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6-20342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 发文日期:2016-01-08 00:00:00 |
名 称:关于如东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三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 文件编号:苏环验﹝2016﹞3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关于如东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三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苏环验﹝2016﹞3号
如东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如东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三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附送的《如东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三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监字〔2015〕第041号)等材料收悉。我厅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该工程位于如东县大豫镇,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厂区扩建2台400吨/天机械炉排炉(内部编号4#、5#炉)、2台余热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32吨/小时)、1台14兆瓦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内部编号3#机)及配套的烟气净化系统、垃圾接收储运系统等,不含变电站及供配电、输送电设备。工程部分设施依托如东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二期工程(一期、二期工程均为独立的建设项目,已分别办理了环评及验收手续)。2014年4月我厅批复同意该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苏环审〔2014〕46号)。工程于2014年5月开工建设,2015年3月经核准投入试运行。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主要为垃圾渗滤液、垃圾卸料平台清洗废水、化水制备产生的酸碱废水、锅炉排污废水、冷却塔集水池排污水、生活污水等。锅炉排污废水回用于厂内循环冷却用水;冷却塔集水池排污水回用于冷却水;工程配套新建了2套废水处理设施,用于处理垃圾渗滤液、垃圾卸料平台清洗废水;化水制备产生的酸碱废水采用中和池处理;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垃圾渗滤液、垃圾卸料平台清洗废水、酸碱废水、生活污水通过1个废水排口一并排入南通柏海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安东科技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接管口安装使用了流量计、化学需氧量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出具了情况说明,指出南通柏海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因进水量不足,暂不具备环保验收条件,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但污水处理厂排口多次监测结果显示其能够达标排放。
(二)废气主要为焚烧炉烟气、垃圾贮存坑及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飞灰固化粉尘等。2台焚烧炉分别配套建设了1套烟气处理设施,处理工艺均为“SNCR脱硝+急冷反应器+干式消石灰加活性炭喷射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原有80米高烟囱集束排放,2台锅炉烟气排放管道上分别安装了1套烟气连续监测装置,监测指标包括一氧化碳、含氧量、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氯化氢等;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加盖密封,产生的恶臭气体收集进入垃圾贮坑;垃圾贮坑产生的恶臭气体在正常生产时收集进入一、二期工程焚烧炉焚烧处理,停产时通过原有垃圾废气除臭装置处理后经焚烧炉烟囱排放;飞灰固化车间(水泥料仓、飞灰库)、消石灰仓分别配套安装了1台布袋除尘器。
(三)噪声主要为送风机、汽轮发电机组、引风机、冷却塔等设备运行噪声,已采用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主要为炉渣、飞灰、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机油、生活垃圾及废水处理污泥等,其中飞灰(HW18)、废离子交换树脂(HW13)、废机油(HW08)为危险废物。飞灰经螯合剂及水泥固化后由当地城管部门送如东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机油目前未产生,公司委托江苏省环科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情况说明,指出离子交换树脂、机油使用寿命均为8-12年,目前尚在有效期内,公司已与如东大恒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意向协议。废油桶由机油销售单位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南通销售分公司定期回收。炉渣送南通乾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及废水处理污泥在厂内焚烧处理。
(五)厂界外300米环境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厂区南侧300米内新建有一栋综合楼,业主单位华润新能源(南通)风能有限公司承诺不在300米环境防护距离内设置倒班宿舍。经如东县环保局同意,厂内东侧、北侧各设有1个雨水排口。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15年2月在如东县环境安全应急与事故协调处理中心备案。厂内建有地下封闭式的事故应急池,容积为800立方米。在垃圾卸料大厅进出通道增设4道快速开关门,减少了恶臭气体逸散。制定了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设置了专职环境管理人员,规定了公司各级人员的环保职责。
三、验收监测结论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编制的《如东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三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监字〔2015〕第041号)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一)废水:渗滤液处理站出口废水的总砷、总汞、总镉、总铅、总铬和六价铬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厂区接管口废水的pH值及色度、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浓度均符合南通柏海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接管标准。
(二)废气:4#、5#焚烧炉烟气净化装置出口废气中的烟气黑度、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汞、镉、铅、烟尘的排放浓度均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表3标准。氟化氢、二噁英排放浓度均符合环评批复要求(欧盟标准EU2000/76/EC)。厂界下风向无组织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厂界噪声监测点的昼、夜等效声级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焚烧飞灰固化样品二噁英含量、含水率均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飞灰固化样品浸出液中汞、铜、锌、镉、砷、总铬、六价铬、硒、铅、镍、钡、铍浓度均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1要求。制定了灰渣鉴别及管理制度,灰渣交由南通乾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处理,废机油委托如东大恒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厂内设置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
(五)污染物总量:该工程各类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六)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00份,收回100份。结果表明,96%的周边被调查群众对该公司的环保工作表示满意,4%表示较满意。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工程正式投入运行。
工程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做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健全台账记录。减少设备及管线的跑冒滴漏,控制恶臭气体的无组织排放。落实突发环境事故风险防范措施,保障环境安全。
南通市、如东县环保局负责该工程运行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