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5-20458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发文日期:2015-05-05 00:00:00
名 称:关于向海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船厂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文件编号:苏环验﹝2015﹞64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关于向海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船厂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5-05-05 00:00浏览次数:

苏环验﹝2015﹞64号

向海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向海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船厂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附送的《向海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船厂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监字〔2014〕第071号)等材料收悉。我厅于2014年12月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启东市船舶工业园惠萍镇长兴村,产品为船舶分段,不建造整船。建设内容为材料堆场1座、钢材预处理车间1座、装焊车间1座、上层建筑作业平台1条、喷砂车间2座、涂装车间2座、分段堆场1座、其他堆场1座、港池1座、供气站1座、固废暂存场所1座及附属生活办公设施等,环评报告书中提到的船坞、舾装涂装场地、预舾装场地不再建设。2008年12月我厅批复同意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苏环管〔2008〕362号),2013年10月、2014年11月我厅批复同意该项目的环评修编(苏环便管〔2013〕142号、苏环便管〔2014〕118号)。2012年6月,江苏向海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向海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于2008年5月开工建设,2013年4月竣工,2014年4月经我厅核准同意投入试生产。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主要为分段冷却水排水、气密试验用水排水、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及生活污水等。分段冷却水排水、气密试验用水排水和车间地面冲洗水均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启东市江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公司经整改后已设置了废水隔油池、事故应急池,安装了初期雨水收集和雨污分流系统,规范了操作规程和相应管理制度。

  (二)废气主要为钢材预处理过程、喷砂涂装中产生的粉尘、漆雾、有机废气以及焊接烟尘。钢材预处理车间抛丸除锈工段配套建设了“旋风+滤筒式”除尘装置,处理后尾气经1根排气筒排放;喷漆工段配套建设了“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尾气经1根排气筒排放。2个涂装车间分别配套建设了1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尾气分别通过各自排气筒排放;2个喷砂车间分别安装2套“旋风+滤筒式”除尘装置,每个喷砂车间含尘废气合并至1根排气筒排放。公司经整改后将3套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设施旁路管道进行了截断,所有废气均经活性炭吸附和催化燃烧处理后排放。新配备了5套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机组并投入使用。

  (三)噪声主要为空压机、抛丸机、加压泵和喷漆泵、废气处理系统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已对主要噪声源采用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

  (四)固体废物:废油漆、废过滤材质、废活性炭、含油废液、废油漆桶属于危险废物,已委托如东大恒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废钢丸、铁锈粉、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外售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油漆、含油废液实际产生量均比环评估算量大大减少,环评单位就此出具了情况说明,由于项目试生产期间成本控制较为严格,环评中废油漆量估算系数与实际情况差距较大(偏大),已就此进行了更正,另外由于本项目取消了与整船建造相关的一系列工序,使得含油废液实际产生量也大大减少。

  (五)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于2014年4月报南通市环保局备案。已建成的切割加工车间、装焊车间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设置了容积为100立方米的事故池和消防废水收集系统。废水接管口安装使用了流量计和COD在线监测仪等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启东市环保局联网。公司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环保工作管理制度,污染防治设施制定了岗位责任制度及处理操作规程。公司经整改后规范了COD废水在线监控管理台账记录,修复了流量计及数据联网系统。

  三、验收监测结果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向海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船厂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监字〔2014〕第071号)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一)废水:市政管网接口(S1)废水的pH、CODCr、SS、BOD5、NH3-N、TP的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启东市江海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二)废气

  抛丸除锈工序废气经旋风除尘+滤筒除尘二级除尘装置处理后,废气排口(Q2)排放废气中烟尘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除尘器平均除尘效率为91.4%。

  预处理喷漆工序废气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废气排放口(Q5)排放废气中甲苯、二甲苯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GB16297-1996标准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

  喷砂除锈A和喷砂除锈B工序废气经旋风除尘+滤筒除尘二级除尘装置处理后,废气排口(Q11、Q17和Q23、Q29)排放废气中烟尘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GB16297-1996标准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

  分段喷漆A和分段喷漆B工序废气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废气排放口(Q31和Q33)排放废气中甲苯、二甲苯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GB16297-1996标准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

  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甲苯、二甲苯厂界下风向测点浓度最大值满足GB16297-1996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厂界噪声监测点位(Z1~Z4、Z7~Z8)的昼、夜间等效声级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厂界噪声监测点位(Z5~Z6)的昼、夜间等效声级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均已按要求进行处理处置。

  (五)污染物总量:项目各类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均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项目正式投入运行。

  项目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环保设施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和转移管理,健全台账资料。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应急演练和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

  南通市、启东市环保局负责项目运行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