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通过业务能力认定的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公示
发布时间:2015-09-18 00:00浏览次数:
根据《江苏省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苏环规〔2014〕4号),我厅完成了2015年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的理论考核、申报审查和现场评审等工作。经考核,现拟对以下通过第二批业务能力认定的社会辐射检测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1、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乙级(临时)
2、南京瑞森辐射技术有限公司 乙级(临时)
3、常州环宇信科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乙级(临时)
4、南京基越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乙级(临时)
5、南京白云化工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丙级核技术类(临时)
6、江阴秋毫检测有限公司 丙级核技术类(临时)
7、苏州深远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丙级核技术类(临时)
8、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丙级电磁类(临时)
(咨询服务分公司)
9、南京通服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丙级电磁类(临时)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将意见反馈至江苏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局,电话:025-87715290,传真:025-87715200。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