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5-20631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 发文日期:2015-08-05 00:00:00 |
名 称:关于南京中联水泥有限公司石灰石矿山年产300万吨石灰石技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 文件编号:苏环验﹝2015﹞118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关于南京中联水泥有限公司石灰石矿山年产300万吨石灰石技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苏环验﹝2015﹞118号
南京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你公司《石灰石矿山年产300万吨石灰石技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附送的《南京中联水泥有限公司石灰石矿山年产300万吨石灰石技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我厅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本工程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境内,设计水泥用石灰石生产能力300万吨/年、建筑料石(副产品)生产能力80万吨/年,年工作300天(4800h),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采矿工程、破碎系统)、储运工程(炸药仓库、皮带输送)、公用工程(给排水、供电)、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处理、噪声防治、固废处置),其中公用工程全部利用公司现有的辅助工业设施和办公生活设施。
该工程于2009年9月由南京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2010年12月获我厅批复(苏环审﹝2010﹞274号),2011年1月开工建设,2011年12月工程建设完成购进采矿设备、升级改造原有矿山石灰石破碎系统及储运系统,2014年12月投入试生产。因该工程属于公司日产4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暨低温余热发电技改工程矿山部分配套工程,因此项目中部分环保工程(废水、固废、噪声)及石灰石破碎与储运的废气处理设施已于2012年与4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苏环验﹝2012﹞108号文),本次验收工程内容主要为采矿工程、炸药仓库、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工程。工程总投资7246.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3万元。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洗车废水,矿区开采范围内未设生活、办公设施,生活、办公设施位于厂区。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厂区内小雁水库,之后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浇洒。洗车废水经厂区排污沟收集后汇入厂区内小雁水库,经沉淀后回用于矿山开采区作业面洒水防尘。
(二)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爆破、铲装、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采矿区扬尘,均为无组织排放。矿区配备了专门的洒水车,定期对作业面进行洒水在长期不采的区域种植了树木。
(三)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已与江宁区淳化街道市容管理办公室签订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协议。本项目没有尾矿产生,不设置尾矿石堆场,开采剥离物主要为覆土和石料,覆土作为水泥用粘土,石料作为建筑料石销售。
(四)高噪声设备主要为破碎机、钻机、风机、矿车等。破碎机、风机位于室内,其余为露天操作。
矿石开采采用高风压潜孔钻机进行穿孔凿岩,中深孔控制爆破、非电雷管起爆,其中二次破碎采用机械破碎方式。原有炸药仓库现已拆除,改为由南京市江宁区民爆化工有限公司和南京长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民用爆破物品供货服务。“以新带老”措施中的破碎系统除尘器升级改造内容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公司制定了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验收调查结论
江苏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提供的《南京中联水泥有限公司石灰石矿山年产300万吨石灰石技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明,验收调查期间:
(一)废水:矿区开采范围内未建设生活设施,生活、办公实施位于水泥厂区。不新增员工,在生活污水的数量和性质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厂区回用水水质不发生变化,可以达标回用。
(二)废气:采矿场地边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三)噪声:采矿场地边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四)生态环境:公司委托江苏南京地质工程勘察院编制了《南京中联水泥有限公司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其中设计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主要包括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平台绿化、排灌系统、采场底部整平以及相关辅助设施内容。建设单位正在实施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平台绿化、采场底部整平、排灌系统以及相关辅助设施。
(五)公众意见调查结果:从公众意见调查统计结果看,98.3%的公众表示施工期间没有发生过扰民现象,1.7%的公众表示有较轻的扰民现象发生;100%的公众表示本工程试生产期没有因环境污染与周边居民发生过纠纷;100%的公众认为本工程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对其生活、工作没有影响或影响较轻。88.3%的公众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11.7%的公众表示基本满意。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经验收合格,同意工程正式投入运行。
工程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按照边开采边恢复的方针,落实好矿区排灌系统、采矿场地截排水工程、平台绿化等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措施;进一步加强日常环境管理,最大程度减少项目无组织废气和噪声排放;严格执行营运期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强化事故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应急预案的演练;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及监测计划开展营运期例行监测工作。
南京市、江宁区环保局负责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