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5-20589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发文日期:2015-07-07 00:00:00
名 称:关于京杭运河船闸扩容施桥三线船闸工程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文件编号:苏环验﹝2015﹞106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关于京杭运河船闸扩容施桥三线船闸工程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5-07-07 00:00浏览次数:

苏环验﹝2015﹞106号

京杭运河船闸扩容工程施桥、邵伯三线船闸工程建设办公室:

  你单位《京杭运河船闸扩容施桥三线船闸工程(除下游锚地、下游远调站、下游航道护岸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附送的《京杭运河船闸扩容施桥三线船闸工程(除下游锚地、下游远调站、下游航道护岸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环监字〔2013〕第081号)等材料收悉。我厅对该工程第一阶段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该工程位于京杭运河苏北段入江口门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船闸工程、航道整治工程、施桥运河大桥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2007年10月我厅批复同意该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苏环管〔2007〕236号)。该工程实施分期建设,本次验收为工程第一阶段,建设内容包括闸室、闸室工作桥、上下游导航墙、上游远调站、上游航道护岸工程等。下游锚地、下游远调站、下游航道护岸工程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工程第一阶段于2009年4月开工建设,2011年建成,2013年7月经我厅核准同意投入试运行。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主要为上游远调站及闸区管理所生活污水、船舶含油污水等。上游远调站建设了1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尾水回用于附近绿化。闸区建设了2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尾水回用于闸区绿化等方面。按照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环保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在苏北运河统一开展船舶垃圾、油废水送交和接受工作的通知》(苏交海〔2007〕7号)文件要求,含油污水由船民按规定送至船舶油废水回收站进行集中处理,该工程上游邵伯船闸、下游约3公里处分别建有油废水回收站。

  (二)本工程不设置锅炉,船闸工作人员的工作生活主要利用电、太阳能及液化气等清洁能源。

  (三)噪声主要为船舶发动机噪声、鸣号声、船闸公共广播噪声等。闸区及航道进行了绿化隔离带建设,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闸区及远调站均设置了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闸区及船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该工程制定了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设置了环保联络员。该工程运营单位江苏省施桥船闸管理所已制订事故应急预案,设立事故应急中心,并承诺,为确保三线闸的环境安全,对到扬州市区的危险品船舶不从三线闸放行。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于2012年10月向扬州市规划局及施桥镇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报送《关于通报施桥三线船闸工程噪声防护距离的函》,告知了本工程项目有关噪声防护距离的要求。

  三、验收调查结论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京杭运河船闸扩容施桥三线船闸工程(除下游锚地、下游远调站、下游航道护岸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环监字〔2013〕第081号)表明,验收调查期间:

  (一)水环境影响:运河断面船闸上游500米断面(S1)、运河断面船闸下游1600米邗江大桥断面(S2)、三线船闸闸室内中间位置(S3)、船闸上游远调站(S4)水质pH值范围和溶解氧、氨氮、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浓度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闸区污水处理装置出口(S5)、上游远调站污水处理装置出口(S6)水质pH值范围和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动植物油、悬浮物的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

  (二)大气环境影响:邗江区沙头镇五星村王一组(Q1)、船闸闸区(Q2)、上游远调站(Q3)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的小时均值和总悬浮颗粒物日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的二级标准。

  (三)声环境影响:船闸2侧区域(Z1~Z4)的噪声测点的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敏感点(Z5~Z6)噪声测点的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GB3096-2008标准2类标准。

  (四)土壤底泥环境影响:闸区土壤(T1)的铅、锌、铜、镉、汞、砷、铬、镍浓度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中pH值>7.5的各标准限值;闸区底泥(D1)的锌、铜、镉、汞、砷、铬、镍浓度均达到《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中各标准限值。

  (五)公众意见调查:从统计结果看,公众反映工程在运营过程中没有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97%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持满意态度,3%表示基本满意,无不满意。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第一阶段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工程第一阶段正式投入运行。

  工程第一阶段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严格按照航运管理部门相关要求,规范作业操作,加强过闸船只运输管理,严格履行承诺,严禁危险品运输船舶从三线闸通行。严格执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预案的演练。尽可能提高闸区绿化率和新建运河大堤防护林带的宽度,减轻船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扬州市环保局负责工程第一阶段运行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