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5-20506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 发文日期:2015-06-03 00:00:00 |
名 称:2015年6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文件编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2015年6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5年6月3日至2015年6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081;Email:hpc@jshb.gov.cn。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环保厅环评处,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东风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15万辆乘用车扩能项目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产业园东风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第三工厂厂区内,南环路以南,希望大道以西,天山路以东、钱塘江路以北 |
东风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 |
东风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三工厂在现有30万辆乘用车产能的基础上,新增年产15万辆乘用车、10万台发动机的生产能力。所有厂房及公用辅助设施等均利用原有,仅新增以下内容: 冲压车间扩建两处;焊装车间扩建一处;涂装车间主厂房右侧进行接建。总装车间向西侧进行接建,新增车间面积26000平方米。发动机车间不需新增建筑面积,只对原有生产线进行改造并增加一些设备,即具备年生产三十万台缸体、缸盖、曲轴机械加工能力和三十万台发动机总成装配试验等生产能力。 |
1、分别于2014年9月24日、2014年10月23日在江苏环保公众网上进行了一、二次公示;2015年4月20日,在江苏环保公众网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2、环评编制阶段通过调查表形式,发放个人调查表203份,同时征求了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和盐城市经济开发区供排水管理局的意见,收回有效调查表203份,回收率100%。其中,175份对本项目持支持态度;28份持有条件支持态度,提出在项目达标排放、治理措施符合规范的情况下对项目建设持支持态度;无人对本项目持反对意见。 |
2015年5月,盐城市政府就东风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环保事项承诺如下:①关于东风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一工厂涂装车间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房屋的征收搬迁工作,2015年5月底前完成70%的搬迁工作量,2015年7月底前完成兴诚嘉园和五星村共325户搬迁工作。②东风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一厂启动涂装车间中涂及面涂喷漆房浓缩RTO(蓄热式燃烧)处理装置技术工作,目前已开始进行土建打桩和施工推进阶段,市政府将落实相关部门作好跟踪督促,确保并于2015年 11月底前完成并投入运行。③在兴诚嘉园小区搬迁完成后,即要求东风悦达起亚启动一工厂扩能部分环境影响评价及申报手续。④督促东风悦达起亚公司按照三工厂15万台扩能项目环评报告、评估及批复意见在三工厂15万辆乘用车扩能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新增一套浓缩RTO装置,并在工程结束前完成。⑤盐城市政府将跟踪督办上述承诺事项的执行,确保按要求推进完成,并及时向省环保厅汇报进展情况。 |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建设厂内给排水系统。本项目涂装车间磷化废水须在车间或车间设施排口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1标准后方可接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其他各类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接入盐城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不得另设污水外排口。 (二)本项目不得自建锅炉,所需蒸汽由盐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涂装车间烘干室使用天然气。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工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及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参照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816-2010)。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五)开展全过程环境监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