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6-20261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发文日期:2016-10-17 00:00:00
名 称:2016年10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2016年10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6-10-17 00:00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1017日—201610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081Emailhpc@jshb.gov.cn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环保厅环评处,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204国道响水绕城段改扩建工程

响水县

响水县交通运输局

路线起自老326省道(204国道以西段)与204国道平面交叉处,利用老326省道进行拓宽改造并向西延伸,路线依次跨大寨河、通榆河、昔阳渠和黄响河,于AK5+384.236处路线折向北,紧临响水县规划范围外侧新建路线并向北延伸,依次跨关头河、佃响河、唐响河和一帆河后,止于一帆河桥北桥头。路线总里程13.182km,其中利用老路拓宽改造5.104km(不含生态红线一级管控区内的老路及通榆河大桥),其余7.798km为新建。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为100km/h,路基宽度26m。工程总投资42469.4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1.9万元。施工期约24个月。

本次公众参与通过现场调查、现场公示、网上公示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建设单位于2016324日在西祠胡同网站环境影响评价版块发布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一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于2016623日在西祠胡同网站环境影响评价版块进行了第二次公示,二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第二次公示后,在项目周边张贴公公告,并发放个人公众意见征询表100份、团体调查表5份。

调查结果显示,99%的受访公众及全部团体对本项目的建设表示支持,无人反对。对公众的意见进行了采纳。

201676日建设单位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对本次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全文公示。

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1、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少对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对施工表土剥离单独堆存,用于施工结束后的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做好土石方平衡,减少弃渣量,并做好取土场生态恢复工作。禁止在沿线生态红线区域内设置施工营地等大型临时设施。

2、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在居民区等敏感目标附近施工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高噪声施工机械应远离环境敏感目标布设,并采取隔声措施,夜间不得安排施工,确需连续作业的,应向提前相关部门报告并获得许可后方可施工。

3、采取作业场所围挡、物料堆场遮盖、施工区域洒水等措施控制施工期扬尘。施工渣土运输必须覆盖,选择居民较少的运输路线,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洗。

4、优化该工程所涉及的水环境及生态敏感区域内桥梁设计及施工工艺,跨河桥梁桩基础施工应安排在枯水期,涉水桥墩采用钢围堰施工并设泥浆沉淀池。施工生活污水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在施工场地设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冲洗、绿化、洒水防尘,严禁向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排放污水。

5、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按照《报告书》要求,工程全线采取铺设低噪声路面、居民住宅安装隔声窗等降噪措施。合理规划工程沿线土地的使用,工程两侧规划控制区域内应严格控制新建学校、医院及居民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物。

6、加强通榆河桥防撞保护,设置防撞护栏并延伸至路基段,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与地方环保部门、饮用水厂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切实保障通榆河水质安全。

7、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应纳入当地固废收集系统并妥善处理处置,不得向环境排放。

8、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9、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设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及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