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2日拟对输变电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08-12 00:00浏览次数: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响水国信黄海农场风电二期220kV升压站#1主变扩建工程

响水县220kV黄海农场风电升压站内

江苏国信黄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①220kV黄海农场风电升压站:主变远景规模为3×100MVA,一期已有工程1×100MVA2#),本期1×50MVA1#),主变户外布置;

线路:一期已建220kV国信黄海农场风电升压站至恒久线路1回,线路全长约14.2km。本期无线路工程。

 

一、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二、自觉按规定向环保部门申请试验收。

220kV黄海农场风电升压站于20141228日建成,施工期影响已消除,变电站周边绿化已恢复。

一、变电站合理布局,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选用具有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无线电干扰和静电感应的影响。

二、变电站主变户外布置。变电站选用低噪声主变,每台主变1m处的噪声值不大于70dB(A)

三、变电站设置事故油池,用于收集事故油和检修废油,交由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回收处理。日常巡视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排入升压站内污水处理装置集中处理后,用于升压站内绿化和附近农田农肥。

四、220kV黄海农场风电升压站40米电磁环境保护范围内有1处环境敏感目标,100米声环境保护范围内有4处环境敏感目标,通过现状监测表明,4处环境敏感目标噪声、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均达标。

 

2

张家港220kV季区线、港七线改造工程

张家港市金港镇

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

①迁移改造220kV季区线:改建220kV季区线#34#39塔间线路,1回,全长约1.7km,其中与改造后220kV港七线同塔双回架设段长约1km,双回架设一回备用段长约0.7km;拆除原220kV季区线#34#39塔间线路,拆除杆塔4基,拆除线路长约1.6km

②迁移改造220kV港七线:改建220kV港七线#10#15塔间线路,1回,全长约1.65km,其中与改造后220kV季区线同塔双回架设段长约1km,单回架设段长约0.65km;拆除原220kV港七线#10#15塔间线路,拆除杆塔4基,拆除线路长约1.3km

/

①电磁环境:输电线路通过采取以下措施,确保线路周围及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相应的限值要求。

a)   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分裂结构尺寸,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

b)   220kV线路经过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距离不小于6.5m

c)   220kV线路经过居民区时,线路采用单回架设时,导线高度不低于8m;采用同塔双回同相序架设时,导线高度不低于11m;采用同塔双回异相序架设时,导线高度不低于8m

d)   线路路径应尽可能避开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线路必须跨越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时,应保持足够的净空高度,确保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相应的限值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220kV线路采用单回架设跨越平顶房屋时,导线对屋顶的净空高度应不小于8m,跨越尖顶房屋时,考虑尖顶房屋屋顶上方无人员活动,导线对屋顶的净空高度应不小于6m

  220kV线路采用同塔双回同相序架设跨越平顶房屋时,导线对屋顶的净空高度应不小于11m,跨越尖顶房屋时,考虑尖顶房屋屋顶上方无人员活动,导线对屋顶的净空高度应不小于6m

  220kV线路采用同塔双回异相序架设跨越平顶房屋时,导线对屋顶的净空高度应不小于8m,跨越尖顶房屋时,考虑尖顶房屋屋顶上方无人员活动,导线对屋顶的净空高度应不小于6m

②声环境: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提高导线加工工艺使导线表面光滑、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减少电晕放电,以降低可听噪声,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3

张家港220kV家沙线、220kV沙徐线迁移改造工程

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

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实业总公司

1)迁移改造220kV家沙线:①改建220kV家沙线#23#26塔间线路,2回,同塔双回架设,线路路径全长约0.6km;拆除现状220kV家沙线#23#26塔间线路,拆除杆塔3基,拆除线路长约0.55km;②改建220kV家沙线#27#29塔间线路,2回,同塔双回架设,线路路径全长约0.4km;拆除现状220kV家沙线#27#29塔间线路,拆除杆塔2基,拆除线路长约0.33km

