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6-20352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发文日期:2016-01-14 00:00:00
名 称:关于上海至西安国家高速公路江都至六合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文件编号:苏环验﹝2016﹞8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关于上海至西安国家高速公路江都至六合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6-01-14 00:00浏览次数:

苏环验﹝2016﹞8号

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你单位《上海至西安国家高速公路江都至六合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上海至西安国家高速公路江都至六合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收悉。我厅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核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本工程路线起于江都市仙女镇正谊互通处,与京沪高速公路江广段顺接,止于南京市六合东互通处,接雍庄至六合高速公路。路线全长76.1千米,途经扬州市辖江都市、邗江区、广陵区、扬州经济开发区、仪征市和南京市辖六合区。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120千米/小时,其中起点至汤庄互通段和蒋王互通至终点段长66.3千米,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新建,路基宽度34.5米;汤汪互通至蒋王互通段长9.8千米,利用宁通公路扬州南绕城段,采用双向八车道标准扩建,路基宽度42.0米。2007年11月由同济大学完成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07年12月获环保部批复(环审〔2007〕580号)。2009年3月开工建设,2012年11月建成。工程实际总投资68.19亿元,环保投资23007.32万元,占总投资额的3.37%。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沿线收费站、服务区等设施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均设置了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工艺为生物接触氧化工艺,A/O流程。

  (二)废气:各设施均未设置采暖锅炉,取暖及热水器采用电能,炒炉燃料采用液化气,沿线设施食堂安装了油烟净化器。

  (三)噪声:建设单位对沿线58处声环境敏感点设置了声屏障,共长24401延米。对22处敏感点设置隔声窗措施,共计484户,9680平方米。2015年,根据噪声监测情况对7处敏感点增补设置了隔声窗措施,共计210户。

  (四)固废:沿线各服务设施均设置了垃圾收集装置,生活垃圾、污水设备产生的污泥及其它一般固体废物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集中清运及处置。

  (五) 环境管理与应急:沿线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跨河桥梁上下游2.5千米范围内无饮用水源取水口。对芒稻河、廖家沟特大桥采取了完善的桥面径流收集措施,在桥梁两侧堤岸外设置沉淀隔油池,桥梁两侧防撞栏为加固型防撞栏,并设置了警示牌。工程运管单位宁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制定了《宁扬管理处危险化学品车辆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施工期未发生危险品泄漏事故,试运营期间也未发生运输危险品车辆交通事故。

  三、验收调查结论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提供的《上海至西安国家高速公路江都至六合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明,验收调查期间:

  (一)声环境:沿线声环境敏感点80处,本次验收调查选取现状监测点位61处。位于4类区的2处声环境敏感点夜间超标,位于1类区的1处声环境敏感点昼间超标,4处夜间超标(其中屈陈、坝基陈、糍粑叶3处背景噪声超标);其余声环境敏感点监测值都能达到相应执行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4类或1类标准。增补隔声窗后,以上7处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均达到相应执行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4类或1类标准以及《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中住宅建筑的允许噪声级标准。

  (二)水环境:服务区和收费站污水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

  (三)生态环境: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号),本工程沿线经过廖家沟清水通道维护区、芒稻河清水通道维护区和京杭大运河特大桥跨京杭大运河(广陵)洪水调蓄区3处江苏省生态功能区。除此之外,沿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江六高速公路建设没有对动植物的生态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也没有引起道路沿线动物种类的明显减少。

  公路建设占用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严格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依法履行了相关手续。设置的施工营地、拌合站、预制场等临时工程34处。施工结束后,2处位于工程永久征地范围内,目前已恢复景观绿化;14处为租用当地现有房屋,工程结束后已归还;5处已复耕,效果良好;2处清理恢复后交还地方,11处施工单位已按地方政府要求完成土地平整,并缴纳临时用地恢复费,交还地方利用。从现场调查的情况来看,建设单位在边坡防护、景观建设、取土场和其他临时占地恢复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减少了水土流失的发生。

  (四)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调查结果总体来看,沿线居民和司乘人员对本项目的建设表示支持,对本项目环保工作总体较为满意。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经验收合格,同意工程正式投入运行。

  工程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规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根据交通流量的变化,对沿线敏感点噪声进行跟踪监测,预留资金,及时采取降噪措施。做好芒稻河特大桥、廖家沟特大桥等桥面排水系统的维护和管理。认真履行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规定,从源头控制环境风险。

  南京市、扬州市环保局负责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