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6-20131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 发文日期:2016-06-08 00:00:00 |
名 称:2016年6月8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 文件编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2016年6月8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6月8日—2016年6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25-86266081
邮箱:hpc@jshb.gov.cn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
邮编:210036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江苏华亚化纤有限公司扩建热电联产项目 |
宜兴市新建镇新丰中路 |
江苏华亚化纤有限公司 |
宜兴市环境监测站 |
建设内容包括:1台130吨/小时高温高压煤粉炉,配套建有码头、原煤堆场、灰渣临时堆场和灰库等设施。该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产”行为已分别被宜兴环保局立案处罚(宜环罚〔2010〕035号、宜环罚〔2015〕31号)。项目总投资为141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3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2.24%。公司原有老项目1台75吨/小时锅炉和1台15MW抽凝机组目前已停用,本项目环评批复的1台12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拟在工程的第二阶段建设,目前该工程配套使用1台12MW抽凝式汽轮机组。本次验收范围为130吨/小时高温高压煤粉炉及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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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锅炉燃煤烟气和干煤棚、灰库、输运系统等无组织粉尘。锅炉燃煤烟气经SCR脱硝、静电除尘+布袋除尘、CFB脱硫工艺处理后通过1根150米高烟囱排放。码头输煤系统采用湿式喷雾抑尘,煤码头作业区定时冲洗增湿,码头栈桥采用封闭式皮带廊运输原煤,干煤棚采取密闭措施,临时渣场采用喷淋防尘措施。公司建有2个总容积为1000立方米的灰库用于飞灰临时贮存。 (二)废水包括码头冲洗水、锅炉制水过程产生的废水。码头冲洗水、初期雨水、锅炉制水过程产生的废水等通过管网收集,经简易处理后作为煤场喷淋用水和场地冲洗用水循环回用;生活污水经华亚化纤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接至宜兴市建邦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新丰河。 (三)噪声源主要有锅炉、风机、冷凝器、汽轮发电机、水泵、冷却塔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了加装隔声罩、消声器等降噪措施进行降噪。 (四)固体废物主要为灰渣和生活垃圾,按照固废存储要求,在厂区设置固体废物暂存仓库。灰渣作为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处理。 (五)公司编制了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在宜兴市环保局备案,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并制定应急演练和培训计划。设置了规范的废气、废水排污口和环保标志,在烟气排口安装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在线监测仪,监测数据与监控系统联网并实时上传。公司与宜兴市环境监测站签订委托监测协议并组织实施。 该项目煤棚、灰库间50米范围内和临时渣场100米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 该项目发电未上大电网所以未建升压站,码头扩建项目环评表由宜兴市环保局审批(宜环表复﹝2015﹞(83)号),并于2015年7月通过宜兴市环保局的竣工环保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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