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6-15306 | 组配分类:危废审批 |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 发文日期:2016-09-13 00:00:00 |
名 称:关于江苏长园华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转移事项的复函 | 文件编号:苏环固函〔2016〕1437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关于江苏长园华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转移事项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6-09-13 00:00浏览次数:
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
你局报送的江苏长园华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转移申请,我厅于2016年8月18日发函征求了陕西省环保厅意见,2016年9月7日收到回复意见,陕西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能力有限,不同意江苏长园华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产生的精(蒸)馏残渣(HW11,900-013-11)500吨,转移至陕西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的申请。
请你局做好日常环境监管,并确保废物贮存条件符合环境管理要求。
特此函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9月12日
(联系人:刘芳红 联系电话:025-58527383)
抄送:苏州市环保局、张家港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