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6-20221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 发文日期:2016-09-07 00:00:00 |
名 称:关于江苏华电戚墅堰燃机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 文件编号:苏环验﹝2016﹞48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关于江苏华电戚墅堰燃机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苏环验﹝2016﹞48号
江苏华电戚墅堰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江苏华电戚墅堰燃机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附送的《江苏华电戚墅堰燃机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监字(2016)第(018)号)等材料收悉。根据环保部公告2015年第17号,受环保部委托,我厅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江苏华电戚墅堰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常州市延陵东路368号,沿京沪铁路线南北两侧分布,本项目即“江苏华电戚墅燃机扩建工程”,主体工程布设于电厂南区,化水预处理系统及冷却塔设在北厂区。主要建设内容为2×475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配套建有天然气调气站、二次循环冷却供水系统、污水处理设施、噪声治理设施等。2012年12月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编制项目环评报告书,2013年2月获国家环保部批复(环审〔2013〕55号)。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于2015年5月对项目变更编制了《关于江苏华电戚墅堰燃机扩建项目变更情况的说明》,3#、4#机组分别于2015年8月、10月投入试生产。项目总投资2428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6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07%。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废水包括锅炉清洗废水、反渗透浓水、冷却循环水、反洗水和生活污水。锅炉定期委托西安协力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和无锡致远水处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清洗处理,清洗废水分别委托石家庄杰克化工有限公司和泰州市苏泰化工有限公司处置;一级反渗透浓水经过本厂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接入戚墅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反洗水进入调节水池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过生化系统处理后,回用至调节水池;冷却循环水和厂区雨水通过清下水排口排入京杭运河。根据项目施工阶段环境监理报告显示,该项目的化水车间、污水管网、尿素贮存区场地均采取防渗措施处理。
(二)废气
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产生的氮氧化物。该项目两台燃机均采用低氮燃烧工艺,有效降低氮氧化物的产生量;燃烧烟气经SCR脱硝工艺处理后通过2根60米高的烟囱排放。
(三)噪声
噪声源主要有发电机、燃气轮机、蒸汽轮机、压气机、空压机、各种循环泵体等,公司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主厂房室内,在燃气轮机、蒸汽轮机设备上加装隔声罩和减振垫,在锅炉排汽、安全阀排气安装小孔消声器等方法实施降噪。冷却塔周边设隔声屏障,在厂区四周修建围墙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外环境影响。
(四)固废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水处理产生的污泥送常州环保服务公司统一处理。
(七)环境风险防范
公司编制了突发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设置2×800立方米的应急事故池。天然气调压站安装了天然气检测仪和报警系统,天然气管道和调压站安装了空阀和避雷针。
(八)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
该项目废水依托原有排污口,废气排口已按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安装了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在线监测仪器,并与常州市环保局联网。公司对烟囱排口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口,在厂区周边布设4个监测井(1个背景井和3个监控井),按环评要求制定年度监测计划,委托邦达诚环境监测中心(江苏)有限公司定期组织实施。厂区周边设置了绿化隔离带。
(九)“以新带老”措施落实情况
公司于2013年10月在苏州环境能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组织下实施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污权交易,购得项目所需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公司E级一期燃机项目现有的2×100t/h全膜法化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能满足所有燃机的除盐用水需求,因此停用原9F一期工程的锅炉补给水系统,未对9F级燃机配套的混床除盐设施进行改造,现场检查发现该设施已经拆除停用。
三、验收监测结论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江苏华电戚墅堰燃机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监字(2016)第(018)号)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一)废水
公司接管口废水中的pH值和COD、溶解性总固体排放浓度均满足常州市戚墅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要求,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地下水
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水质中的pH值和氟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溶解性总固体、氨氮、总硬度、硫酸盐浓度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Ⅳ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废气
3#、4#炉机组排放口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NO2计)排放浓度、烟气黑度均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标准限值要求,脱硝效率达到批复要求。
(四)噪声
南厂区南侧厂界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其余厂界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马过头村、南秧街、樟村居民点近厂界处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核算结果表明,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均未超出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经验收合格,同意项目正式投入运行。
项目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环保治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防范各类环境风险,完善突发性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常州市环保局、常州市武进区环保局负责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