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5日拟对输变电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7-15 00:00浏览次数: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苏电网苏州2×300兆乏调相机工程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

本工程拟新建苏州2×300Mvar调相机站,站址位于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境内,±800kV苏州(同里)换流站东南侧厂界外;本工程拟建2×300Mvar同步调相机组,机组采用双水内冷系统,即调相机的定子绕组和转子绕组采用水内冷,定子铁心及端部结构件采用空气冷却;站区内同步建设变压器、循环水泵房及机力通风冷却塔等配套设施。

(1) 电气主接线:本工程2×300Mvar调相机,通过升压变压器接入苏州(同里)换流站500kV配电装置。

(2) 调相机房:2台调相机同轴布置于调相机房内,调相机房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设通风系统。

(3) 内冷却系统:兼容双水内冷方式(定子绕组、转子水冷,定子铁芯空冷)和全空气冷却方式。

(4) 外部冷却系统:采用开式循环水冷却系统。

(5) 供水系统:本工程冷却塔设备补水从莞坪镇自来水厂和八坼镇自来水厂的供水主管上引接,供水至厂区范围外1m。厂区设400m3工业水池1座。

(6) 水处理:除盐水制备系统拟采用“超滤+二级反渗透+连续电脱盐除盐技术(EDI)”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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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阶段主要环保措施:
(1) 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1) 开挖土方集中堆放,拦挡和苫盖,遇天气干燥时人工洒水。
2) 材料转运和使用,合理装卸,规范操作,以防止扬尘。
3) 对土、石料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材料,在运输时用防水布覆盖。
(2) 废水处理措施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换流站污水处理装置处理,不排入环境水体。
(3) 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a)施工期安排在白天进行,夜间一般不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吴江区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同时在夜间施工时禁止使用产生较大噪声的机械设备如推土机、挖土机等,禁止夜间打桩作业。
b)尽量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方法、工艺和设备,将噪声影响减到最低限度。
(4) 固废处理措施
a)施工营地生活垃圾集中收置于指定地点,并定期由专人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处理地点。
b)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避免长期堆放。
(5)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采取防护措施,剥离的表土和开挖出的土石方分开堆放,顶面用塑料布遮挡,用剥离的表土装入编织袋挡护剩余的剥离表土和基础开挖出的土石方。
运行期主要环保措施:
a)   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输变电工程和相关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
b)   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
c)   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2

江苏苏州1000kV特高压变电站第三台主变、第四台主变扩建工程

昆山市花桥镇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

1)主变压器

本期扩建主变压器2组(苏州侧(#3主变)、上海侧(#6主变)),容量2×3000MVA,三相分体布置。

2)出线规模

500kV出线:本期扩建苏州侧500kV出线2回间隔(至太仓变),上海侧不新增500kV出线。

3)无功补偿

110kV无功补偿装置:本期扩建每组1000kV主变低压侧装设2210Mvar低压电容器和1240Mvar低压电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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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对环境影响主要有:噪声、扬尘、固体废物、废水等。

运行期对环境影响主要有: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生活污水、固体废物。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期扩建工程变电站主变压器设备声源控制75dBA)(离设备2m处)及以下;低压电抗器设备声源控制73dBA)(离设备2m处)及以下。

2)本期2组主变的单相变压器之间均设置防火防爆墙。

3)本期在苏州1000kV特高压变电站苏州侧主变压器东侧、上海侧主变压器东侧设置吸声、隔声屏障(高6.5m、长35m)。

3

龙源蒋家沙海上风电配套220kV送出工程

南通市海安县东部、盐城市东台市南部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南通供电公司

新建220kV龙源蒋家沙海上风电场至仲洋变线路,1回,线路路径全长约57.0km;其中混压四回段(另外三回本期不挂线)长约4.0km,单回架空段长约0.5km,双设单挂段长约52.5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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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噪声: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提高选用表面光滑的导线、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减少电晕放电,以降低可听噪声。

②电磁环境:输电线路通过采取以下措施,确保线路周围及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相应的限值要求。

a)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双回线路宜采用逆相序架设方式,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

b220kV线路经过耕地及其他公众偶尔停留、活动场所时,导线对地距离应不小于6.5m220kV/110kV混压四回线路经过耕地及其他公众偶尔停留、活动场所时,导线对地距离应不小于6m

d)线路路径应尽可能避开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线路必须跨越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时,按本报告要求保持足够的净空高度,确保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相应的限值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220kV线路采用单回架设跨越房屋时,导线对有人员活动区域楼层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9m

  220kV线路采用同塔双回同相序架设跨越房屋时,导线对有人员活动区域楼层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12m

  220kV线路采用同塔双回逆相序架设跨越房屋时,导线对有人员活动区域楼层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9m

  220kV/110kV混压四回同相序线路跨越房屋时,导线对有人员活动区域楼层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7m

  220kV/110kV混压四回逆相序线路跨越房屋时,导线对有人员活动区域楼层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6m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715日至2016721(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7715251

   通讯地址:南京市云龙山路75号,江苏省环保厅 江苏省核安全局,邮编21001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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