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5-20546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 发文日期:2015-06-16 18:09:07 |
名 称:关于中交第二航务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质量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 文件编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关于中交第二航务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质量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5-06-16 18:09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环保局,中交第二航务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近期,我厅受理审批《淮河出海航道(红山头~京杭运河段)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发现该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较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相关规定,我厅对报告书编制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中交第二航务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2015年5月主持编制的《淮河出海航道(红山头~京杭运河段)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在项目运营期声环境影响方面分析不到位、噪音影响预测不准确、未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等,反映出编制单位存在部分环评人员责任心不强、现场调查不到位和内部把关不严等问题。中交第二航务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积极查找薄弱环节,强化质量管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业务水平和环评文件质量,防止再次出现类似问题,自发文起1个月内向我厅提交整改报告。
各级环保部门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过程中,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工作质量考核,及时上报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情况。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