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5-20543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 发文日期:2015-06-16 00:00:00 |
名 称:关于江苏森达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 文件编号:苏环验﹝2015﹞86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关于江苏森达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苏环验﹝2015﹞86号
江苏森达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江苏森达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附送的《江苏森达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监字〔2014〕第047号)等材料收悉。我厅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盐城市建湖县经济开发区亮月路158号,主要建设内容为通过技改将3#燃煤锅炉变更为燃烧生物质的锅炉,包括对锅炉下料口、给料系统进行改造,新增输料栈桥一座,建设室内料棚一座和秸秆露天堆场等。2013年7月我厅批复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苏环审〔2013〕132号),2014年12月我厅批复该项目的环评修编(苏环便管〔2014〕154号)。项目于2013年2月开工建设,2013年8月完工,同月经我厅核准同意投入试运行。项目总投资35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1.8%。2015年5月建湖县环保局就该项目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建环罚〔2015〕第13号)。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主要为轴承冷却废水、工业杂用废水、直流冷却水和生活污水。轴承冷却废水及工业杂用废水接管至建湖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直流冷却水属温排水,直接排入西塘河。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绿化。
(二)废气主要为3#生物质锅炉烟气。废气经炉内喷钙脱硫及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00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主要为锅炉、引风机、送风机、发电机、汽轮机、增压风机、泵类等设备运行噪声,已对主要噪声源采用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
(四)固体废物主要为灰渣和废油。灰渣外售综合利用。公司已与太仓市柯林固废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废油处置协议。
(五)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项目秸秆堆场、煤码头5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废水排放口已设置流量计和化学需氧量在线监测仪,3#锅炉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已安装,上述在线监测仪已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公司原有废水排放口已封堵。1#、2#燃煤锅炉脱硝、脱硫和除尘改造工程已完工。
三、验收监测结果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江苏森达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监字〔2014〕第047号)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一)废水:污水接管口pH值以及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建湖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二)废气:3号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标准。3号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下风向测点浓度最大值满足GB16297-1996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全部安全处置。
(五)污染物总量:本项目各类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满足环评批复要求,全公司烟尘年排放总量经地区总量平衡后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项目正式投入运行。
项目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环保设施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提高环保设施技术水平和运行效率,确保2015年10月1日起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要求。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
盐城市、建湖县环保局负责项目运行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