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6-20303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 发文日期:2016-11-22 00:00:00 |
名 称:关于泰州引江河第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 文件编号:苏环验〔2016〕66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关于泰州引江河第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苏环验〔2016〕66号
江苏省泰州引江河第二期工程建设局:
你单位《泰州引江河第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附送的《泰州引江河第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我厅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该工程主要包括高港枢纽二线船闸工程和河道工程,其中河道工程又分为河道扩浚工程、河道护坡工程、排泥场工程。泰州引江河位于高港至泰州一线以西约3千米处,河线呈南北走向,全长23.846千米。高港枢纽二线船闸工程为新建船闸闸室,尺度为230×23×4.0米(长×宽×槛上水深),通航净空为7米,船闸级别为Ⅲ级。河道扩浚工程全长23.846千米,在一期工程基础上进一步浚深,河底高程达到-6.0米,河底宽度70米,浚深后河道可达到自流引江600立方米/秒的引水规模。河道护坡工程总长25.8千米,其中东侧13.2千米,西侧12.6千米,设置船舶临时停靠点6处。排泥场工程为建设23个排泥场和堆土场(环评为24个),用于堆放疏浚污泥等工程排土。2010年4月该工程由河海大学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2010年5月经我厅审批同意建设(苏环审〔2010〕112号)。该工程环评报批单位为省水利厅,现验收申请单位变更为江苏省泰州引江河第二期工程建设局,工程于2012年12月开工建设,2015年10月建成。
与环评文件及批复相比,该工程排泥场和堆土区存在变动。根据相关材料及现场核查情况,发生变化情况的排泥场和堆土场共7个:一是西17堆土区未使用,通过增加西13、西14堆土区库容,容纳原先设计堆存于该排泥场的河道疏浚土方;二是西3排泥场南侧边界往南增加了20米,吹填高度增加了0.5米,面积增加了37亩;三是西7排泥场位置向北平移了约40米,堆土场距离蒋庄村由80米减少到50米;四是西10排泥场北侧边界往南缩小了约130米,南侧边界离石桥村的距离与环评一致;五是西13排泥场北侧边界往南缩小了约200米,占地面积减少约43亩,吹填高度增加了0.5米,库容量增加了18万立方米;六是西14堆土区位置向南平移了约1.2千米,总面积不变,将其堆土高度增加了0.5米,库容量增加了15.1万立方米;七是西21排泥场面积增加了23亩,吹填高度减少了3米。你单位提供了情况说明,指出通过对排泥场和堆土区及时进行生态修复,相关变动未显著增加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不属于重大变动。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工程运行期废水主要为船闸生活污水、船舶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船闸、上游和下游服务中心各配套建设了1座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部分尾水用于船闸绿化灌溉,其余车运转移至杨湾村。施工期船上作业人员在陆地项目部住宿生活,每4小时换班上船操作,未产生生活污水。施工船舶设有油水分离设施,废油回收利用。运行期泰州市泰轮船舶污染治理服务有限公司为船舶提供污染物接收服务,包括油污水处置、船舶垃圾处置、围油栏供应。
(二)工程运行期废气主要来源为船舶尾气,航道沿线护岸工程和绿化工程可以净化大气污染物。船闸工作人员生活、工作利用电、太阳能及液化气等清洁能源。工程运行期噪声主要来源为船舶发动机噪声、鸣号声等,通过在停泊区设置禁止鸣笛标志、船舶靠岸后主机关闭、建设绿化隔离带等措施,有效降低噪声强度。工程运行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船舶垃圾、船闸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站的少量污泥。船闸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目前未产生。
(三)河道沿线进行了全线护岸、护坡,设置了绿化带,排泥场进行平整和绿化。施工期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与生态修复措施。制定了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配备了环保管理员。已编制《泰州引江河第二期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了围油栏、吸油毯等应急物资。制定了日常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委托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了环境监理。
三、验收调查结论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泰州引江河第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明,验收调查期间:
(一)水环境影响:施工期对含泥浆废水、冲渣废水、生活污水和船舶含油废水均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未发生水环境污染事故。运行期引江河二线船闸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清运至附近杨湾村。
(二)大气环境影响:施工期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周围环境未造成显著负面影响。
(三)噪声环境影响:施工期和运行期采取了有效的声环境保护措施,噪声影响得到了较好控制。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施工期和运行期采取了有效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理。
(五)生态环境影响:通过落实各种生态环保措施,河道沿线、船闸附近、排泥场、各临时占地已得到恢复,植被生长良好,施工弃土得到充分利用。河道沿线进行了全线护岸、护坡,设置绿化带,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较好。生态保护措施得到了合理有效的落实,生态恢复效果总体良好,目前尚未发现显著的生态环境问题。
(六)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00份,实际收回有效答卷100份。调查统计结果表明,91%的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9%表示基本满意,无不满意。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工程正式投入运行。
工程正式投运后应进一步完善各项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措施,减少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泰州市环保局负责该工程运行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