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8日拟对输变电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09-18 00:00浏览次数: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宿迁220kV卓圩变至陆集变单线开断环入大兴西变线路工程(重新报批)

宿迁市陆集镇境内

江苏省电力公司宿迁供电公司

建设220kV卓圩变至陆集变单线开断环入大兴西变线路,路径全长约5.1km,同塔双回同相序架设,导线采用2×LGJ-400/35型钢芯铝绞线。

拆除220kV卓圩变至陆集变线路#11铁塔及#11~#12塔间导线,双回架设,拆除段长约0.3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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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运输散体材料时密闭,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弃土弃渣等合理堆放,定期洒水,对空地硬化和覆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排入居住地的化粪池中,定期清理;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夜间不施工;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加强施工管理,缩小施工范围,少占地,少破坏植被,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把原有表土回填到开挖区表层,以利于植被恢复。

二、输电线路采用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方式,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线路路径尽可能避开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线路必须跨越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时,按报告要求保持足够的净空高度,确保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相应的限值要求。

2

宿迁220kV大兴西变至洋河东变线路工程(重新报批)

宿迁市洋河新城境内

江苏省电力公司宿迁供电公司

建设220kV大兴西变至洋河东变线路,路径全长约17.8km,其中混压四回设计双回架设2×4.2km(预留双回110kV线路通道),同塔双回架设2×13.6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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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运输散体材料时密闭,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弃土弃渣等合理堆放,定期洒水,对空地硬化和覆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排入居住地的化粪池中,定期清理;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夜间不施工;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加强施工管理,缩小施工范围,少占地,少破坏植被,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把原有表土回填到开挖区表层,以利于植被恢复。采取严格的生态影响减缓措施,以满足《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号)》中相应的管控措施要求。

二、输电线路采用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方式,双回线路采用逆相序架设方式,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线路路径尽可能避开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线路必须跨越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时,按报告要求保持足够的净空高度,确保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相应的限值要求。

3

泗阳220kV泗阳南至泗阳东线路工程(重新报批)

宿迁市泗阳县境内

江苏省电力公司宿迁供电公司

建设220kV泗阳南至泗阳东线路,路径全长约14.6km,其中混压四回设计双回架设2×3.5km(预留双回110kV线路通道),同塔双回架设2×11.1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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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运输散体材料时密闭,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弃土弃渣等合理堆放,定期洒水,对空地硬化和覆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排入居住地的化粪池中,定期清理;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夜间不施工;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加强施工管理,缩小施工范围,少占地,少破坏植被,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把原有表土回填到开挖区表层,以利于植被恢复。采取严格的生态影响减缓措施,以满足《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号)》中相应的管控措施要求。

二、输电线路采用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方式,双回线路采用逆相序架设方式,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线路路径尽可能避开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线路必须跨越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时,按报告要求保持足够的净空高度,确保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相应的限值要求。

4

国华东台三期(梁垛河)风电220kV升压站工程

东台市弶港镇境内

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

建设220kV国华东台三期(梁垛河)风电升压站,半户内型,主变1台,容量100MVA#1),远景规模3×100MVA

一、严格按照经环评及审批的方案组织项目建设,做到批建相符。

二、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清洁生产、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三、项目建成,自觉按规定向环保部门申请试生产。未经环保部门同意,绝不擅自进行试生产。

①噪声:选用低噪声主变,建设单位在设备选型时明确要求主变电压器供货商所提供主变必须满足在距主变1m处的噪声限值不大于70dB(A);此外,升压站合理布置,将高噪声的设备相对集中布置,充分利用场地空间以衰减噪声。

②电磁环境: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

③水环境:升压站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不外排,不影响周围水环境。

④固废:升压站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不外排。升压站内的蓄电池当需要更换时,需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要求,由有资质的蓄电池回收处理机构回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5918日至2015924(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7715251

   通讯地址:南京市云龙山路75号,江苏省环保厅 江苏省核安全局,邮编21001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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