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5-20547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发文日期:2015-06-17 00:00:00
名 称:关于南京地铁十号线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文件编号:苏环验﹝2015﹞89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关于南京地铁十号线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5-06-17 00:00浏览次数:

苏环验﹝2015﹞89号

南京地铁建设责任有限公司:

  你公司《南京地铁十号线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受环保部委托,我厅于2015年5月6日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核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京地铁十号线一期工程东起雨花台区安德门站,途径建邺区,西至浦口区雨山路站,全长21.6km,其中利用既有一号线5.7km,新建线路15.9km,新建线路中0.3km为地面线、15.6km为地下线。工程共设车站14座,其中利用既有一号线车站4座,新建车站10座,新建车站均为地下车站。工程新建城西路停车场、滨江大道主变电站,与一号线共用小行车辆段、珠江路控制中心。

  南京地铁十号线一期工程为南京地铁西延过江线工程调整后工程。2009年9月,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南京地铁西延过江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0年1月获环境保护部批复(环审[2010]3号)。根据2010年批复的《南京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调整报告(2004-2015)》,南京地铁西延过江线工程调整为南京地铁十号线一期工程,2013年5月,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南京地铁十号线一期工程调整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11月获批(环审[2013]279号)。工程实际总投资113.6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9797.8万元,占总投资的0.86%。

  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一)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各车站的生活污水;停车场洗车废水及生活污水。新建10座车站除雨山路站因市政污水管网不健全,采取二级生化处理达标后外排方式外,其它9座车站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江心洲污水处理厂及浦口区珠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停车场污水经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用于车辆冲洗、场区绿化及道路清扫,不外排。

  (二)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地下车站排风亭排放的异味气体、停车场食堂厨房排放的油烟废气。工程排风亭出风口背向敏感目标设置,通过在风亭周围进行绿化降低异味气体的影响。停车场食堂燃料采用天然气,设有油烟净化装置;停车场内无油漆库,列车采用镍镉免维护蓄电池,不产生酸雾气。

  (三)噪声源主要为轨道交通噪声(列车在线路运行时的轮轨噪声、机械噪声等)、风亭和冷却塔噪声、变电站设备噪声和车辆段噪声(列车出入噪声、检修作业噪声等)。轨道交通噪声主要采取选取低噪声车辆、地面段设置声屏障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风亭和冷却塔噪声主要采取合理布置风亭位置、选用低噪声消声风机和冷却塔、设置消声器、风亭风口设置绿化带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变电站设备噪声主要采取合理布置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车辆段噪声主要采取设置围墙、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降低列车出入速度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四)工程根据地铁振动的产生机理,优先选择噪声、振动值低、结构优良的车辆,加强轮轨的维护、保养,定期镟轮和打磨钢轨,全线在正线、辅助线均铺设了无缝线路,提高轨面平顺度,在振动明显段安装液体阻尼钢弹簧浮置板道床、隔离式减振垫浮置板道床、压缩型轨道减振扣件进一步减少列车通过时的振动源,减轻轨道交通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车辆段含油废水处理产生的浮渣和污泥、废油、废油漆桶、废含油手套抹布、蓄电池车间淘汰的废蓄电池、修理产生的金属废料及切削碎屑和旅客候车及车站职工生活垃圾等。旅客候车及车站职工生活垃圾、车辆段修理产生的一般废弃物及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由苏州市东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紫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外运处理;含油废水处理产生的浮渣和污泥、废油、废油漆桶、废含油手套抹布、蓄电池车间淘汰的废蓄电池作为危废,委托南京孝武润滑油添加剂经营部、南京江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处理。

  企业制定了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制定了环境监测计划。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南京地铁十号线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明,验收调查期间:

  (一)声环境影响调查

  1、本工程地面段2处敏感目标,其中1处幼儿园、1处住宅区;车站处12处敏感目标,其中1处医院、11处住宅区;停车场处1处住宅区敏感目标。工程全线铺设无缝线路,地面段安装高6m、长295m的声屏障,且路段限速35公里/小时,验收监测显示,地面段2处敏感点声环境均可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车站处选择了靠近车站的6个敏感点监测,验收监测显示,该6个点声环境均可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其余6个车站敏感目标较以上6个监测点均远离车站,受车站影响小于以上6个监测点,未监测。

  2、本工程对风机和冷却塔进行合理选型、选址,从源头上降低噪声影响,风道均安装3m长片式消声器,验收监测及类比结果显示,车站调查范围内敏感点声环境均可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3、停车场侧及停车场厂界处敏感点昼间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夜间,敏感点处超标3.6dB(A),停车场厂界处超标3.3dB(A),该2个监测点背景值均超标,监测点略高于背景值0.6dB(A)。厂界敏感点及停车场场界主要受宁乌公路及宁乌高速交通噪声影响。

  (二)环境振动影响调查

  1、本工程选择振动值低、结构优良的车辆,定期对轮轨维护、保养、打磨,全线均铺设无缝线路,减少了列车通过时的振动源。对振动敏感地段实施压缩型轨道减振扣件4888.754m,隔离式减振垫浮置板2921.5m、液体阻尼钢弹簧浮置板1155.2m。

  2、本工程验收范围内共有环境振动敏感点46处,其中1所学校,14处机关等单位,其余均为居民区。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和类比结果,振动敏感点均可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GB10070-88)中相应的“交通干线道路两侧” 及“混合区、商业中心区”(昼/夜低于75/72dB)标准值要求。建筑物二次辐射噪声检测结果,外轨中心线10m内敏感目标室内昼、夜等效声级均可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JBJ/T170-2009)相应标准要求。

  (三)水环境影响调查

  雨山路站处理后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一级标准要求;停车场污水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要求。

  (四)环境空气影响调查

  本工程环境空气敏感目标共12处,距离排风亭15m范围内没有敏感建筑。地下车站风亭排放的臭气浓度在正常运行工况下可以达到环评要求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停车场食堂油烟配备净化装置加以处理后,集中高空排放且周边无敏感目标,对环境无影响。

  (五)电磁环境影响调查

  本工程主变电站调查范围内不存在电磁敏感点。沿线居民全部采用有线电视,电视信号不会受到本工程电磁辐射的影响。类比结果显示,变电站厂界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和无线电干扰值均可以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工程运营对周边的电磁环境影响很小。

  (六)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建设单位对于本工程涉及临时占地在工程竣工后都进行了生态恢复,尽量使其回复到原有地貌环境;对于工程永久占地,不仅进行了绿化,而且在设计上尽量使得工程建筑和周边的绿化能够符合自然景观或者城市景观的观赏需求,生态环境影响很小。

  (七)公众意见调查

  本工程共发放并回收128份公众意见调查表,总体上沿线受影响居民对轨道交通在社会、经济、环境方面的综合效益持肯定态度。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的要求,采取了减缓噪声、振动、风亭冷却塔异味影响的一系列措施,公众对这些措施的实际效果给予肯定。辽宁碧海环境保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担了环境监理工作。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经验收合格,同意项目正式投入运行。

  项目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规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对声屏障、消声器、减震器材、车辆和轨道的检查和维护,降低列车运行产生的噪声和振动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定期开展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保证环境安全。

  南京市环保局负责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