2)迁移改造220kV沙徐线:改建220kV沙徐线#5#8塔间线路,2回,同塔双回架设,线路路径全长约1.2km;拆除现状220kV沙徐线#5#8塔间线路,拆除杆塔3基,拆除线路长约0.95km

/

①电磁环境:输电线路通过采取以下措施,确保线路周围及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相应的限值要求。

a)   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分裂结构尺寸,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

b)   220kV线路经过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距离不小于6.5m

c)   220kV家沙线经过居民区时,导线高度不低于11m220kV沙徐线经过居民区时,导线高度不低于9m

d)   线路路径应尽可能避开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线路必须跨越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时,应保持足够的净空高度,确保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相应的限值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220kV家沙线跨越平顶房屋时,导线对屋顶的净空高度应不小于11m,跨越尖顶房屋时,考虑尖顶房屋屋顶上方无人员活动,导线对屋顶的净空高度应不小于6m

  220kV沙徐线跨越平顶房屋时,导线对屋顶的净空高度应不小于9m,跨越尖顶房屋时,考虑尖顶房屋屋顶上方无人员活动,导线对屋顶的净空高度应不小于6m

②声环境: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提高导线加工工艺使导线表面光滑、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减少电晕放电,以降低可听噪声,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4

中电投海上风电220kV输变电工程

盐城市滨海港经济区

中电投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建设滨海北区H1#陆上升压站,户外型,本期建设1台主变,容量为120MVA,主变选用三相、自耦、有载调压电力变压器;

2)建设升压站至曙东变220kV线路,线路路径全长约6.15km,全线采用双回路设计单边挂线,导线采用2×JL/LB20A-630/45铝包钢芯铝绞线。

一、严格按照经环评及审批的方案组织项目建设,做到批建相符。

二、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清洁生产、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三、项目建成,自觉按规定向环保部门申请试生产。未经环保部门同意,绝不擅自进行试生产。

1)噪声:选用低噪声主变,建设单位在设备选型时明确要求主变电压器供货商所提供主变必须满足在距主变1m处的噪声限值不大于70dB(A);升压站总平面布置上将站内建筑物合理布置,各功能区分开布置,将高噪声的设备相对集中布置,充分利用场地空间以衰减噪声。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提高导线加工工艺使导线表面光滑、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减少电晕放电,以降低可听噪声。

2)电磁环境: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降低电磁影响。输电线路通过采取以下措施,确保线路周围及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相应的限值要求。

①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方式,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

220kV线路经过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距离应不小于6.5m

220kV线路经过居民区(不跨越)时,同相序架设线路导线对地高度应不小于12m;逆相序架设线路导线的对地高度应不小于9m

④线路路径应尽可能避开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必须跨越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时,按本报告要求保持足够的净空高度,确保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相应的限值要求。具体要求如下:220kV线路采用同塔双回同相序架设方式跨越平顶房屋时,导线对屋顶的净空高度应不小于12m,跨越尖顶房屋时,考虑尖顶房屋屋顶上方无人员活动,导线对屋顶的净空高度应不小于6m220kV线路采用同塔双回逆相序架设方式跨越平顶房屋时,导线对屋顶的净空高度应不小于9m,跨越尖顶房屋时,考虑尖顶房屋屋顶上方无人员活动,导线对屋顶的净空高度应不小于6m

3)水环境:升压站无人值班,日常巡视及检修等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理,不外排。

4)固废:升压站值班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5

常州220kV横山变扩建#2主变工程

常州市横山桥镇的东北部,戚月线北侧朝阳路西侧

江苏省电力公司常州供电公司

常州220kV横山变电站(户外型),变电站原有1台主变,容量为180MVA#1);本期扩建1台主变(#2),容量为180MVA;远景主变3台,容量为3×180MVA

一、严格按照经环评及审批的方案组织项目建设,做到批建相符。

二、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清洁生产、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三、项目建成,自觉按规定向环保部门申请试生产。未经环保部门同意,绝不擅自进行试生产。

①噪声:变电站采用户外型布置,选用低噪声主变,建设单位在设备选型时明确要求主变电压器供货商所提供主变必须满足在距主变1m处的噪声限值不大于70dB(A);此外,变电站合理布局,将高噪声的设备相对集中布置,充分利用场地空间以衰减噪声。

