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5-20494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 发文日期:2015-05-27 00:00:00 |
名 称:关于南通梦琦锐数码纺织有限公司东升长毛绒织造、印染、家纺加工整体搬迁改造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 文件编号:苏环验﹝2015﹞76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关于南通梦琦锐数码纺织有限公司东升长毛绒织造、印染、家纺加工整体搬迁改造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苏环验﹝2015﹞76号
南通梦琦锐数码纺织有限公司:
你公司《南通梦琦锐数码纺织有限公司东升长毛绒织造、印染、家纺加工整体搬迁改造项目第一条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附送的《南通梦琦锐数码纺织有限公司东升长毛绒织造、印染、家纺加工整体搬迁改造项目第一条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监字〔2014〕第033号、第033-1号,〔2015〕环监水字第21-04号)等材料收悉。我厅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南通梦琦锐数码纺织有限公司东升长毛绒织造、印染、家纺加工整体搬迁改造项目位于如东县经济开发区富春江路北侧,主要建设内容为原厂整体搬迁后新建产能全棉漂白/染色布300万米/年、全棉圆网活性印花布2500万米/年、全棉圆网仿活性印花布1900万米/年、全棉数码印花布300万米/年,总产能5000万米/年。2012年12月我厅批复同意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苏环审〔2012〕255号),2014年11月我厅批复同意该项目的环评修编(苏环便管〔2014〕122号)。项目分期建设,本次环保验收内容为项目第一阶段,主要生产设备包括烧毛机1套、退煮漂装置1套、丝光机1套、水洗机1套、染缸5台、园网印花机2套、蒸化机1套、定型机3套、轧光机1套、预缩机1套、磨毛机2套、碱回收装置1套。第一阶段于2012年9月开工建设,2013年1月建成,2013年2月经我厅核准同意投入试生产。2015年5月我厅就该项目第一阶段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环罚字〔2015〕32号)。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等。该项目建有高浓度废水预处理设施、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废水深度处理设施各1套。高浓度退浆废水单独收集,经高浓度废水预处理设施预处理后,与低浓度工艺废水、生活污水、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等其他废水混合,进入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的部分废水再经过废水深度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车间,其余废水经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河水净化及软水站产生的废水一并接管至如东恒发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二)废气主要为烧毛机、定型机、印花机烘房天然气燃烧废气以及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废气。烧毛机、定型机、印花机烘房燃用天然气所产生的废气收集后,一并经1套“过滤网+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排气筒排放。公司对我厅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对故障风机进行了修复,布袋粉尘捕集装置已恢复运行。
(三)噪声主要为烧毛机、丝光机、印花机、定型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已对主要噪声源采用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
(四)固体废物主要为工艺固废(废坯布及布料)、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和原料包装桶(袋)。废坯布及布料外售处理。水处理污泥根据环评要求按一般固废处理,公司委托南通市如东县曹埠饮泉砖瓦厂进行处理。废活性炭委托如东大恒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原料包装桶(袋)按环评要求由供应方回收。废活性炭目前尚未产生。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五)公司设置了环保联络员,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各级人员的环保职责。该项目蒸汽按环评批复要求由如东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提供,未新建锅炉。公司设置了容积为165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编制了应急预案。废水接管口安装使用了流量计、COD在线监测仪等自动监测装置,并与如东县环保局联网。项目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内容,该项目水重复使用率为35.69%,满足环评批复要求。公司于2013年1月委托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监理,环境监理总结报告表明,项目施工期、试生产期严格落实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各项环保要求。“以新带老”措施已基本完成,原有厂区已长期停产,3台蒸汽锅炉已全部拆除搬离,部分生产设施、设备已拆除放置于厂房内。公司对我厅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已签订了协议,委托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原厂区污染场地土壤调查与风险评估。
三、验收监测结果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南通梦琦锐数码纺织有限公司东升长毛绒织造、印染、家纺加工整体搬迁改造项目第一条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监字〔2014〕第033号、第033-1号)以及如东县环境监测站提供的监测报告(〔2015〕环监水字第21-04号)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一)废水:公司接管口中废水排放量平均为1084t/d。公司日均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为115~137m3/t标准品,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1排放限值要求,排放废水中pH值、色度范围以及总磷、二氧化氯、AOX、BOD5、SS、硫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GB4287-2012表1间接排放限值要求。COD、氨氮、总氮、苯胺类排放浓度满足GB4287-2012标准表2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气:定型工序废气排气筒出口(Q1)、烧毛工序废气排气筒出口(Q2)、印花工序废气排气筒出口(Q1)废气中烟气黑度以及烟尘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表1中燃气锅炉II时段标准,SO2、NOX排放浓度符合GB13271-2001标准表2中燃气锅炉II时段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GB16297-1996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氢浓度和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
(三)噪声: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噪声50.8~54.9dB(A),夜间噪声49.7~53.7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全部安全处置。
(五)污染物总量:项目各类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均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第一阶段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项目第一阶段正式投入运行。
项目第一阶段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对各种环保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提高环保设施技术水平和运行效率,确保水污染物排放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排放限值要求。加快推进原厂区污染场地土壤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
南通市、如东县环保局负责项目运行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