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19-05272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
发布机构:环评处 | 发文日期:2019-01-17 |
名 称:2019年1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文件编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2019年1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19年1月17日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18日—2019年1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081;Email:hpc@jshb.gov.cn。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环保厅环评处,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威达江苏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年产1500辆专用车项目拟批准公示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威达江苏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年产1500辆专用车项目 | 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清枫路1号 | 威达江苏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威达江苏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拟投资6380万元,在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清枫路1号(清枫创业园)机械厂房J11(J11-1、J11-2、J11-3)幢建设“年产1500辆专用车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生产旅居车1000辆、洒水车300辆、车厢可卸式垃圾车200辆的生产能力。 | 1、建设单位于2018年5月4日在江苏环保公众网网站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18年6月14日在江苏环保公众网网站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18年8月16日在江苏省环保公众网对本项目环评进行了全本网络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环评第二次公示期间(2018年6月14日~2018年6月28日),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共发放调查问卷共185份,回收174份,回收率94.1%。调查结果表明,受调查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设持支持的态度,无反对意见。 |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内给排水系统。本项目产生的工业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要求后,接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工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二级标准及《报告书》推荐标准,其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江苏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2862-2016)》。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