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5-20489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发文日期:2015-05-26 00:00:00
名 称:关于苏州港常熟港区金泾塘作业区东港化工公用码头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文件编号:苏环验﹝2015﹞77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关于苏州港常熟港区金泾塘作业区东港化工公用码头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5-05-26 00:00浏览次数:

苏环验﹝2015﹞77号

常熟东港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苏州港常熟港区金泾塘作业区东港化工公用码头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厅于2015年1月7日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核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苏州港常熟港区金泾塘作业区,利用岸线长度400米,共建2个2万吨级液体化工泊位、内档4个500吨级液体化工泊位,敷设26根工艺管线,另外还有消防、给排水、动力等管线,管架宽5米,呈三层布置。项目于2011年5月由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2011年10月获我厅批复(苏环审〔2011〕201号)。项目于2013年6月竣工,2013年12月投入试生产。2015年4月常熟市环保局已对其超期试生产进行了处罚。项目总投资15175.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5.24万元,占总投资的1.15%。

  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主要为港区生活污水、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压舱废水、码头平台冲洗水及初期雨水等。码头上未设厕所。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由船舶自备的油水分离器隔油处理后带走在指定地点(海域)排放或由船舶交给港口海事部门环保船接收处理。船舶生活污水由海事部门环保船接收。船舶压舱废水在进入长江前海域将压舱水排出,不在本江段排放。码头平台冲洗水及初期雨水收集后送后方的千红石化仓储有限公司污水预处理站进行处理,尾水与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至常熟市滨江新市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千红石化仓储有限公司污水预处理站处理规模为30吨/天。码头未建设机修车间,机修车间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废气主要包括码头管线清理废气及化学品装卸船过程排放的废气,其中化学品装卸船过程排放的废气主要包括装卸臂拆卸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化学品装船作业过程产生的废气。码头管线清理废气以及化学品卸船过程中排放废气已另外在陆域罐区项目环评中考虑,本码头项目不再考虑。装卸臂拆卸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以及化学品装船时,通过船舱呼吸口产生的废气,送入码头活性炭吸收装置,经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主要噪声源为运输车辆噪声、机泵噪声和船舶鸣笛噪声等。输送泵主要通过减震措施,船舶发动机、船舶鸣笛通过绿化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速行驶、严禁鸣笛措施进行防治。

  (四)码头区域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及码头设备维修废弃物作为危废送江苏康博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理,危废暂存场所为利用千红石化仓储有限公司内危废暂存场所。

  (五)企业制定了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设置了环境管理机构,制定了环境监测计划。

  (六)项目设置的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该企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在省环保厅备案登记,事故应急池利用千红石化仓储有限公司内事故应急池,容积为3000米3。

  三、验收监测结果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苏州港常熟港区金泾塘作业区东港化工公用码头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监字〔2014〕第079号)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一)废水:

  1、地表水:滨江新市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排口及排口下游3000米pH值、COD、氨氮、总磷、BOD5、石油类浓度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氯化物浓度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2中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要求,苯乙烯浓度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3中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要求,甲醇浓度满足环评推荐苏联水体中常见有害有机物的最大容许浓度要求。

  2、污水:常熟千红石化污水处理站出口废水中pH值、COD、SS日均排放浓度最大值符合常熟滨江新市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接管标准要求,石油类、邻(对、间)-二甲苯和苯酚日均排放浓度最大值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甲醇、苯乙烯未检出,氯化物日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04mg/l。常熟千红石化废水接管口pH值、COD、BOD5、SS、氨氮、总氮、总磷日均排放浓度最大值符合常熟滨江新市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接管标准要求,石油类、动植物油、邻(对、间)-二甲苯和苯酚日均排放浓度最大值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甲醇、苯乙烯未检出,氯化物日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2.2 mg/l。

  3、雨水:雨水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为7.99~8.02,COD、悬浮物、氯化物日均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11.0 mg/l、94 mg/l和13.8 mg/l,甲醇、苯酚、苯乙烯和邻(对、间)-二甲苯均未检出。

  (二)废气:

  1、环境空气:东张居民点SO2、NO2、PM10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环评要求,苯、苯乙烯、二甲苯、硫酸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浓度限值要求,HCL浓度偶有超标(1次超标0.003mg/m3,项目单位出具了相关说明,并经常熟市环保局核实,认为本项目试运行以来,码头未有盐酸品种作业,该超标可能与周边厂区生产作业有关);吴市居民点SO2、NO2、PM10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苯、苯乙烯、二甲苯、硫酸雾、氯化氢浓度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环评报告标准限值。

  2、有组织废气: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废气中氯化氢、苯、甲苯、二甲苯、酚类、甲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苯乙烯排放量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丙烯酸甲酯未检出。

  3、无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中苯、甲苯、二甲苯、酚类、甲醇、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丙烯酸甲酯排放浓度符合环评要求,苯乙烯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

  (三)噪声:码头陆域厂界北厂界(长江一侧)2个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其他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该工程氯化氢年排放总量控制在总量指标范围内,二甲苯、苯乙烯和甲醇未检出;废水量及COD、SS、氨氮、总磷、石油类等水污染物接管量均控制在总量指标范围内。

  (五)生态环境影响调查:项目施工及运营对项目周围水域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六)公众意见调查:95位被调查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5位被调查公众表示基本满意。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经验收合格,同意项目正式投入运行。

  项目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规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建立健全日常环境管理台帐记录,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苏州市、常熟市环保局负责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