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6-13663 | 组配分类:建议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 发文日期:2016-07-19 00:00:00 |
名 称:对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0482号提案的答复 | 文件编号:苏环案﹝2016﹞119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对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0482号提案的答复
丁卫社、王克胜、朱妍、浦志强、周胜、朱元豪、杨文喜、王振祥、余珽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新环保法的宣传力度强化政府和企业环保责任”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环境保护政府重视、百姓关心、社会关注。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是推进环境保护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我省坚持把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努力抓出成效。
一、加强环保法治宣传教育的部署。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大力加强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媒体公益法制宣传的意见》、《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推动法治专业人员在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中进行环保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媒体庭审直播、案例剖析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成长效机制,运用群众“身边人、身边事”最大限度地扩大环保法治宣传的覆盖面,提升影响力、渗透力和吸引力。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公众看环保——保护碧水”活动,会同现代快报和江苏城市频道邀请普通市民深入一线,了解全省环保工作,体验环境执法过程,共同营造理解、支持、践行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强化环保联动执法,增强法院系统干部职工对环境保护工作的了解、理解,邀请省高院30名法官到监测中心和生态监控中心,了解全省环境监测、监控工作情况,开展交流学习。与南京地铁集团合作,共建“环保号”列车,充分利用城市地铁载体,向乘客普及环保知识,传播环保法治理念,倡导“为环保微改变”,将“环保列车”作为流动的环保课堂。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颁布及施行后,全省广泛开展环保法“四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向公众宣传新环保法知识。通过专题讲座、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播放影像资料等形式,营造政府关注、企业关切、公众知晓的法治环境。组织开展全省大学生环保法知识竞赛,通过线上、线下的比赛,让全省136所高校的大学生成为生态环境的维护者、环境治理的推动者、惩治违法的参与者。今年以来,全省环保系统深入开展“严执法,善作为,争做忠诚环保卫士”学习实践活动,加强对环境执法人员典型的宣传报道,塑造江苏环境执法先进人物。
三、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开展环保法治宣传。出品新环保法系列公益广告,通过电视、户外大屏、微信、微博、网站等平台,生动、直观的为公众解读新法。依托“法润江苏网”、“小司说法”微信,整合省内380多家普法专业网站和“两微一端”,开展“环保公益诉讼”典型案件专题宣传活动,集中宣传泰兴市“12·19”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徐州市鸿顺造纸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等一些典型案例,取得了明显成效,环保公益诉讼理念深入人心。组织省内主流媒体陆续刊发年度全省“十大环境违法案件”、“十大环保新政”和“十大环保新闻”,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省环保厅建设了江苏省生态环保体验中心,广泛运用场景复原、沙盘模型、激光投影、互动游戏和展板等多种手段,向公众传播环保科普知识。
四、积极开展环保法治宣传和咨询服务。几年来,各级机关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先后以“双千百日”、“双促双助”、“四万工程”、“春风行动”等专项行动为载体,深入全省近20万家企业,举办各类法律专题宣讲56万多场次,开展法律咨询60万多场次,发放普法资料逾7600多万份,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较好地普及了环保法律知识,强化了企业的环保社会责任,提高了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
环保法律法规宣传任重道远,永无止境。下一步,我们将把环保法的宣传作为“七五”普法工作重点,创新形式,不断加大力度,切实提高宣传效果。
一、加大重点人群新环保法的宣传力度。一是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新环境保护法列入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计划中,纳入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范围。二是紧扣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关键环节”,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运用专题环保法律知识讲座、企业法律体检等方式,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环保法治意识。三是抓住青少年这一“关键时期”,组织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为中小学生普遍集中开展新环保法教育,在1798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增设环境保护内容。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江苏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到新环保法的宣传之中,明确工作主体,落实工作责任。省司法厅正在研发推广江苏省法治宣传教育管理系统,横向覆盖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纵向贯通省、市、县、镇(街)、村(社区)五级,实现管理流、信息流、工作流一体运行,并建立年度登记备案、检查督促制度,用明确、具体的量化数据作为衡量工作绩效的依据,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整合社会资源,形成更大的社会合力,实现执法和普法良性互动。全省环保系统注重把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普及,贯穿到日常环境管理和执法监管全过程,定期向社会发布环境违法典型案件,通过具体实在的事例增强公众特别是企业负责人对环保法律的理解。
三、创新环保法宣传方法手段。一是积极争取传统公共媒体的支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橱窗等多种媒介,深入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普及工作。在主流媒体报纸、杂志等开设环保法宣传的专栏,同时利用好现有的宣传阵地,办好宣传栏,设立标语牌,发动全社会都来关注新环保法。二是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现代传媒手段,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全社会主动参与环保监督,提高公众的环境法制观念和生态文明理念。三是依托绿色学校和社区创建平台,加大环保法律和环保知识宣传力度,要求社区和学校定期组织环保知识讲座。四是组织丰富多样的主题活动。当前,正在开展年度“法润江苏·春风行动”,运用法治漫画巡展、法治故事宣讲、法治文艺演出等方式,面向各级各类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有效进行环保案例宣传。
四、充分发挥环保公益组织和环保志愿者的作用。引导和支持我省环保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帮助他们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联合省内社会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增强公众和环保社会组织在环境治理问题上的参与度,充分发挥环保公益组织和环保志愿者在宣传普及环保法律法规中的重要作用。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