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0-10250 组配分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发布机构:监察处 发文日期:2020-11-02
名 称:淮安市对外公开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淮安市对外公开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20-11-02 16:11浏览次数:

20181026日,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正式反馈督察意见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的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督察整改工作。各县区、市各相关部门相应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夯实整改责任,强化督查督办,确保整改工作扎实开展。截至20199月底,全市确定的56项整改任务中,已完成23项,其他各项任务正按序时进度有力推进。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淮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淮安市贯彻落实江苏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我市督察整改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天蓝地绿水清为目标,以补齐环境质量短板为主线,精准施策、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改善环境质量,有效防控环境风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截至2019930日,淮安市区PM2.5浓度为39.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为74.4%,两项指标均达到省定考核要求,是全省唯一“双达标”地级市。

在督察整改中,主要采取了五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保持战略定力。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守住生态“底线”,把好环保“闸门”,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高位协调推进。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相关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责任追究组和整改督查组,负责统筹协调、责任追究和督查督办,确保目标任务明确、安排部署具体、责任落实到位。各县区、市各相关部门都成立了相应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贯彻落实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等工作多次作出批示,先后10多次深入现场检查调研,协调推动扬尘治理、黑臭水体治理、河长制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工作。

三是细化工作方案,做实整改措施。制定了《淮安市贯彻落实江苏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56个具体问题,按照可操作、可跟踪的原则,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逐一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各县区、市各相关部门细化整改方案,逐级传导压力和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具体到岗,落实到人。同时,将整改方案、整改进展、整改效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坚持重点重抓,强力推进整改。一是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明显。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派驻专家团队驻场服务,提供技术支撑,为大气治理提供科学施策、“靶向溯源”精准治理保障,做法在全省推广。制定年度大气治理计划,开展空气质量改善攻坚月活动,印发《淮安市空气质量改善攻坚月实施方案》,空气质量有效改善。二是水环境质量有效提升。完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8个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全部通过达标建设省级验收。今年1-9月份,全市8个国考断面年均值达到国家年度考核要求的有7个,22个省考断面年均值达到省年度考核要求的有21个,30个国省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标准的有23个。三是土壤防治深入推进。总规模20.6万吨的华科环保危废填埋项目投入运行,实现填埋能力“零”的突破。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四是生态创建亮点纷呈。国家生态市创建在苏北率先荣获原国家环保部达标复函,获批全国第一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试点,通过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金湖县建成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生态环境满意率全省第三。五是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优化调整空间结构,严格控制环境风险项目,调整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东线)清水通道沿岸两侧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停或转迁工作进展顺利。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制定实施钢铁、焦化、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结构调整方案;实施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整治,加快淘汰低端低效产能。优化调整能源资源结构,严格控制能源和煤炭消费总量,提高电煤使用比重,削减非电工业行业用煤总量。

五是强化督查考核,压紧压实责任。将生态环境高质量作为全市科学跨越发展的重要考核指标,不断增加考核权重。出台了《淮安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办法(试行)》,进一步丰富了淮安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保护责任履行情况的评价体系。将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提供纪律保障。对移交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共问责处理55人,其中处级干部13人,科级及以下42人。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坚决、主动、彻底地整改到位。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破除“一阵风”“松口气”思想,以环保攻坚检验整改成效,以督察整改推动环保攻坚,坚持不懈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全面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努力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二是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全面做好“回头看”,防止认识“弱化”、思想“疲化”、问题“反弹”;对继续推进落实的整改任务,咬住节点目标,严守程序标准,倒排时序进度,加快推进落实,整改不到位、不达标绝不放手;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立足长远,常抓不懈,抓出成效。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弄虚作假、降低标准等行为,一律严肃追责。

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整改工作的对内、对外宣传,畅通信访投诉渠道,持续跟踪报道、主动公开发布整改进展、整改结果和责任追究情况,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附件:淮安市贯彻落实江苏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中共淮安市委    淮安市人民政府

2019129

中共淮安市委 淮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淮安市贯彻落实江苏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18424日至523日,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淮安市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环保督察,1026日正式向淮安市反馈了督察意见。淮安市委、市政府把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来抓,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抓手,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机遇,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开创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对标对表,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后,市委、市政府立即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夯实整改责任,全力推进整改。截至20199月底,全市确定的56项整改任务中,已完成23项,其他各项任务正按序时进度有力推进。 

