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心参加《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标准宣贯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8-10-16 11:19浏览次数:

2018年5月,国家认监委发布《国家认监委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采用相关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通知》(国认实〔2018〕28号),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替代《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该标准于2018年6月1日起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和管理中开始试行,2019年1月1日全面实施。

针对CMA评审准则变更,10月10—12日,北京国实检测技术研究院(标准起草单位)在南京举办了RB/T214-2017标准宣贯培训班,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派员参加。培训内容包括对该标准的解读、新旧标准的不同之处、管理体系文件控制、CNAS-CL01:2018准则与(RB/T214-2017)标准的不同要求。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人员技术水平,为中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持续改进提供了有力的指导。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