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6-20325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 发文日期:2016-12-30 00:00:00 |
名 称:2016年12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文件编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2016年12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16年12月30日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081;Email:hpc@jshb.gov.cn。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环保厅环评处,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张家垛油田产能建设项目 |
南通市和泰州市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公司 |
开发方案计划动用总含油面积27.929km2,地质储量2267×104t,部署总井数114口(油井82口、注水井4口、注气井28口)。根据15年开发指标预测,累积产油228.34×104t,累积产液330.13×104t,累积注水101.79×104t。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组成。主体工程包括钻井工程、采油工程、注水工程、注气工程、油气集输系统;辅助工程为新建张家垛联合站(包括油气处理、掺水泵房、注气系统、注水系统、锅炉房、污水处理系统、灌区);公用工程包括张家垛联合站的生产用水、消防用水、生活用水均取自市政管网;环保工程包括新建原油储罐油气回收装置、采油废气回收系统、废弃泥浆储存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固废暂存场所。项目总投资202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37万元。项目永久占地约0.23km2(包括联合站、井场、油区井场道路占地),临时占地约0.93km2(包括集输管线、井场道路、施工占地等)。 |
1、本次公众参与在江苏环保公众网网站上上进行了两次公示,第一次公示时间为2014年1月16日至1月29日。第二次公示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至4月1日。结果未收到公众的反对意见。 2、公示后在项目所在地召集公众座谈会,并向项目所在地居民等社会公众发放个人问卷调查表250份(回收242份)、团体问卷调查表22份(回收22份)。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调查表统计结果表明,70.7%的人坚决支持项目建设、14.0%的人有条件赞成、15.3%的人表示无所谓,无人持反对意见。 我厅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无 |
1、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井场交接时,要彻底清除油污、废弃物,做到工完料净;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有效控制施工噪声;严格控制施工期物料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施工现场应建造泥浆池等临时性水处理建筑物,施工废水运至陶思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注水水质标准后回注于采出地层;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就近用作农肥。 2、作业废水通过集输管线送至张家垛联合站经三相分离后,部分直接进入掺水泵房用作井口掺水,剩余部分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注水水质标准后回注于采出地层,不得外排。 3、新建锅炉燃用本项目伴生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燃烧废气通过1根16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限值。油井口安装油套连通回收套管气,原油储罐呼吸废气通过冷凝回收装置回收。张家垛联合站的油罐车发油台应配套建设油气回收设施,并全部采用底部装油的方式。 4、各井场及联合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不得新建环境保护目标。 5、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抽油机变速箱等主要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标排放,不得扰民。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各场站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6、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落地原油应及时回收处置,废防渗膜和废包装袋、清罐产生的油泥砂、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相应资质单位处置。 7、严格落实废弃井的固井、封井措施,清除各类固体废物,恢复原有地貌。 8、加强生产管理、设备检修,严格控制跑、冒、漏现象,杜绝污染事故发生。强化汛期生产、输运设施巡查,制订完善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认真落实。 |
2 |
茅山、帅垛、边城、北汉庄油田产能建设项目 |
泰州市和扬州市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公司 |
开发方案计划动用总含油面积16.52km2,地质储量1388×104t,部署总井数149口(油井122口、注水井27口)。根据15年开发指标预测,累积产油136.21×104t,累积产液180.36×104t,累积注水149.33×104t。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组成。主体工程包括钻井工程、采油工程、注水工程、油气集输系统;辅助工程主要依托帅垛转油站、西边城转油站、北汉庄转油站、洲城联合站(对锅炉、三相分离器、储罐实施改造);供排水工程依托现有设施;环保工程包括“以新带老”措施(各转油站将全部拆除现有燃煤锅炉,并新建燃气锅炉、洲城联合站储罐区的储罐设置相应的油气冷凝回收装置),现有采油废气回收系统、废弃泥浆储存池,钻井废液、采油污水、生活污水处理依托现有设施,固废暂存依托现有暂存场所。项目总投资99197.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00万元。项目永久占地约0.27km2(包括井场、油区井场道路占地),临时占地约1.12km2(包括集输管线、注水管线、施工占地)。 |
1、本次公众参与在江苏环保公众网网站上上进行了两次公示,第一次公示时间为2014年1月16日至1月29日。第二次公示时间为2015年6月18日至7月2日。结果未收到公众的反对意见。 2、公示后在项目所在地召集公众座谈会,并向项目所在地居民等社会公众发放个人问卷调查表200份(回收198份)、团体问卷调查表12份(回收12份)。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调查表统计结果表明,73.74%的人支持,26.26%的人有条件赞成,无人持反对意见。 我厅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无 |
1、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井场交接时,要彻底清除油污、废弃物,做到工完料净;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有效控制施工噪声;严格控制施工期物料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施工现场应建造泥浆池等临时性水处理建筑物,施工废水运至陶思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注水水质标准后回注于采出地层;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就近用作农肥。 2、作业废水通过集输管线送至联合站经三相分离后,部分直接进入掺水泵房用作井口掺水,剩余部分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注水水质标准后回注于采出地层,不得外排。 3、新建锅炉燃用该项目伴生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各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报告书》所列。油井口安装油套连通回收套管气,原油储罐呼吸废气通过冷凝回收装置回收。洲城联合站油罐车发油台和油码头应配套建设油气回收设施,采用底部装油的方式。 4、设置洲城联合站储罐区周围100米、各井场及各转油站周围5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5、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抽油机变速箱等主要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标排放,不得扰民。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各场站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6、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落地原油应及时回收处置,废防渗膜和废包装袋、清罐产生的油泥砂、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应委托相应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7、严格落实废弃井的固井、封井措施,清除各类固体废物,恢复原有地貌。 8、加强生产管理、设备检修,严格控制跑、冒、漏现象,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强化汛期生产、输运设施巡查,制订完善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认真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