二、狠抓责任落实,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我市各地各部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保持战略定力,守住生态“底线”,把好环保“闸门”,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省第二环保督察组进驻后,我市积极配合,边督边改,查处环境信访问题263件,问责处理干部11人。20181026日,省第二环保督察组正式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高位协调推进。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相关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责任追究组和整改督查组,负责统筹协调、责任追究和督查督办,确保目标任务明确、安排部署具体、责任落实到位。各县区、市各相关部门都成立了相应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多次作出批示,对贯彻落实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先后10多次深入现场检查调研,协调推动扬尘治理、黑臭水体治理、河长制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工作。

(三)细化工作方案,做实整改措施。坚持环境质量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制定了《淮安市贯彻落实江苏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56个具体问题,按照可操作、可跟踪的原则,对56个具体问题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逐一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各县区、市各相关部门细化整改方案,逐级传导压力和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具体到岗、落实到人。同时,将整改方案、整改进展、整改效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重点重抓,强力推进整改。一是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明显。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派驻专家团队驻场服务,提供技术支撑,专家团队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为大气治理提供科学施策、“靶向溯源”精准治理保障,做法在全省推广。制定年度大气治理计划,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减少污染物排放。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开展空气质量改善攻坚月行动,印发《淮安市空气质量改善攻坚月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区域微环境治理、施工扬尘防控、重点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等重点任务。截至2019930日,淮安市区PM2.5浓度为39.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为74.4%,两项指标均达到省定考核要求,是全省唯一的“双达标”地级市。二是水环境质量有效提升。完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8个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全部通过达标建设省级验收。今年1-9月份,全市8个国考断面年均值达到国家年度考核要求的有7个,22个省考断面年均值达到省年度考核要求的有21个,30个国省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标准的有23个。三是土壤防治深入推进。总规模20.6万吨的华科环保危废填埋项目投入运行,实现我市危废填埋能力“零”的突破。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排查土壤环境问题区域,结合污染地块环境管理要求,发现一块,管控一块,修复一块,消除一块。四是生态创建亮点纷呈。国家生态市创建在苏北率先获原国家环保部达标复函,获批全国第一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试点,通过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金湖县建成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生态环境满意率全省第三。五是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优化调整空间结构,严格控制环境风险项目,调整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东线)清水通道沿岸两侧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停或转迁工作进展顺利。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制定实施钢铁、焦化、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结构调整方案;实施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整治,加快淘汰低端低效产能。优化调整能源资源结构,严格控制能源和煤炭消费总量,提高电煤使用比重,削减非电工业行业用煤总量。

(五)强化督查考核,压紧压实责任。将生态环境高质量作为全市高质量跨越发展的重要考核指标,不断增加考核权重。出台了《淮安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办法(试行)》,进一步丰富了我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保护责任履行情况的评价体系。将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提供纪律保障。接到省环保督察责任追究问题清单后,市政府成立了10个专项调查组,在深入研究案卷、实地调研、问询谈话基础上,提出问责建议方案。目前,方案已经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共问责处理55人,其中处级干部13人,科级及以下42人。

三、正视问题不足,全面巩固提升整改成效

总体上看,我市贯彻落实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仍然存在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集中体现在:一是省环保督察个别问题整改还不彻底、进度仍略滞后;二是因受市县财力的制约,环保污染防治投入仍显不足,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问题整改进展较慢;三是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信访问题反弹复访风险依然存在,全市生态环境治理水平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还有差距。下一步,我市将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坚决、主动、彻底整改到位。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破除“一阵风”“松口气”思想,以环保攻坚检验整改成效,以督察整改推动环保攻坚,坚持不懈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全面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努力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二是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全面做好“回头看”,防止认识“弱化”、思想“疲化”、问题“反弹”;对继续推进落实的整改任务,咬住节点目标,严守程序标准,倒排时序进度,加快推进落实,整改不到位、不达标绝不放手;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立足长远,常抓不懈,抓出成效。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弄虚作假、降低标准等行为,一律严肃追责。

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整改工作的对内对外宣传,畅通“12369”热线、“污染防治在攻坚·263在行动”等信访投诉渠道,持续跟踪报道、主动公开发布整改进展、整改结果和责任追究情况,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附件:淮安市贯彻落实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附件:

