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5-20583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发文日期:2015-07-06 00:00:00
名 称:关于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仪征分公司年产30万辆乘用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文件编号:苏环验﹝2015﹞103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关于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仪征分公司年产30万辆乘用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5-07-06 00:00浏览次数:

苏环验﹝2015﹞103号

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仪征分公司:

  你公司《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仪征分公司年产30万辆乘用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附送的《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仪征分公司年产30万辆乘用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监字〔2014〕第018号)等材料收悉。我厅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仪征市汽车工业园天越大道38号,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年产30万辆轿车,生产设备包括冲压车间、车身车间、油漆车间、总装车间以及公共辅助设备等,其中环评报告书中提到的试车场本项目不再建设。2010年12月我厅批复同意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苏环审〔2010〕291号),2013年10月、2015年1月、2015年5月我厅批复同意该项目的环评修编(苏环便管〔2013〕143号、苏环便管〔2015〕31号、苏环便管〔2015〕160号)。项目于2010年8月开工建设,2012年9月建成并经我厅核准同意投入试生产。但你公司擅自扩大生产规模,危险废物发生重大变化,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我厅曾对本项目作出竣工环保验收不合格的决定。2015年5月仪征市环保局对该项目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仪环罚〔2015〕第24号)。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主要为磷化(含镍)废水、钝化水洗废水、电泳后清洗废水、电泳打磨废水、纯水制备废水、淋雨试验室废水、油漆车间脱脂、清洗含油废水、雪橇清洗废水、生活废水、餐饮废水等。项目配套建有1座污水处理站,包括物化预处理设施和生化处理设施。磷化(含镍)废水进入磷化废水单独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生化处理设施;油漆车间脱脂、清洗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钝化水洗废水、电泳后清洗废水、电泳打磨废水、纯水制备废水、淋雨试验室废水、雪橇清洗废水等经“混凝+沉淀”物化预处理后,与厂区部分生活污水一同排入生化处理设施;上述2股废水经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与其余生活废水、餐饮废水一同接管至仪征实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原荣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废水接管口安装使用了流量计、化学需氧量、pH值、总磷等在线监测设备,并与仪征市环保局联网。公司建有1套废水回用设施回用于循环冷却水。

  (二)废气主要为焊接烟气、打磨废气、油漆车间聚氯乙烯凝胶废气、电泳烘干废气、面漆烘干废气、喷漆房废气、油漆点补废气、汽车检测尾气等。焊接烟气收集后经20根排气筒排放;打磨废气经两层过滤除尘后通过1根排气筒排放;油漆车间聚氯乙烯凝胶废气收集后通过1根排气筒排放,电泳烘干废气经焚烧处理后通过2根排气筒排放,面漆烘干废气经焚烧处理后通过2根排气筒排放,喷漆房废气经干式净化(石灰石吸附)后通过混凝土烟囱排放;油漆点补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1根排气筒排放;总装车间产生的汽车检测尾气经1根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主要为风机、冲压机、空压机、各种泵、检测线发动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已对主要噪声源采用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

  (四)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油、含油漆废物、污泥、磷化渣、废溶剂、废包装桶、涂料废液、废胶、废石灰石、废金属料、焊接残渣、包装废料、生活垃圾。废油委托扬州市海星油品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处置,含油漆废物委托扬州东晟固废环保处置有限公司处置,污泥、磷化渣委托泰州市中浦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处置,废溶剂委托南京凯燕化工有限公司处置,废包装桶委托常州市盛帆容器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处置,涂料废液委托扬州东晟固废环保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废胶委托徐州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废石灰石由南京畅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废金属料、包装废料外售综合利用,焊接残渣返回供应厂家,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公司设置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立了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14年7月在我厅备案,建有容积为200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项目设置的涂装车间界外4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环评批复要求的“以新带老”措施已落实,上海汽车乘用车公司仪征分公司已于2011年3月终止乘用车产销业务。

  三、验收监测结论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仪征分公司年产30万辆乘用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监字〔2014〕第018号)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一)废水:车间排口废水中总镍日均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要求;厂区废水接管总排口中pH值以及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石油类、动植物油、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总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仪征实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要求。

  (二)废气:各废气排口已取样监测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厂界下风向测点苯、甲苯、二甲苯、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满足GB16297-1996标准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厂界8个测点昼、夜间等效声级均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全部安全处置。

  (五)污染物总量:项目各类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均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经整改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项目正式投入运行。

  项目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规模,严格按年产30万辆规模从事生产活动。加强对各种环保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强化厂区各类原辅料、产品的监管,减少跑冒滴漏,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规范危险废物的贮存和转移管理,健全台账记录。

  扬州市、仪征市环保局负责项目运行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