染色机、脱水机、水泵等设备运行噪声,已对主要噪声源采用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
(四)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染料包装桶、水处理污泥和废活性炭。公司已与洪泽蓝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废染料包装桶和废活性炭处置意向书,与光大环保(宿迁)固废处置有限公司签订水处理污泥处置协议。危废暂存场所已建成。
(五)公司编制了污水处理站应急预案,已在沭阳县环保局备案,建成3500立方米事故废水收集池。染色车间50米、污水处理站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项目所用蒸汽由江苏新动力(沭阳)热电有限公司提供,原有燃煤锅炉已拆除。废水排放口安装了流量计和COD在线监测仪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
三、验收监测结果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江苏宝娜斯针织有限公司高档袜染色车间及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监字〔2015〕第001号)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一)废水:厂内污水处理站排放池(S1)的pH值、色度以及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浓度均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间接排放标准限值。
(二)废气:厂界下风向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醋酸的浓度符合环评要求。
(三)噪声:厂界噪声监测点(Z1~Z5)的昼、夜间等效声级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公司已按要求与有资质单位签订了处理处置协议。
(五)污染物总量:项目各类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均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项目正式投入运行。
项目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环保设施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和转移管理,健全台账资料。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
宿迁市、沭阳县环保局负责项目运行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