淮安市贯彻落实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后,淮安市及部分县区仍违规出台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淮安市政府对外商投资企业采取“清单式”管理,清单以外的原则上不得检查、罚款。淮安区实施涉企检查报备管理,实行“企业生产宁静日”制度。金湖县、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对政府投资类项目实行先行审批,后补办环保手续。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淮安市:20181130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对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涉及“清单式”管理内容修正的通知》(淮政发〔201873号),对《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淮政发〔201719号)文件第10条中“对涉及外商投资检查事项采取‘清单式’管理制度,凡在清单以外的原则上不得检查、不得罚款,处罚原则上不溯及以往”的内容,修改为“对涉及外商投资检查事项采取‘清单式’管理制度(环保、税务等除外),行政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淮安区:2018119日,淮安区重新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在新文件中删除了“认真落实涉企检查活动报备有关规定,坚持实行每月1-25日‘企业生产宁静日’制度”,同时在文件最后增加“淮办发〔2017132号文件自本实施意见施行之日起废止”。

金湖县:对原文件《金湖县关于建立建设项目全程代办服务机制的工作意见》(金政办〔201745号)的“六、职责分工”中“县发改委”部分进行修改完善,于2018119日将“县发改委对县级审批权限内政府投资类项目只要符合规划要求,实行先行审批,土地、环评手续后补。对县级审批权限内的企业投资项目,只要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并且为非高耗能、高污染、高危险的项目,均实行先核准或备案,后补办其他前置手续”修改为“对县级审批权限内的企业投资项目,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前置手续,均实行先核准或备案”(金政办〔2018145号)。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废止淮开管发〔201769号文件,同时举一反三,对涉及环保政策文件进行梳理规范。

二、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考核偏松偏软,导向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2016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江浦区、淮阴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未达市定考核目标,淮安市政府未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组织约谈,2017年全市不达标地区扩大到4个。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201812月,市政府对大气质量未达序时进度的清江浦区、淮安区、淮阴区政府进行了约谈。

三、洪泽区2015年科学跨越发展考核无环境保护指标,2016年、2017年仅在扣分项中设置相关指标。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对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体系进行修订和完善,增设“生态文明建设及263专项行动”考核内容,突出绿色发展鲜明导向,增加考核权重。坚持把保护生态环境放在突出位置,通过季度跟踪考核,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四、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不彻底,淮安市自查有3件信访问题整改未达序时进度,督察组另外抽查15件,其中6件未完成整改。

整改时限:2019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制定了淮安市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办法,对重点信访件逐一进行现场核查。截至20199月底,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的85件信访件中,已有81件完成整改。

五、实联化工(江苏)有限公司热电厂项目长期生产未验收,通过雨水口排放超标废水,环境安全隐患突出。

整改时限:2018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一)热电厂项目长期生产未验收问题。项目已于201883日通过废水、废气验收审查,918日完成环保部建设项目验收网站备案手续。

(二)通过雨水口排放超标废水问题。实联化工所有雨水直排口已全部封堵,雨水管网进行了全面清洗,厂区内建设了3个初期雨水收集池。对雨水管网进行改造,分区收集处理;外排泵站全部安装了水质自动监测设备,确保雨水达标排放。

六、“263”专项行动推进不力,2017年综合考核排名全省倒数第二,减煤、治理生活垃圾、治理黑臭水体三项排名全省倒数第一。

(一)减煤排名全省倒数第一问题。

整改时限:2018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2018年,淮安市非电行业全社会煤炭消费较2016年减少28万吨,超额完成省下达26万吨的力争目标任务。

(二)治理黑臭水体排名全省倒数第一问题。

整改时限:2019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以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市创建为引领,按照“市里主导、各区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鼓足干劲,全力推进。截至20199月底,我市列入今年整治计划的29条黑臭水体,已完成4条;全市平均工程进度86.28%,在全省排名第6

(三)治理生活垃圾排名全省倒数第一问题。

整改时限:2018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共同参与氛围。2018年,治理生活垃圾工作在全省排名第十。

七、《淮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与省方案相比有7处降低标准,比如省方案要求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2019年分别达到95%、85%,淮安市推迟到2020年。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一)市政府办公室于20181224日印发了《关于对淮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内容修改纠正的通知》(淮政办发〔201879号),对《淮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确保工作标准不低于省方案要求。

(二)不断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全市12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中已有11座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监管信息平台20181211日通过专家验收。

八、重污染小型企业清理整顿专项行动责任不落实、排查不彻底、措施不得力,全市仅排查出71家企业。

整改时限:2019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全市共排查“散乱污”企业886户,其中“关停取缔”类416户,已完成整治270户;“整合搬迁”类105户,已完成整治88户;“升级改造”类365户,已完成整治113户。

