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5-20522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 发文日期:2015-06-10 00:00:00 |
名 称:关于中粮(江阴)粮食仓储有限公司物流项目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 文件编号:苏环验﹝2015﹞85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关于中粮(江阴)粮食仓储有限公司物流项目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苏环验﹝2015﹞85号
中粮(江阴)粮食仓储有限公司:
你公司《中粮(江阴)粮食仓储有限公司物流项目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厅于2014年6月24日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核查。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江阴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在中粮麦芽(江阴)有限公司厂区内,物流项目码头工程2008年8月由同济大学和南京科弘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2008年11月13日获我厅批复(苏环管〔2008〕第304号)。码头工程于2010年12月开工建设,2011年8月竣工,2013年7月经我厅核准投入试生产。该项目建设内容为500吨级码头泊位4个,配套109米引桥1座,65米引桥2座,粮食堆场1个,经营货种为大豆等粮食。项目总投资59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9万元,占总投资的1.6%。2015年5月,江阴市环保局对其超期试生产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一)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港区生活污水、码头及堆场冲洗水和初期雨水。码头及堆场冲洗水和初期雨水与港区生活污水经分别收集后接入中粮麦芽污水管网进入中粮麦芽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处理尾水接入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处理。船舶生活污水和船舶舱底油污水按当地海事部门要求委托江苏扬远船舶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收集处理,不在本港口水域内排放。机修车间目前未建设,委托外协单位江阴雄丰钢结构有限公司承担机修任务及相应的废物处理,不纳入本次验收范围。
(二)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装卸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和尾气。通过厂界绿化、采用优质柴油作为燃料、定时洒水等措施,达到减少扬尘的目的。
(三)主要噪声源为装卸机械噪声、港区内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等。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在道路两侧种植绿化带、减少鸣笛、机械加装消音设备等措施降低噪声。
(四)产生的固废主要有港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到港船舶生活垃圾按海事部门要求委托江苏扬远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处理。
公司制定了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设置了环境管理机构,编制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在江阴市环保局备案。中粮麦芽污水收集池(2000m3)可作为消防尾水收集池使用,码头区已配备灭火器、消防器材、围栏等应急物资。
三、验收调查结果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中粮(江阴)粮食仓储有限公司物流项目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环监字〔2014〕第013号)表明,验收调查期间:
(一)废水:中粮麦芽污水处理站处理设施出口废水中pH值及COD、氨氮、SS、总磷排放浓度均满足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接管标准,石油类和动植物油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本项目码头上游500米地表水、码头地表水、码头下游500米地表水中pH值及COD、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浓度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二类标准。总磷浓度超出该标准,但对照环评报告地表水监测数据已有所改善。
(二)废气:厂区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SO2、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8个厂界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生态环境影响调查:项目建成投产后不会对工程所在水域水质和水生生物产生较大影响,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五)公众意见调查:从公众意见调查统计结果看,公众反映工程在运营过程中没有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92%的被调查者对工程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8%的被调查者对工程环境保护工作表示基本满意。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经验收合格,同意项目正式投入运行。
项目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严禁各类污水进入码头区域地表水环境,规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建立健全日常环境管理台帐记录,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无锡市、江阴市环保局负责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