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5-20540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 发文日期:2015-06-15 00:00:00 |
名 称:2015年6月15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 文件编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2015年6月15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6月15日-2015年6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25-86266081
邮箱:hpc@jshb.gov.cn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
邮编:210036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泰州联成塑胶工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PVC项目 | 泰兴市 | 泰州联成塑胶工业有限公司 |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 该项目位于泰兴经济开发区闸北路8号,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套年产30万吨PVC的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于2010年3月开工建设,2011年9月建成,2012年6月经我厅核准同意投入试生产。2015年5月我厅对该项目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苏环罚决〔2015〕第30号)。 | (一)废水主要为汽提塔排水、离心母液、化验废水、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等。部分离心母液回用于生产,其余废水经预处理设施沉淀处理后接管至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总厂。 (二)废气主要为聚合工段VCM废气、PVC干燥工段废气、包装系统废气和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无组织废气。其中聚合工段VCM废气采用变压吸附处理,PVC干燥工段废气采用“二级旋风除尘器+水洗”工艺处理,包装系统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 (三)噪声主要为引风机、鼓风机、离心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已采取建筑物隔声、加装消声器、减振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主要为清釜料、筛头料、扫地料、回收的PVC粉、生活垃圾等。清釜料、筛头料、扫地料、回收的PVC粉等一般固废由镇江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项目产生废油、废棉纱、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已与泰兴市福昌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处置协议,并设置了危废暂存场所,建立了出入库台账记录。废棉纱、废抹布目前尚未产生。 (五)废水接管口安装了流量计、COD自动监测仪等自动监测设备,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公司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环保部门进行了备案,设置有容积为200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项目依托的泰州联成仓储有限公司码头及管道工程已于2012年9月通过我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苏环验〔2012〕85号)。公司内部建立了环保管理体系,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设置了环境管理机构和人员。 | |
2 | 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10.5万吨/年硝酸装置技术改造项目 | 南京市 | 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 该项目位于公司氮肥厂老厂区内,拆除原有部分设施,投资新建10.5万吨/年稀硝酸项目,2004年11月开工建设,2005年6月完成建设安装工作。项目主装置占地面积4730平方米,建设规模为10.5万吨/年稀硝酸,同时停开已严重老化的氮肥厂一硝装置稀硝酸部分(1.5万吨/年稀硝酸),项目总投资13602.28万元。2015年5月因该项目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产,已被我厅实施处罚。 | (一)废气主要有酸吸收塔塔顶尾气,储存和装卸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其中酸吸收塔塔顶尾气,通过工艺过程控制+SCR装置处理后由64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该项目工艺水做到自身平衡并全部进入成品稀硝酸中,无工艺废水外排。装置冷却水为闭路循环系统,不外排。生产开、停车排放的污水和初期雨水以及循环水不定期排污水、生活污水收集至450m3收集池酸碱中和后泵送公司循环水装置闭路循环使用。 (三)噪声源主要是各类机械设备,“四合一”机组设备、废热锅炉、泵类、冷却塔。通过在空气压缩机、氧化氮压缩机、尾气膨胀机、蒸汽透平机出口设消声器,距机组厂房6米外建独立的隔音控制室等降噪措施进行降噪。 (四)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固体介质,氨氧化所需的铂网催化剂用后回收利用,无废渣产生。 (五)氮肥厂原一硝系统稀硝酸装置已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