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8-05162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发布机构:环评处 发文日期:2018-01-08
名 称:关于如东洋口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文件编号:苏环验〔2018〕1号
内容摘要:如东洋口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如东洋口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等材料收悉。我厅按照《关于省环保厅委托有关机构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的通知》(苏环办〔2016〕244号)规定,委托江苏省苏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验收监测,委托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了技术审查,委托苏中环保督查中心开展了现场检查。 时 效:

关于如东洋口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8-01-08 16:03浏览次数:

如东洋口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公司如东洋口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等材料收悉。我厅按照《关于省环保厅委托有关机构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的通知》(苏环办〔2016〕244号)规定,委托江苏省苏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验收监测,委托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了技术审查,委托苏中环保督查中心开展了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如东洋口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洋口镇双墩村,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建于一期项目东侧。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5年8月经我厅批复同意(苏环审﹝2015﹞91号),建设内容为在一期项目东侧建设2台220吨/小时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2台25兆瓦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对现有公辅工程进行扩建。本次验收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第一阶段,主要为1台220吨/小时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4#锅炉)和1台25兆瓦背压汽轮发电机(3#发电机),以及配套的脱硫、除尘、脱硝系统及公用附属设施。第一阶段于2015年10月开工建设,2016年10月通过启动前质量检验,2016年11月完成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及机组并网手续,2016年12月投入试运行。

对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该项目第一阶段主要存在以下变动:一是汽轮机型号调整,功率由25兆瓦变为25.3兆瓦;二是由依托原碎煤楼新建碎煤机室调整为新建独立的碎煤机室(原碎煤楼无空间),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2米高9#排气筒(新增)排放;三是烟囱内径由3.8米调整为3.6米。四是由依托原有7套化水系统调整为新建3套化水系统,因一期项目实际建设了4套,按照设计要求二期需要再建3套,本次二期第一阶段先建设2套。你单位委托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本项目《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指出以上变动均不属于重大变动。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第一阶段废水主要为超滤反渗透排水、锅炉排污水、冷却塔排水、酸碱废水、脱硫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等。锅炉排污水、冷却塔排水回用于循环水系统;超滤反渗透排水部分回用,部分经明渠排入匡河;酸碱废水经中和处理、脱硫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尾水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南通天元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二)废气:第一阶段废气主要为蒸汽锅炉燃煤产生的废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SCR”联合脱硝工艺去除烟气中的氮氧化物,采用“布袋除尘器+脱硫系统后湿式静电除尘器”工艺去除烟气中的烟粉尘,采用单塔双循环湿式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技术去除烟气中二氧化硫,处理后烟气通过1座120米高,出口内径3.6米的套筒式烟囱排放。脱硫装置前、烟气排气筒均分别安装了烟气连续在线监测设备(CEMS)。煤仓和碎煤楼分别安装了布袋除尘器处理产生的粉尘,尾气排入室内。储煤库、灰库、渣仓、石灰石仓均为全封闭设置,储煤库采用喷雾除尘装置抑制扬尘。输煤系统采取全封闭措施。废气处理工程通过了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组织的工程监理验收。

(三)噪声:第一阶段主要噪声源为循环水泵、冷却塔、风机、汽轮发电机、碎煤机、空压机等,采取了相应的隔声、吸声、安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第一阶段固废为脱硝废催化剂、废机油、炉渣、粉煤灰、脱硫石膏、污水处理污泥等。脱硝废催化剂、废机油为危险废物,脱硝废催化剂委托江苏龙净科杰催化剂再生有限公司处置,签订了委托处置协议,目前脱硝废催化剂尚未产生。废机油委托南通鑫宝润滑油有限公司处置,签订了委托处置协议。炉渣、粉煤灰、脱硫石膏为一般固废,交南通苏源天龙新材料有限公司综合利用,污水处理污泥掺入煤中焚烧。

(五)储煤库、灰库、渣仓、石灰石仓、氨水罐区边界外50米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目标。已经按照能源主管部门要求落实了煤炭替代工作。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16年9月在如东县环保局备案。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了“以新带老”措施。环评批复要求关停的27个燃煤、燃油小锅炉已关停19台(13台已拆除,6台正在拆除),7台已完成清洁能源改造,1台正在改造,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供了情况说明,指出园区部分企业因供热稳定性需求必须保留锅炉,目前本项目供热范围内已无燃煤、燃油小锅炉。

三、验收监测结论

江苏省苏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如东洋口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一)第一阶段废水、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废气处理设施去除效率均达到环评批复要求。

(二)第一阶段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三)第一阶段固体废物全部安全处置。

(四)第一阶段各类污染物年排放量均满足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调查表100份,收回100份,统计结果表明,2%的被调查者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97%表示较满意,1%表示不满意。不满意者原先认为本项目烟囱排放的白色气体(主要为水蒸气)对环境危害较大,经当地环保部门耐心解释说明后,该居民表示满意。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第一阶段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项目第一阶段正式投入运行。

项目第一阶段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污染防治设施及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管理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协调属地主管部门,加快推进供热范围内锅炉拆除和改造工作,进一步完善供热管网覆盖,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

南通市、如东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该项目第一阶段运行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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