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7-06034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 发文日期:2017-06-29 00:00:00 |
名 称:2017年6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文件编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2017年6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17年6月29日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30日—2017年7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081;Email:hpc@jshb.gov.cn。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环保厅环评处,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京沪高速公路淮安至江都段扩建工程 |
淮安市(淮阴区、涟水县、清江浦区、淮安区)、扬州市(宝应县、高邮市、江都区) |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
本工程拟对京沪高速公路淮安至江都段的王兴枢纽至正谊枢纽(不含正谊枢纽)进行拓宽改造,全长152.641km。拟将现有双向四车道拓宽为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设计车速120km/h,拓宽后全线路基宽度42m,采用SMA低噪声沥青混凝土路面。除江都互通外,其他11座互通式立交需扩建改造,并预留4座互通式立交;主线28座分离式立交26座原桥利用、1座拆除重建、1座两侧拼宽,支线10座分离式立交7座原桥利用、3座拆除重建;六洞、范水及龙奔3处服务区原址扩建;淮安南、高邮、江都3处匝道收费站需增加用地或房建设施,其他匝道收费站不进行改造。 工程总投资152.9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5404.9万元,施工期3.5年。 |
本次公众参与通过现场调查、网上公示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2月17日在在江苏省环保公众网(http://www.jshbgz.cn/)进行了第一次公示;3月13日在江苏省环保公众网(http://www.jshbgz.cn/)进行了第二次公示。 公示后,在项目沿线张贴了公告,发放回收个人636 个、单位80 个调查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接受问卷调查的公众大部分支持。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3月31日,在江苏环保公众网对本次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全本公示。 |
(一)各类临时用地尽可能设在荒地或本工程永久占地范围内,少占耕地,避让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湿地公园、生态公益林、洪水调蓄区等生态红线区域。合理设置取土场位置,原则上临时用地与集中居民点距离不小于200m。施工产生的桥梁桩基出渣和拆迁建筑垃圾尽可能回用,优化土石方平衡方案,尽可能减少取土量。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恢复方案,表层土壤耕作层应进行剥离和保存,用于复垦和绿化,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土地平整、复垦、复绿等生态恢复措施,减缓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控制生态影响。加强工程涉及的江苏涟水涟漪湖黄嘴白鹭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扬州渌洋湖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工作,严格执行《京沪高速公路淮安至江都段扩建工程生态影响专题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 (三)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机械,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设置围墙或临时声屏障等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在居民区、学校等声环境敏感点附近禁止夜间施工,并在相应路段设置减速、禁鸣标志,防止噪声扰民。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一步比选、优化《报告书》提出的营运期噪声防治措施,全线采取低噪声路面,并针对不同情况安装声屏障、隔声窗等噪声防护措施。运营期加强对沿线敏感点噪声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噪声防治措施,避免出现扰民问题。 商请并配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合理规划工程沿线土地的使用。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噪声防护距离内新建学校、医院和住宅等敏感建筑物。 (四)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禁止各类废水排入沿线生态红线区域。合理规划建设施工期废水收集、处理系统,生产性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妥善处置。跨河桥涵桩基施工应于枯水期进行,跨河桥梁施工采取钢护筒围堰方式。施工泥浆进行沉淀、干化处理。合理建设径流收集、导排系统,并加强维护与管理,经收集后的径流须排入无渔业、饮用水功能的非敏感水体。运营期龙奔服务区污水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管至高邮海潮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其余服务区、收费站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 强化加油站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对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水管道、加油站油罐区等分别采取防渗措施,地下油罐安装渗漏监测装置。 (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扬尘、恶臭扰民。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物料堆场并设围墙或简易围屏,施工期采取遮盖、洒水等抑尘措施。物料拌合站及物料堆场布置在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下风向300米以外区域。施工机械燃用低硫燃料油,并定期检测与保养。运营期加油站配备油气回收装置,废气排放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服务区餐饮油烟安装烟气净化装置,餐饮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六)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期弃土、弃渣、建筑垃圾及时收集清运,纳入当地固废收集系统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存储,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含油污泥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七)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在废黄河大桥、潼河大桥、新通扬运河及跨G328大桥、上王庄小桥、直滨河中桥分别合理设置事故池,加强运营期运输车辆管理,配备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完善应急措施并纳入到当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 (八)根据《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本项目服务区加油站油罐区外须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亦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九)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十)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十一)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设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及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