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质量状况(2019年上半年)

发布时间:2019-07-16 14:37浏览次数:

 

一、环境空气

2019年上半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整体优于去年同期。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66.0%,同比上升0.4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50.5μg/m3,同比下降7.3%。

1、城市空气

全省13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在53.6%~76.8%之间。

13个设区市环境空气中PM2.5浓度处于42.2μg/m3~65.7μg/m3之间,全省平均浓度为50.5μg/m3;PM10浓度处于62~110μg/m3之间,平均为80μg/m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处于164~193μg/m3之间,平均为181μg/m3;SO2浓度处于6~14μg/m3之间,平均为10μg/m3;NO2浓度处于23~43μg/m3之间,平均为35μg/m3;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处于1.1~1.6 mg/m3之间,平均为1.3 mg/m3

与2018年同期相比,O3浓度上升4.6%,PM2.5、PM10、SO2、NO2和CO浓度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分别下降7.3%、5.9%、16.7%、5.4%、7.1%。

2、重污染天气

上半年全省共发生5次大范围污染天气过程,发布黄色预警5次、橙色预警1次(其中有1次由黄色预警升为橙色预警)。全省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7%。与2018年同期相比,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下降2.8个百分点。

3、酸雨

上半年,全省设区市酸雨平均发生率为21.3%,降水平均pH值为5.32,酸雨平均pH值为4.64。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扬州、镇江和泰州9市监测到不同程度的酸雨污染,酸雨发生率介于4.3%~53.3%之间。徐州、淮安、盐城和宿迁4市未采集到酸雨样品。

与2018年同期相比,全省酸雨平均发生率上升12.2个百分点,降水酸度和酸雨酸度均略有增强。

二、水环境

2019年上半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较去年同期有明显改善。流域地表水水质符合Ⅲ类断面比例同比显著上升、劣V类断面比例有所下降,近岸海域与主要入海河流水质同比有较大幅度提升。

1、饮用水水源地

全省130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测127个)中,上半年有117个水质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92.1%,同比上升4.1个百分点。超标水源地多为应急备用水源地,未实际取水。

全省取水总量为309426万立方米,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水量为307138万立方米,水量达标率为99.3%。

2、流域地表水

全省列入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104个断面(国考断面)中,水质符合Ⅲ类的断面比例为81.7%,无劣Ⅴ类断面。与2018年同期相比,水质符合Ⅲ类断面比例上升20.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2.9个百分点。

列入江苏省“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的380个流域地表水断面(省考断面)中,水质符合Ⅲ类的断面比例为81.7%,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3%。与2018年同期相比,水质符合Ⅲ类断面比例上升17.5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2.6个百分点。

3、太湖流域

太湖湖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平均浓度分别达到Ⅱ类、Ⅰ类标准要求,总磷平均浓度为0.065mg/L,总氮平均浓度为1.68mg/L,均符合Ⅳ类标准。与2018年同期相比,总磷、总氮平均浓度分别下降27.0%和11.1%。湖体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5.7,同比基本持平,总体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

4~6月蓝藻预警监测期间,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共计发现蓝藻水华聚集现象47次,未发生省太湖蓝藻暴发应急预案规定的一般事件。与2018年同期相比,蓝藻水华聚集现象发生次数增加3次,最大发生面积增加97.6%,平均发生面积增加15.2%。

15条主要入湖河流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与2018年同期相比,符合Ⅲ类水质河流增加8条。太湖流域124个重点断面中(实测121个),有119个水质达标,达标率为98.3%,较2018年同期上升17.6个百分点。

4、淮河流域

江苏省淮河干流水质较好,4个监测断面均符合Ⅲ类水质标准,与2018年同期相比保持稳定。主要支流水质符合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断面分别占76.5%、20.3%和3.2%,影响水质的主要污染物为总磷、氨氮和化学需氧量;与2018年同期相比,符合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11.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4.5个百分点。

5、长江流域

长江干流江苏段总体水质较好,10个监测断面水质均符合Ⅱ类标准,水质保持稳定。主要入江支流水质明显改善,41条主要入江支流的45个控制断面中,水质符合Ⅲ类、Ⅳ类断面分别占84.4%、15.6%,无Ⅴ类和劣Ⅴ类断面,影响水质的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与2018年同期相比,符合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31.1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13.3个百分点。

6、入海河流

26条主要入海河流河口监测断面中,水质符合Ⅲ类标准的断面占50.0%,Ⅳ~Ⅴ类断面占46.2%,劣Ⅴ类断面占3.8%。与2018年同期相比,符合Ⅲ类断面比例上升27.0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27.0个百分点。影响水质的主要污染物为氨氮。

三、声环境

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评价,2019年上半年,全省1~4(4a、4b)类功能区声环境昼间达标率分别为95.9%、96.5%、98.5%、97.5%和100%,夜间达标率分别为74.3%、84.3%、94.1%、80.2%和100%。

与2018年同期相比,全省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总体略有下降。其中除3类区夜间达标率同比略有上升,4b类区昼夜达标率保持稳定,其余各类功能区达标率有不同程度下降。

全省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表现出与城市日常生产、生活和作息规律相关的变化特征,昼间7~19时平均等效声级维持在较高水平。

四、近岸海域

适应机构调整要求,2019年对原有环保、海洋部门监测点位进行优化整合,按照《2019年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和《2019年全省海洋生态环境监视监测与评价工作方案》,在江苏省近岸海域共布设78个国控水质监测点位开展监测。2019年上半年,我省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优良,优良海水(符合或优于《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二类标准)面积比例为94.6%,劣四类面积比例为0.1%。与2018年同期相比,优良海水面积比例上升63.0个百分点,劣四类海水面积比例减少29.5个百分点。

国家考核的16个海水水质测点中,水质符合或优于二类标准的测点占93.8%,劣四类测点占6.3%。与2018年同期相比,符合或优于二类标准测点比例上升43.8个百分点,劣四类测点比例减少2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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