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6-20187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发文日期:2016-07-26 00:00:00
名 称:关于南水北调东线徐州市截污导流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文件编号:苏环验﹝2016﹞45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关于南水北调东线徐州市截污导流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6-07-26 00:00浏览次数:

苏环验﹝2016﹞45号

徐州市南水北调截污导流工程建设管理处:

  你单位《南水北调东线徐州市截污导流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附送的《南水北调东线徐州市截污导流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我厅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该工程位于徐州市所属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山区、贾汪区、邳州市和新沂市境内。导流工程全长约170公里,利用现状河渠约144.5公里,新开渠道(管道)约25.7公里,共三次穿越运河,沿线建筑穿河地涵、输水涵洞、控制闸、桥梁、检测站房等水利构筑物。工程主要任务是将不牢河、房亭河、中运河徐州段三个控制单元的污水处理厂尾水,在全面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条件下优先进行合理的资源化利用,剩余尾水集中输送导入新沂河入海,以保证南水北调东线输水干线水质。2008年4月我厅批复同意该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苏环管〔2008〕79号)。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由原徐州市国家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变更为徐州市南水北调截污导流工程建设管理处。工程于2008年4月开工建设,2011年10月完工并投入试运行。因该工程未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2015年2月徐州市铜山区环保局出具了要求该工程限期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的环境保护监察意见书。

  与环评文件及批复相比,该工程主要存在以下变动:一是导流线路与站点存在变动。二是部分水质自动监控点位仪器配置存在变动。三是尾水综合利用情况存在变动。四是新沂河生态处理系统工程与原环评文件不一致。五是原环评批复中提到新沂河尾水通道扩容工程目前暂未建设。针对第一、二项变动,你单位提供了情况说明,分析了环境影响,指出变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针对第三、四、五项变动,你单位召开了专家咨询会,7位专家认可相关变动不影响新沂河尾水通道水环境现状的结论。你单位同时委托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淮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了《截污导流工程对新沂河尾水通道水环境影响现状及漫溢风险分析》,指出第三、四、五项变动基本不影响新沂河尾水通道水环境现状。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工程沿线6座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的尾水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工程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尾水回用方案,尾水进入导流河道后与河道内水混合,除部分工业企业回用外,大部分用于沿线农田灌溉,小部分尾水作为贾汪区潘安湖湿地净化补水,进入新沂河的水量较小。工程沿线的污水处理厂、部分地涵等重要控制点位均按照要求配备了自动监控设备,对水质、水量进行自动监测。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已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

  (二)工程施工期委托安徽淮河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环境监理,按照环评文件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减少了施工期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优化了工程设计方案,工程建设基本不影响沿线平交河道及新沂河南偏泓水质。已建成简易湿地。工程建设前,沿线地区即多为农业用地,工程建成后部分改变用地性质。涉及搬迁的民宅和企业均已搬迁完成,搬迁期间未造成明显的二次污染。

  (三)已制定了环境监测计划。已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在徐州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备案。

  三、验收调查结论

  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的《南水北调东线徐州市截污导流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明,验收调查期间:

  (一)工程施工期没有发生大的污染事故,未对周边环境及居民生活造成不良影响。通过工程防护和植物防护措施,有效地防止了水土流失。监测结果表明,工程段水体水质符合所在环境功能区要求。

  (二)对移民安置区采取了植物绿化、生活垃圾及时处理等措施,较好地落实了移民安置工作中的环境保护要求。移民安置区环境良好,没有发现大的污染现象。

  (三)公众意见调查:发放调查表100份,收回100份。统计结果表明,67%的被调查者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33%表示基本满意。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工程正式投入运行。

  工程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水质自动监测仪器的运行维护管理,严格落实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水质监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与当地政府的应急预案衔接、联动,确保与本工程有关水域的环境安全。

  徐州市环保局负责该工程运行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