九、西南化工区等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东线)沿岸两侧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搬迁进展缓慢。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清江石化转型发展方案已获扬子石化本部和中石化总部原则同意,并报总部审批,争取年内获批。安邦电化拟搬迁新建的1.3万吨/年乙烯利项目已获得苏淮高新区入园许可,现正根据苏淮高新区供地情况对方案作进一步调整,工程详细设计已完成80%,方案完善后即可实施。中海华邦已完成可研,正在协调项目用地、码头、装卸配套服务等事项。博泰药业确定转移市外,老厂区2020年底前关停。韩泰西橡胶已于20184月份关停。恒邦石油完成了相关装置的技术方案调研对比工作,与设计院签订设计合同。洁丽莱日化搬迁入园项目已获得苏淮高新区入园许可,正在申请技改备案。红光化工淮安气体分公司已确定2019年底前关停。

十、2016 8月,省委、省政府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督察组进驻前,洪泽区、淮阴区仍未制定贯彻意见。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洪泽区:2018526日颁布并实施了《淮安市洪泽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规定》共计九章、五十七条,分别从区委、区政府责任,区委工作机构、政府职能部门责任,法院和检察院责任,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工作责任,督促检查、奖励与问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规定与责任落实,共涉及全区50多个主要单位,明确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淮阴区:2018518日,区委、区政府印发了《淮阴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淮发〔201812号)以及《淮阴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淮发〔201813号)等文件,建立健全涵盖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督促各职能部门严格落实环保职责,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

十一、淮安区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放任江苏飞翔纸业有限公司长期违规生产。

整改时限:2018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2018330日,淮安区政府下达了《关于对江苏飞翔纸业有限公司实施关闭的决定》。20184月份,对江苏飞翔纸业实施了断电停产措施,11月份彻底关闭并拆除到位。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十二、淮安市住建局扬尘管控履职不力、查处不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均未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2018年,对46家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建筑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处罚111.5万元。2019年以来,对57家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建筑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处罚117万元,扬尘污染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十三、交通工程扬尘监管职责不清,淮安市交通局等部门对违法行为既未实施处罚,也未办理移交,存在监管“真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扬尘管控责任,对交通工程扬尘问题及时交办,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移交给住建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已处罚20万元。二是充分发挥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作用,累计录入问题线索177条,完成平台问题线索整改230条。三是开展交通工地现场检查110多次,发现问题280多个,全部整改到位。

十四、淮安市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池建设或双层罐更新改造存在漏报现象,市商务局工作推进严重滞后。

整改时限:2019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全市纳入改造计划的加油站(点)共298家,截至20199月底,已开工及完成的加油站(点)265家,尚未开工的33家,都已制定了改造计划,明确了开工时间、完工时间以及责任人,并签署改造承诺书。

十五、洪泽湖东部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至今未落实管理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存在围网养殖14.6万亩。

(一)洪泽湖东部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至今未落实管理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问题。

整改时限:与市党政机构改革同步完成。

整改情况:

依据自然保护区管理职能划转要求,市委编办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进一步细化机构编制调整方案,经2019年第1次市委编委主任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后,洪泽湖东部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名,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2名,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相关职责和机构编制划转工作已于20191月底与部门转隶工作同步完成,今年上半年市委编办已批复其使用3名编制用于向社会公开招录人员,纳入下半年事业单位统一招考,已完成报名审核、笔试工作。

(二)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存在围网养殖问题。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洪泽区:2017年、2018年,共拆除围网养殖11584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19年拆除围网养殖任务5000亩,已拆除1534亩,部分补偿资金已到位,预计12月底前拆除到位。

盱眙县:2017年,拆除围网养殖4100;2018年,拆除围网养殖5686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19年,拆除围网养殖任务5000亩,已拆除3100亩,预计12月底前拆除到位。

