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0-01539 组配分类:环境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发文日期:2010-06-24 00:00:00
名 称:关于加强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关于加强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08-21 16:22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环保局:

为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环发〔2009〕130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应急管理基本制度框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重点、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建设阶段性目标等内容,并就依法推进和理顺环境应急管理体制指明了方向,是指导今后特别是“十二五”期间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各地要深入学习、认真贯彻《意见》精神,充分认识到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环保部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健全规章和制度、理顺体制、创新机制,使我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信息化和专业化。根据环保部《意见》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保障公众生命与环境安全为根本,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规章和制度、体制、机制建设”为基础,以“应急预案、应急资源、应急演练三大体系,应急指挥平台、跨部门与跨区域应急联动两大平台,风险源数据库”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二)建设目标

到2015年,全省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环境应急管理格局,完善环境应急管理制度、理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创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布局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网络。具体目标:

——实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规范化、动态化、系统化和信息化。

——基本建立社会化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系统,成立专业的环境应急救援处置队伍,完善专家参与机制。

——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环境应急演练。

——建立比较完善的省级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各省辖市基本建成环境应急指挥平台。

——与相关部门和相邻省份间建立互动良好的应急联动平台,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防、联治水平。

——全面建立风险源企业环境隐患排查制度,初步实现省、市、县环境风险源的分类分级管理。

二、主要建设任务和重点工作

(一)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一是通过前期试点示范、后期逐步推开的工作方式,结合环境风险源分类分级管理,督促、指导全省较大以上环境风险源、风险源集中区,13个省辖市、51个县(市)环保部门以及重点敏感保护目标编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有效提升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和衔接性,形成健全完善的预案体系。

二是实现预案编修、评估、备案、演练全过程动态管理,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及时编修全省各类环境应急预案。结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相关要求,环境应急预案不完善的,不予审批;环境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不落实的,不予验收。进一步明确环境应急预案编修、评估的主体与方式;建立预案报备制度,对预案进行分级分类备案管理。

三是强化预案检查整改。加强环境应急日常监管中对企业应急预案的检查,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风险源及工业园区的预案管理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对各省辖市环境应急预案管理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二)建立健全应急资源管理体系

一是建立社会化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系统,探索试行代储备制度,制定合理的调配方案。各地根据辖区实际情况,与有关企业签订委托物资储备协议或生产能力储备协议,采取实物储备、资金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相结合的方式,建立起依托社会资源的网络化环境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二是依托社会化技术力量,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与水平。各地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积极与各类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充分利用其他部门的先进装备,提升预测预警能力、应急监测能力,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三是完善专家参与机制和应急救援处置队伍调用机制,制订规范化的管理制度。各地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环境应急专家库,依托企业成立环境应急救援处置队伍,建立区域间环境应急救援处置队伍调用体系,实现区域间的应急驰援互助。

(三)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演练体系

一是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的要求,本着结合实际、合理定位、着眼实战、讲求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实战型演练和桌面推演、专项演练和综合演练、区域性演练和全局性演练、示范性演练和检验性演练相结合,指导和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工作。每年以苏南、苏中、苏北三个片区为单位分别组织演练观摩学习。

二是各级环保部门每年进行至少1次综合性演练,并规范演练的组织保障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通信保障、设备使用、物资准备、响应程序、部门联动等方面的单项演练。

三是指导督促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重点风险源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原则上要求每年进行2次综合性演练,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工段、车间应急演练。一般风险源企业每年进行1次综合性演练。风险源集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原则上每年进行1次综合性演练。敏感保护目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以集中式饮用水源应急演练为核心。

(四)加快全省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建设

一是完善省级环境应急指挥固定平台,统筹规划,逐步将预案管理、应急资源、应急演练三大体系及环境风险源数据库纳入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建成具备日常环境应急管理、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的应急指挥平台,实现与环保部、省政府、公安、海事、消防等部门的互联互通。

二是建立多元化的环境应急远程指挥方式。利用卫星、3G、无线电波等各类远程通讯技术,实现数据同步、远程指挥、视频会议、决策支持等功能,提高省级环境应急远程指挥和现场指挥能力。

三是指导各市县建设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各省辖市基本建成环境应急指挥固定平台和机动平台,省辖市覆盖率达到100%,环境风险突出的县(市)借助省辖市平台建立应急指挥平台,覆盖率超过50%。

(五)加强跨部门与跨区域应急联动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地方环保部门间的沟通。推动地方环保部门加强合作,实现信息共享,共同建立企业环境风险信息档案库,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化学物质情况、应急处置及救援资源、区域内水和大气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等。建立相对统一的通报程序,便于共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二是与相邻省份间建立互动良好的区域环境应急联动平台,通过上下游间的定期会商,从环境预警、信息通报、应急响应和驰援互助等方面进行合作,切实做好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处置与应急联动工作。

