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5-20470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发文日期:2015-05-12 00:00:00
名 称:关于东丽酒伊织染(南通)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米超薄面料织染加工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文件编号:苏环验﹝2015﹞67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关于东丽酒伊织染(南通)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米超薄面料织染加工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5-05-12 00:00浏览次数:

苏环验﹝2015﹞67号

东丽酒伊织染(南通)有限公司:

  你公司《年产3000万米超薄面料织染加工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附送的《年产3000万米超薄面料织染加工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监字〔2014〕第042号)等材料收悉。我厅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生产设备为喷水织布机152台、染色机23台、上浆机、精炼机、定型机、扩布机各1台、喷墨印花机6台等,主要产品产能为尼龙坯布1060万米/年、尼龙涤纶染色布3000万米/年。2011年10月我厅批复同意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苏环审〔2011〕206号),2014年11月我厅批复同意该项目的环评修编(苏环便管〔2014〕120号)。项目于2011年11月开工建设,2014年2月建成,同月经我厅核准同意投入试生产。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主要为织造废水、精炼废水、浆纱废水、染色废水、精练后一次漂洗废水、染色后一次水洗废水、脱水废水、洗槽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水、其他生活废水等。其中织造废水经中水回用装置处理后35%回用于织造工序,剩余65%接入公司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其余各类废水分别接入公司三个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主要为定型工段油烟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以及生产区挥发的非甲烷总烃、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气体等无组织排放废气。定型机配套建设了1套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三)噪声主要为织布机、脱水机、定型机、染色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已对主要噪声源采用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

  (四)固体废物主要为定型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油、废水处理污泥、废浆料、废布料、生活垃圾等。废油委托南通市华优废油净化有限公司处置。废水处理污泥交海门市三和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废浆料等委托天津滨海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废布料外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油实际产生量远低于环评预测量。企业出具了情况说明,由于油脂通过精炼环节被去除而进入废水中,因此实际产生的废油极少,验收监测报告也表明废气进口非甲烷总烃平均浓度小于1mg/m3(环评预估为669mg/m3)。项目设置了危废暂存场所,经整改后基本符合环保规范要求。

  (五)环评批复中要求的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搬迁工程已于2013年11月完成。项目生产所需蒸汽部分由东丽合成纤维(南通)有限公司提供,其余由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原南通安特吉热电有限公司)提供。公司设置了容积为1200立方米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编制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备案。项目设置的生产车间及厂内污水处理站界外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全厂染色工序二次水洗废水回用于前道染色工段,“以新带老”措施基本落实。公司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配备了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三、验收监测结果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东丽酒伊织染(南通)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米超薄面料织染加工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监字〔2014〕第042号)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一)废水:污水处理站排放池(S2)废水的pH、CODCr、BOD5、SS、苯胺类、六价铬、LAS、可吸附有机卤素、硫化物、色度、NH3-N、TP、总氮均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670-2004)表2标准的要求。

  (二)废气:定型工序进出口(Q1、Q2)废气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厂界下风向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GB16297-1996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NH3、H2S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三)噪声:厂界噪声监测点(Z1、Z2、Z3、Z4、Z5、Z6)的昼、夜间等效声级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各类固体废物均已按要求进行处理处置。

  (五)污染物总量:项目各类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均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项目正式投入运行。

  项目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环保设施维护和管理,确保正式投运后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要求。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和转移管理,健全台账资料。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

  南通市环保局负责项目运行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