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6-20158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 发文日期:2016-07-04 00:00:00 |
名 称:2016年7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文件编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2016年7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7月4日—2016年7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081;Email:hpc@jshb.gov.cn。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环保厅环评处,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343省道昆山段改扩建工程 |
昆山市 |
昆山交通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
本改扩建工程线位走向及起终点与现有公路一致,全长19.377km,全部为利用现有公路改造,起于千灯镇苏沪界,经昆山城南,终点与吴中S230相接。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80km/h,起点至东城大道路段为双向4车道,路基宽度24.5m;东城大道至秦峰路为双向6车道,路基宽度53.5m;秦峰路至长江路为双向6车道,路基宽度39m;长江路至古城路为双向6车道,路基宽度53.5m;古城路至终点为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45.5m。工程总投资19.0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798万元。建设工期2年。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站公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形式开展。 2015年10月14日-27日、2015年11月16日-27日,分别在江苏环保公众网站进行本项目的第一次和第二次公示。 第二次公示后,建设单位在项目周边共发放个人公众意见征询表152份。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及团体均对本项目的建设表示支持,没有公众或团体表示反对。 4月7日建设单位在江苏环保公众网站对本次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全文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建设单位提供了开展环境监理的承诺 |
(一)加强沿线生态保护。严格划定施工范围,设立警示标志,各类临时用地尽可能设在荒地或本工程永久占地范围内,少占耕地,避让生态红线区域。按照规定要求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做好土石方平衡,施工产生的桥梁桩基出渣和拆迁建筑垃圾尽可能回用,减少弃渣量和外购土方规模;施工表层土壤耕作层应进行剥离和保存,用于施工结束后的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修复措施,减缓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控制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高振动作业和物料运输。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机械,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设置围墙或声屏障等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并在相应路段设置减速、禁鸣标志,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全线采用降噪路面材料,进一步比选、优化《报告书》提出的营运期噪声防治措施,针对不同情况,采取设置声屏障、安装隔声窗等措施,确保敏感点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运营期加强对沿线敏感点噪声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进一步噪声防治措施,避免出现扰民问题。 商请并配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合理规划工程沿线土地的使用。按照《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在线路两侧噪声防护距离内,严格控制新建学校、医院及居民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物。 (三)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禁止排入沿线生态红线区域。合理规划建设施工期废水收集、处理系统,生产性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全部回用。跨河桥涵桩基施工应于枯水期进行,桥涵基础施工采取围堰防护,施工泥浆进行沉淀、干化处理;定点设置施工机械、车辆冲洗点。生活污水尽量利用现有设施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具备条件的应经临时化粪池预处理后就近用于农田施肥。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扬尘、恶臭扰民。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并在施工现场设围墙或简易围屏,物料拌合站及物料堆场应设置在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主导风向下风向300米以外区域;工程弃土及时围挡和遮盖,施工道路、施工场地采取遮盖、洒水防尘措施;施工机械和船舶燃用低硫燃料油,并定期检测与保养。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期弃土、弃渣、建筑垃圾及时收集清运,纳入当地固废收集系统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存储,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管理和监控,编制危险品运输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和环境应急预案,并纳入到当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 (七)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八)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九)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设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及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十) 本项目须开展环境监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