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7-06070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
发布机构:江苏省环保厅 | 发文日期:2017-08-22 00:00:00 |
名 称:关于太仓市应急水源地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 文件编号:苏环验〔2017〕30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关于太仓市应急水源地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太仓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太仓市应急水源地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附送的《太仓市应急水源地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我厅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太仓市应急水源地工程主要由水库工程和取输水泵站工程组成,浏河口下游岸线整治未实施,不在本次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范围内。该工程水库总库容为1742万立方米,其中有效库容为1427万立方米,取水泵站设计流量40立方米/秒,输水泵站设计流量8.5立方米/秒。2008年9月,太仓市水利局委托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2008年11月获我厅批复(苏环管〔2008〕302号)。2010年10月开工,2013年7月围堤一标段完工,2013年8月围堤二标段完工;泵站于2013年9月试运行供水,2014年7月完工。总投资128328.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5.4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28%。针对该工程建成后未经验收擅自投运行为,太仓市环保局于2015年11月18日对该项目下达行政处理通知书。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施工期环境管理要求。《太仓市应急水源地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结果显示,该工程施工期大部分时间选择在11月至次年2月施工,避开了鱼类产卵繁殖洄游期,选用了对水环境影响小的施工船舶和施工方式,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水生动物。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水经有效处理后接入浏河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船舶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由太仓万事达船务贸易有限公司定期收集处理。施工工区范围内和进入工区道路路段定期打扫,防止路面积尘并适时进行洒水,控制烟尘与粉尘污染,砂石料、水泥等施工材料的装卸、堆放和加工选择在居民区下风向,且堆放远离居民点。噪声大的机械设备布置远离居民点,加设消音罩或消声管,最大可能减少噪声的影响,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冲击工具,合理安排施工计划,规定噪声大、冲击性强并伴有强烈振动的活动安排在白天进行。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统一收集处理,定期清除。施工船舶残油和含油固废由太仓万事达船务贸易有限公司定期收集和处理。
(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现场检查发现,工程周边陆生植被已恢复与重建;库区生态恢复和库外生态放流。库区已完成生态恢复和每年定期库外生态放流,库内采用有效的水生生态保护措施,防止库区水体富营养化,水库运行前已对水库区底泥进行清淤。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原环评批复中要求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东西边界设置自动监测仪器,由于不具备建设条件,项目对环评中水质预警监控方案作了调整,并经专家专题论证,在泵站设置了库区及进水自动监测仪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东、西边界要求设置的自动监测仪器未设置,分别以已建的浪港、陈行水库、浏河闸水质自动监测站代替,同时在上下游预警点中间增设风险源自动监测点作为补充。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长江太仓段部分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的函》,将长江太仓浏家港工业、农业用水区变更为长江太仓浏家港饮用水水源区,该工程已设立饮用水源标志牌。运营期产生的少量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接入浏河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噪声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主要噪声来自取水泵站和输水泵站。泵机组安装基础隔振,选用低噪水泵,采用隔振弹性安装,避免与墙面的刚性连接,对泵房进行隔声处理。
(五)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固体废物主要为管理人员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浏河镇环境卫生部门处理。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已制定太仓市第三水厂(含水源地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太仓市环保局进行备案。
三、验收调查结论
南京师范大学编制的《太仓市应急水源地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一)大气环境监测结果
项目周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二)水环境监测结果
取水口、水库中心区断面水质基本项目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集中式生活饮用地表水水源地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2和表3的标准限值;随塘河断面中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粪大肠菌群部分数据超标;墅沟河断面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粪大肠菌群部分数据超标。在原环评监测期内,取水口、水库中心区断面所监测的水质因子全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标准;墅沟河水域除粪大肠菌群超标外,其它水质因子都满足地表水III类水标准;随塘河水域在参与评价的11个水质因子中,粪大肠菌群、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和总磷共4个因子超标,其它都达标。通过上述对比,项目取水口、水库中心、墅沟河建设前后周边水体水质基本无变化;随塘河周边氨氮和总磷指标波动较大,由于随塘河周边为农田,存在农业面源污染。
(三)声环境监测结果
取输水泵站厂界各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泵站周围敏感点昼夜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四)生态环境质量调查
本项目建设前后水库工程区底栖生物的种类、密度和生物量未发生变化;植被平均株高和覆盖度较原环评低,原环评中于8月监测,本次监测于5月监测,植被密度都较原环评高,本工程建设完成后进行了植被恢复。本项目建设后,通过生态恢复等措施,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变化不大。
(五)底质环境质量调查
本项目建设后水库工程区底质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一级标准。项目建成后,通过对底泥清除后,水库工程区底质质量变好。
总量核算
经核算,生活污水排放量及其中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年排放量均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七)公众意见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表100份,回收100份,回收率100%。调查结果显示,对本工程工作的总体看法,69%的人认为满意,31%的人认为基本满意。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经验收合格,同意项目正式投入运行。
项目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按照环评中的环境监测规划要求严格实施,重点加强运营期水环境、水生生态、库区底泥等方面的监测;及时开展库区底泥清淤工作。
苏州市、太仓市环保局负责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