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6-20147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发文日期:2016-06-23 00:00:00
名 称:2016年6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2016年6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6-06-23 00:00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6月23日—2016年6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081;Email:hpc@jshb.gov.cn。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环保厅环评处,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355省道泰兴段改扩建工程

泰兴市

泰兴市交通运输局

工程起点位于泰兴市与如皋市交界处,经古溪镇北后向西,在元竹镇北与229省道交叉,继续向西与盐靖高速公路相交,向西经新街镇农产品加工园区后折向西北,至泰兴泰兴交界。路线全长26.762km,其中利用古田线改扩建7.936km,其余为新建段。工程设计等级为一级公路,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80km/h,路基宽24.5m。

工程总投资约1076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11.9万元。工程总工期2年。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站公示、张贴公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形式开展。

1月6日在泰兴市交通局网站进行本项目的第一次公示; 3月18日,在泰兴市交通局网站进行了第二次公示。

在进行项目网上公示同时还在项目沿线环境保护目标处张贴关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的公告。

第二次公示后,建设单位在项目周边共发放个人公众意见征询表136份、团体公众意见征询表11份。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及团体均对本项目的建设表示支持,没有公众或团体表示反对。

4月19日建设单位在泰兴市交通局网站对本次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全文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一)加强沿线生态保护。根据相关保护管理规定和相应主管部门意见,严格落实清水通道维护区的各项保护和生态补偿措施。严格划定施工范围,设立警示标志,各类临时用地尽可能设在荒地或本工程永久占地范围内,不得占用基本农田,避让清水通道维护区。选用对水生生态环境影响小的施工方式,减少对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按照规定要求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做好土石方平衡,减少弃渣量;施工表土剥离单独堆存,用于施工结束后的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修复和补偿措施,减缓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控制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高振动作业和物料运输。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机械,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设置围墙或声屏障等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并在相应路段设置减速、禁鸣标志,防止噪声扰民。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523-2011)。进一步比选、优化《报告书》提出的营运期噪声防治措施,针对不同情况,采取设置绿化带、安装隔声窗等措施,确保敏感点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运营期加强对沿线敏感点噪声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进一步噪声防治措施,避免出现扰民问题。

商请并配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合理规划工程沿线土地的使用。按照《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在线路两侧噪声防护距离内,严格控制新建学校、医院及居民住宅等噪声敏感目标。

(三)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禁止排入沿线生态红线区域。合理规划建设施工期废水收集、处理系统,生产性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全部回用。跨河桥涵桩基施工应于枯水期进行,桥涵基础施工采取钢围堰防护,施工泥浆进行沉淀、干化处理;定点设置施工机械、车辆冲洗点,混凝土拌和站远离水体。生活污水尽量利用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就近用于农田施肥。合理规划建设桥面与路面的径流收集、导排系统及集水池,并加强维护与管理。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扬尘、恶臭扰民。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并在施工现场设围墙或简易围屏,混凝土预制场、物料拌合站应设置在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主导风向下风向300米以外区域;工程弃土及时围挡和遮盖,施工道路、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防尘措施;施工机械和船舶燃用低硫燃料油,并定期检测与保养。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期弃土、弃渣、建筑垃圾及时收集清运,纳入当地固废收集系统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存储,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管理和监控,编制危险品运输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和环境应急预案,并纳入到当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

(七)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八)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九)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设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及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