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6-20166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发文日期:2016-07-12 00:00:00
名 称:2016年7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2016年7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6-07-12 00:00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712日—20167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081Emailhpc@jshb.gov.cn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环保厅环评处,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403省道海安段

海安县

海安县交通运输局

本拟建公路全长46.951km,全部为新建。起于海安县墩头镇仇湖村南侧(海安东台交界处),向西在仇湖村、里下河湿地公园、瓦殿社区、墩头镇之间布线,在白甸镇东南侧折向南,与规划403省道白甸连接线构成T型平交,在规划南莫镇区东北角与在建353省道交叉后从规划镇区东侧经过,与宁启铁路交叉,在章郭社区东侧上跨新通扬运河,向西南在曲塘镇西侧、江海高速曲塘互通东侧与328国道交叉后下穿江海高速跨328国道大桥,继续向南从李庄社区东侧经过,上跨栟茶运河,在雅周镇西侧、万亩良田东侧向南至海安与泰兴交界处。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80km/h(下穿江海高速段60 km/h)。

工程总投资21049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20万元。建设工期3年。

本次公众参与通过现场调查、网上公示、现场公告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2015629-71320151028-1110,分别江苏环保公众网站进行本项目的第一次和第二次公示

第二次公示的同时,建设单位在沿线环境保护目标处张贴公告,后在沿线共发放公众意见征询表160份、团体调查表3份。

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及团体均对本项目的建设表示支持,没有公众或团体表示反对。

525建设单位在江苏环保公众网站对本次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全文公示;615建设单位又在江苏环保公众网站对本次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全文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一)各类临时用地尽可能设在荒地或本工程永久占地范围内,少占耕地,避让新通扬-通榆运河清水通道维护区、里下河重要湿地、雅周镇蚕桑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生态红线区域。施工产生的桥梁桩基出渣和拆迁建筑垃圾尽可能回用,优化土石方平衡方案,尽可能减少取土量。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恢复方案,表层土壤耕作层应进行剥离和保存,用于复垦和绿化,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土地平整、复垦、复绿等生态恢复措施,减缓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机械,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设置围墙或临时声屏障等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在居民区、学校等声环境敏感点附近禁止夜间施工,并在相应路段设置减速、禁鸣标志,防止噪声扰民。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一步比选、优化《报告书》提出的营运期噪声防治措施,针对不同情况,采取设置绿化带、安装隔声窗等噪声防护措施,确保敏感点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运营期加强对沿线敏感点噪声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进一步噪声防治措施,避免出现扰民问题。

商请并配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合理规划工程沿线土地的使用。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噪声防护距离内新建学校、医院和住宅等敏感建筑物。

(三)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禁止各类废水排入沿线生态红线区域。合理规划建设施工期废水收集、处理系统,生产性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妥善处置。跨河桥涵桩基施工应于枯水期进行,跨河桥梁涉水部分施工采取围堰或钢护筒方式。施工泥浆进行沉淀、干化处理。

合理规划建设桥面与路面的径流收集、导排系统及沉淀(隔油)池,并加强维护与管理,经处理后的径流须排入无渔业、饮用水功能的非敏感水体。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扬尘、恶臭扰民。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并设围墙或简易围屏,施工期采取遮盖、洒水等抑尘措施。物料拌合站及物料堆场布置在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下风向300米以外区域,物料拌合站采用密封性好、除尘效率高的拌合设备。施工机械和船舶燃用低硫燃料油,并定期检测与保养。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期弃土、弃渣、建筑垃圾及时收集清运,纳入当地固废收集系统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存储,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在串场河大桥、新通扬运河大桥、栟茶运河大桥和老通扬运河桥等桥梁两侧设置警示标志及事故应急池。制定环境事故风险应急预案,加强运营期运输车辆管理,配备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完善应急措施并纳入到当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

(七)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八)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九)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设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及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