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加强与公安、安监、消防、海事、水利等部门的联动,达到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形成合力的目的。加强与发展改革、工商管理及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联动,提高“高污染、高环境风险”行业准入门槛。

(六)加强风险源管理工作,建立风险源数据库

一是利用化学品制造业等行业环境风险和化学品排查成果,探索化工行业风险源管理方法,试行环境风险源分类分级管理。

二是对在生产过程中涉及剧毒、危险化学品的,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及涉重金属采选和冶炼的,贮存有毒、有害及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电镀、制革、医疗、有色冶金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的企事业单位要作为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进行调查和登记,各地调查、登记覆盖率要高于该行业企业数量的50%,并结合周边的环境敏感点等要素实现对环境风险源企业风险级别的划分。

三是建立风险源企业环境隐患排查制度。要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依托环境监察的日常监管,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的隐患排查每季度1次,一般环境风险源企业的隐患排查每年2次。加强敏感时期、敏感区域的环境隐患排查工作。规范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现场工作程序,提高现场人员的排查技术水平。研究建立环境风险源防范设施建设的标准。建立全省环境风险源档案库,实现省、市、县环境风险源的分类分级管理。

(七)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区域环境风险防范工程建设”

一是组织调查评估全省111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区域内环境风险分布情况及其特点。

二是根据全省环境风险源分布情况,编制全省饮用水源地区域环境风险防范工程规划。

三是建成一套规范的应急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全面加强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环境风险源企业的应急设施建设。

四是结合区域内饮用水源地取水口及风险源企业分布情况,研究确定不同等级防护区域内的不同监测监控断面及监测监控方案,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污染物质拦截处置方案,以满足不同情况下应急防护的需求。

(八)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培训与宣传 根据全国、全省环境应急形势,邀请环保、消防、安监等相关部门领导和国内外知名专家进行授课,结合预案编制及演练、风险源管理、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程序、案例讲解、个人防护器材使用等内容,开展针对各级环境应急管理负责人、环境应急工作者、风险企业应急人员的培训。用3年时间对全省应急人员和风险企业应急人员轮训一遍。指导各级环保部门定期开展专兼职应急人员培训工作。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搞好环境应急知识普及和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环境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环境应急管理规章与制度

一是环保部环境应急管理办法出台后,制定符合我省省情的贯彻实施意见,明确职责定位,理顺监管关系。落实环保部出台后的《全国环境保护部门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规范》,明确工作职责。

二是制定出台《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响应办法》,对突发环境事件从接报到处置全过程进行规范。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典型案例分析制度、处置后评估以及统计分析和定期报告制度。研究建立污染损害评估和鉴定机制,组织修复和重建被污染事故破坏的生态环境。

三是各级环保部门的主要领导是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环境管理的具体工作部门和责任人,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执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制度,对因迟报、漏报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以及有意瞒报、谎报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是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处置的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对不履行职责引起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对预防和处置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预防和处置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的情况,纳入现有环境保护有关考核、评优活动中。对于企业违法排污而引起的突发环境事件,要严肃处理污染主体的责任。

(二)进一步理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体制

进一步理顺环保部门、政府相关部门、企业以及社会公众在环境应急过程中的职责定位,理顺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的关系。各市县要健全环境应急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环境安全形势严峻,环境应急管理任务较重的市县,环境应急机构应单设,省环保厅将通过加强督查,推动各地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在地方政府领导下,依托公安消防队伍,组建大型企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能立即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三)创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一是创新环境应急管理联动协作机制。发挥环境管理合力,在环保规划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管理、限期治理、区域(行业)限批、上市企业环保核查、环境执法检查、环境监测、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中,全面落实防范环境风险的责任和要求。以长三角环境保护合作平台的建设为基础,进一步完善跨界、跨区域联合监管、监测预警、信息共享等污染联防、联治机制。

二是健全环保应急投入机制。研究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资金保障机制和应急处置专项资金。省级环保引导资金要安排专项用于环境应急工作,各市县也要加大投入,保障环境应急工作需要。重点行业企业要加大对环境应急设施的投入,提高应对防范风险的能力。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多方力量投入。

三是完善创新机制。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能力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与部署,制订全省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纳入江苏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加强环境应急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为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提供技术支撑。开展与应急管理特点相适应的环境应急监测规范研究,加强特殊污染物监测方法的技术储备和标准方法的研究,为环境应急管理提供数据支持。引入市场机制,加快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利用中意合作项目,对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加以深化推广。争取合作项目,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江苏环境应急管理能力。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