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7-06104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发文日期:2017-11-21 00:00:00
名 称:关于三一帕尔菲格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年产8000台随车起重运输车、1000台高空作业车和1000台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建设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文件编号:苏环验〔2017〕52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关于三一帕尔菲格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年产8000台随车起重运输车、1000台高空作业车和1000台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建设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7-11-21 00:00浏览次数:

三一帕尔菲格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三一帕尔菲格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年产8000台随车起重运输车、1000台高空作业车和1000台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建设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附送的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我厅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黄河路,项目产品为随车起重吊臂、随车高空升降机、可卸式垃圾车车厢及车载设备安装调试,不生产汽车。2014年10月我厅批复同意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苏环审〔2014〕121号),2015年6月我厅批复同意该项目的环评修编报告(苏环便管〔2015〕199号)。该项目分阶段建设,本次验收第一阶段,主要建设内容为联合厂房、整车清洗停车场等。第一阶段于2014年11月开工建设,2015年12月建成,2016年5月投入试运行。

  对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该项目分阶段建设内容、废水处理工艺有局部调整,你公司编制了《项目变动环境影响分析》,对变动情况进行了说明,指出不属于重大变动。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第一阶段废水主要为整车清洗废水、车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建有1套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接管至如东恒发污水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二)第一阶段废气主要为抛丸废气、底漆面漆烘干废气、补漆烘干废气、流平废气、刮腻打磨废气、烘干强冷废气等。各类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分别通过9根排气筒排放。

  (三)第一阶段噪声主要来源于切割机、剪板机、锯床、打磨机、焊机、风机、空压机、检测线发动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已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四)第一阶段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废塑料、废纸板、废漆渣(HW12)、废过滤棉(HW12)、废活性炭(HW12)、污泥(HW12)、废油漆桶(HW49)、废机油(HW08)等。其中废漆渣(HW12)、废过滤棉(HW12)、废活性炭(HW12)、污泥(HW12)委托如东大恒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废油漆桶(HW49)委托南通瑞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机油(HW08)委托南通鑫宝润滑油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设置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立了危险废物台帐记录。

  (五)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在如东县环境安全应急与事故调处中心备案。建有容积为50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按要求开展了环境监理工作。联合厂房3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有一处农资售卖点,如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了情况说明,指出部分建筑为农场仓库(目前已闲置),部分建筑为违建(堆放化肥农具),均无人居住,相关建筑均已列入拆迁计划,预计在2017年前底拆除到位。

  三、验收监测结论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编制的《三一帕尔菲格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年产8000台随车起重运输车、1000台高空作业车和1000台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一)废水:接管口废水中各类水污染物日均排放浓度以及pH值范围均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限值要求。

  (二)废气:各排气筒出口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的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分别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相应标准。厂界测点无组织排放二甲苯、颗粒物下风向监控点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厂界噪声各监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分别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各类固体废物均分类安全处置处理。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各类污染物年排放量均满足经调整后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六)公众参与调查:发放问卷50份,收回50份。统计结果表明,94%的被调查者对本项目环保工作表示满意,6%的被调查者表示基本满意,无不满意。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第一阶段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项目第一阶段正式投入运行。

  项目第一阶段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严格按照批复建设内容,拆除已封存的部分新增工段设备。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规范做好在线监测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设施稳定有效运行。规范做好危险废物的暂存与处置工作,健全台账记录。进一步提升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完善相关制度措施。

  南通市、如东县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第一阶段运行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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