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5-20641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 发文日期:2015-08-10 00:00:00 |
名 称:关于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00t/a吡虫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 文件编号:苏环验﹝2015﹞119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关于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00t/a吡虫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苏环验﹝2015﹞119号
江苏瑞祥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00t/a吡虫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附送的《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00t/a吡虫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监字〔2013〕第093号、第093-1号)等材料收悉。我厅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仪征市扬州化学工业园大连路2号,建设内容主要为年产2000吨吡虫啉生产装置及配套辅助设施。2004年10月我厅批复同意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苏环管〔2004〕205号),2013年7月、2015年1月我厅批复同意该项目的环评修编(苏环便管〔2013〕104号、苏环便管〔2015〕26号)。苏环便管〔2013〕104号明确本项目名称由原“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00t/a吡虫啉、500t/a啶虫脒项目”变更为“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00t/a吡虫啉项目”,原环评报告中提到的500t/a啶虫脒项目不再建设。苏环便管〔2015〕26号及对应的环评修编报告明确本项目不含2-氯-5-氯甲基吡啶生产装置。项目于2005年开工建设,2013年7月经我厅核准同意投入试生产。2014年8月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将该项目转让给江苏瑞祥化工有限公司。2015年6月我厅对该项目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苏环罚决〔2015〕第31号)。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主要为分层废水、真空泵废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等。分层废水(高浓度废水)经连续降温结晶回收咪唑烷后,再经蒸发、结晶回收甲苯、二甲基甲酰胺(DMF),剩余废水与真空泵废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等其他低浓度废水一并排入公司废水处理设施,尾水接管至凯发新泉水务(扬州)有限公司。公司废水接管口、清下水排口均安装了流量计以及化学需氧量在线监测仪等设备,废水接管口还安装了氨氮在线监测仪,上述设备监测数据均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
(二)废气主要为合成釜冷凝尾气、后处理釜尾气、离心干燥尾气、高浓度废水预处理废气、酒精回收吡虫啉残液废气等。上述废气经收集、多级冷凝处理后汇集至1套碳纤维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该装置含2个碳纤维吸附罐,交替进行吸附废气污染物和高温蒸汽再生。
(三)噪声主要为反应釜、进料泵、引风机、真空泵、离心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已对主要噪声源采用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
(四)固体废物主要为吡虫啉残液、废碳纤维等。吡虫啉残液委托镇江新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建立了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台帐记录。废碳纤维委托扬州东晟固废环保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废碳纤维目前尚未产生,2015年1月公司对碳纤维吸附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废气的自测结果为甲苯、二甲基甲酰胺排放浓度达标,表明碳纤维暂不需要更换。公司设置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
(五)项目2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14年1月在我厅备案,建有3座事故应急池,总容积为5000立方米。已按环评批复要求编制了本项目有机毒物控制情况专项报告,在本项目试生产期间对废水中苯、氯苯、甲苯等污染物浓度开展了自测。公司制定了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设置了环境管理机构,落实各级人员环保职责。
三、验收监测结论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00t/a吡虫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监字〔2013〕第093号、第093-1号)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一)废水:公司废水处理站出口废水中pH值及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苯、甲苯、氯苯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清下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我厅批复要求。
(二)废气:碳纤维吸附-脱附装置出口废气中苯、甲苯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中苯、甲苯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三)噪声:6个厂界噪声测点的昼、夜等效声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全部安全处置。
(五)污染物总量:项目各类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均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项目正式投入运行。
项目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对各种环保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规范危险废物的贮存和转移管理,健全台账记录。落实突发环境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保障环境安全。
扬州市、仪征市环保局负责项目运行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