②电磁环境:变电站采用户外型布置,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

③水环境:变电站无人值班,日常巡视及检修等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理,不外排。

④固废:变电站日常巡视及检修等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事故风险: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是变压器油的泄漏以及变压器发生爆炸造成的火灾。根据国内电力部门的运行统计,变压器发生爆炸造成火灾的概率极低。本工程采取设置事故油池、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等措施,降低事故风险概率,减轻事故的环境影响。

 

6

常州220kV延政变扩建#2主变工程

常州武进湖塘镇马杭夏城路西侧延政路北侧

江苏省电力公司常州供电公司

常州220kV延政变电站(户外型),变电站原有1台主变,容量为180MVA#1);本期扩建1台主变(#2),容量为180MVA;远景主变3台,容量为3×180MVA

一、严格按照经环评及审批的方案组织项目建设,做到批建相符。

二、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清洁生产、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三、项目建成,自觉按规定向环保部门申请试生产。未经环保部门同意,绝不擅自进行试生产。

①噪声:变电站采用户外型布置,选用低噪声主变,建设单位在设备选型时明确要求主变电压器供货商所提供主变必须满足在距主变1m处的噪声限值不大于70dB(A);此外,变电站合理布局,将高噪声的设备相对集中布置,充分利用场地空间以衰减噪声。

②电磁环境:变电站采用户外型布置,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

③水环境:变电站无人值班,日常巡视及检修等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理,不外排。

④固废:变电站日常巡视及检修等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事故风险: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是变压器油的泄漏以及变压器发生爆炸造成的火灾。根据国内电力部门的运行统计,变压器发生爆炸造成火灾的概率极低。本工程采取设置事故油池、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等措施,降低事故风险概率,减轻事故的环境影响。

 

7

金坛燃机电厂至河头变220kV线路工程

常州金坛市金坛开发区境内

江苏省电力公司常州供电公司

1)建设220kV金坛燃机电厂至河头变线路,2回,线路路径总长约2×13.0km,其中新建220kV同塔四回(两回备用)线路长约2×2.0km,新建220kV同塔双回线路长约2×11.0km

2)改造220kV河水线,2回,线路路径总长约2×0.5km

本工程220kV架空导线采用2×LGJ-630/45型钢芯铝绞线。

一、严格按照经环评及审批的方案组织项目建设,做到批建相符。

二、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清洁生产、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三、项目建成,自觉按规定向环保部门申请试生产。未经环保部门同意,绝不擅自进行试生产。

①电磁环境:架空线路建设时线路采用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方式,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线路路径应尽可能避开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线路必须跨越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时,按本报告要求保持足够的净空高度,确保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相应的限值要求。

②噪声: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提高导线加工工艺使导线表面光滑、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减少电晕放电,以降低可听噪声,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8

淮安500kV旗杰变配套220kV线路工程(重新报批)

淮安市淮阴区、涟水县境内

江苏省电力公司淮安供电公司

①建设220kV泗阳变至黄岗变西侧开断环入旗杰变线路,路径全长约14.40km,同塔双回架设;②建设220kV泗阳变至黄岗变单线开断环入新御变线路,路径全长约24.69km,同塔双回架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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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运输散体材料时密闭,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弃土弃渣等合理堆放,定期洒水,对空地硬化和覆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排入居住地的化粪池中,定期清理;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夜间不施工;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加强施工管理,缩小施工范围,少占地,少破坏植被,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把原有表土回填到开挖区表层,以利于植被恢复。采取严格的生态影响减缓措施,以满足《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号)》中相应的管控措施要求。

二、输电线路采用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方式,双回线路采用逆相序架设方式,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线路路径尽可能避开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线路必须跨越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时,按报告要求保持足够的净空高度,确保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相应的限值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5813日至2015819(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7715251

   通讯地址:南京市云龙山路75号,江苏省环保厅 江苏省核安全局,邮编21001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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