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6-20234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 发文日期:2016-09-14 00:00:00 |
名 称:2016年9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文件编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2016年9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14日—2016年9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081;Email:hpc@jshb.gov.cn。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环保厅环评处,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南京地铁1号线北延工程 |
南京市 |
南京地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拟建工程线路南起现有迈皋桥站,出站后沿和燕路向北,逐渐由高架转为地下,在栖霞区公安消防大队迈皋桥中队大门南侧设洞口,之后转为地下敷设,北至二桥公园站。工程线路全长6.54km,其中高架段0.5km(含过渡段),地下段6.04km(不包括出入场线),新设车站5座,全部为地下站。设二桥公园停车场1处,控制中心利用已建珠江路控制中心,主变利用已建迈皋桥主变电所。全线地下区间隧道以盾构法施工为主。工程最高时速80km/h,列车选用A型车,采用6辆编组。工程总投资81.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1038.5万元。计划总工期4年。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站公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咨询有关政府机构等形式开展。 4 月 6 日在“江苏环保公众网”(http://www.jshbgz.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介绍了项目概况、线路走向、建设内容及范围等基本情况。地铁族、新华报业等媒体进行了公示转载。 6月 14日在“江苏环保公众网”(http://www.jshbgz.cn/)上进行第二次公示。二次公示的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概况,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概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及环评简本,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等。相关媒体也进行了转载。 第二次公示后,在项目周边共发放个人公众意见征询表215份(收回212份)、团体调查表21份(全部收回)。大部分调查对象持支持态度,有3人反对。经回访问后,仍有2人认为影响大持反对态度。 7月20日,在江苏环保公众网站上公开报告书全本信息。 公示期间,共收到群众电子邮件3封,电话咨询10余个,12345反馈意见2条。另外,和燕路305号小区20余人联名来信及4次来访,认为小区距离该工程地面段线路很近,噪声影响严重,要求拆迁。 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均进行了接待和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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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应采用污染扩散范围小、效率高、技术先进的施工工艺。控制施工范围,各类临时用地设在本工程永久占地范围内,不得进入生态红线区域及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保护区。严禁施工期各类废水、废物排入生态红线区域及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做好文物保护工作,落实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及有关要求,施工中发现文物立即加以保护并及时上报文物保护部门。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结束后及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修复和补偿措施。 (二)做好轨道交通沿线用地控制,依据《报告书》提出的防护距离要求,在地铁沿线、风亭等噪声、振动和大气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宜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物。 (三)落实施工期噪声和振动防治措施。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控制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高振动作业。 地铁沿线、车站、停车场及配套设施等的建设,应采用对环境影响小的施工方式,必要时在周围设立隔声围挡或吸声屏障。高噪声设备应采用隔声罩或隔声屏进行降噪处理,应加强声环境敏感点噪声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噪声扰民现象。优化施工工艺和方案,减少对周围敏感目标的振动影响,对可能造成的房屋开裂、地面沉降等影响采取加固等预防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四)严格控制运营期振动和噪声影响,落实防治措施。针对不同情况,采取有效的振动防治措施,确保沿线医院、学校和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点运营期环境振动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的要求,二次结构噪声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JGJ/T170-2009)的要求。优先采用低噪声、声学性能优良的风机和冷却塔,合理布局风亭、冷却塔,风亭排风口尽量远离、背向居民住宅等敏感点设置,对超标敏感点采取安装全封闭声屏障、轨道减振等措施,确保沿线各环境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相应要求或维持现状水平。停车场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加强沿线敏感目标噪声和振动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防治措施,防止对沿线居民正常生产、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五)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分类收集、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运营期各车站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停车场的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部分回用,多余部分与经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得自设污水外排口。加强基坑水位、水质及地面沉降的监控,制定风险防范应急预案,采取有效的围护止水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地下水位下降,避免因地面沉降、塌陷等引起环境问题。 (六)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采用商品混凝土,采取围挡、遮盖、洒水等抑尘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物料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的扬尘和废气污染。物料堆场区须设置在距离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主导风向下风向300米以外区域,风亭采取绿化等消除异味措施。停车场职工食堂燃用天然气,油烟经净化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排放。 (七)严格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存放和安全处置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车辆更换的蓄电池、废油、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须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八)落实涉及化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措施。施工避开雨季,施工场地做好污水截流措施,防止污染物随地表径流扩散。对可能存在污染的土方及施工降水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确定处置方式,确保施工场地环境安全及排水、弃土安全处置。 (九)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十)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沿线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 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十一)初步设计阶段需进一步细化环境保护设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各项措施及投资。 (十二)本工程实施后,新增污染物年排放量初步核定为(接管量):废水量≤8118吨,COD≤2.75吨、氨氮≤0.112吨、总磷≤0.018吨、石油类≤0.066吨。 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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