淮阴区:洪泽湖东部湿地自然保护区在淮阴区涉及面积3平方公里,均为实验区,无核心区、缓冲区,不存在核心区、缓冲区围网养殖问题。对实验区内暂时没有围网养殖拆除任务。

十六、淮阴区大元编织袋经营部非法处置医疗废物,赵集镇十堡村收取经营部租金,赵集镇党委、政府环境保护网格监管职责履职不到位,导致项目长期违法生产。

整改时限:2019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2018514日,该经营部厂区周围环境已恢复,受污染的沟渠已整治完毕;915日,厂区内所有生产机械设备全部拆除,原材料及产品清运完毕。同时,淮阴生态环境局对其进行了环保行政处罚,处罚金额8万元,并委托淮安市中油优艺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对医疗废弃物进行处置。区纪委监委对网格化监管履职不到位问题进行调查,对村书记周道平、村委会主任杨雨生、村会计朱从友、村振兴专干李传亮等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十七、2018年1-4月,淮安市4个国考省考断面水质劣Ⅴ类,占全省22.2%。省考排水渠苏嘴断面2016年应达到Ⅳ类水质目标,实际上2016年、2017年水质类别均为劣Ⅴ类,2017年4月省环保厅约谈后,水质仍无明显改善。20184月,因国考浔河唐曹断面、省考南六塘河肖大桥断面及排水渠苏嘴断面水质不达标,淮安市再次被省环保厅约谈。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淮安区:苏嘴断面水质达标9项重点整治工程基本完成,其中,河西片区累计铺设污水管网23.3公里,完成任务的117%;生活污水处理关键工程3号污水提升泵站建成投入使用,每天约有5400吨污水过河入网。井神盐化、东立染业2家企业已完成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和雨污分流改造任务,安装了在线监控并和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井神盐化生活废水已经达标排放、接管入网,工业废水实现循环利用;东立染业已接管入网。淮安市染色厂、淮安新利来染色厂已关闭拆除到位;淮安市电镀厂已断电停产,正在进行拆除。明通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已经完成并投入运行。清安河生态清淤已全部到位,沿线排污口已全部封堵,无污水入河;沿线畜禽养殖场全部关闭取缔,并落实了长效管理机制。

清江浦区:内城河、外城河、文渠河、圩河四条河道清淤于20181228日通过验收。截至20199月底,完成河道清淤15公里,清淤工程量8.36万立方米;拆除沿河废旧桥3座,更换破损栏杆1200米,恢复边坡岸800平米;清安河、红旗河、洪福河等主要河道的沿河截污及小区分流管线施工完成8.5公里,新建截流井、过河井等80余座;完成小南河、内城河、清安河重要节点打造工程5处;对384户集中排水户实施排水许可证审核登记,已完成229户。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污水处理厂及重点企业排水情况开展定期监测。

苏淮高新区:对企业雨污水排放监管前移,污水排放实行定时制,除正常排水时段外,将企业污水排口全部锁死;对雨水排放实行申报制,日常对企业雨水排口全部锁死,企业排放雨水进行申报,现场取样检测达标后方可排放。启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201912月底进行设备调试。

涟水县:实施南六塘河疏浚工程,河道疏浚、水下工程及建筑物已完成,直立墙护岸完成90%。完成高沟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配套管网、成集镇污水处理厂、前进镇污水处理厂、梁岔镇污水处理厂、陈师街道污水处理厂、岔庙镇污水处理厂、高沟镇扁担村村级污水处理厂设施等项目建设。

十八、2015年至2017年,淮安片区洪泽湖、白马湖测点总磷不同程度超标,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3.38倍、2.08倍。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金湖县:进一步强化白马湖船舶污染控制,巩固退围(圩)、退养还湖工作成果,打造样板河道。20191-9月,金湖县李庄断面总磷监测平均值达标。

盱眙县:实施全域污水处理项目,推进16个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实施维桥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盱眙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主体完工;总面积280000㎡的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主体完工;新建开发区及盱城工业园区污水管道12.42公里;维桥河沿线500米范围内畜禽养殖场全部拆除;2018年拆除洪泽湖围网养殖5600亩,2019年已拆除3100亩。

洪泽区:启动砚临沟、洪新河等黑臭水体综合整治以及大禹路、大庆路污水管网工程建设;推进唐曹断面水质提升工程项目。对重点排水企业实施24小时视频监控和水质在线监控,对浔河及各入浔河河道水质实行常态化跟踪加密监测,对洪泽湖、洪金等断面每月一次并与国家同步开展取样分析。2019年上半年,浔河唐曹断面水质达到Ⅳ类水国考目标,洪泽湖断面水质稳定在Ⅳ类水国考目标,白马湖洪金断面水质均值达到Ⅲ类水国考目标。

十九、古淮河杨庄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存在生活污水排口,二级保护区内建有旺城建材散货码头、驾校等。

整改时限:2019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201811月区住建局对一级保护区内存在的生活污水排口实施了封堵,并投入98万元在杨庄老街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0194月份,工程已经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对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进行截流收集,处理达标后排入盐河。二级保护区内旺城建材码头货场的各类设施已拆除完毕,完成覆土绿化。完成景驰驾校拆除以及场地土地平整和绿化种植工作。

二十、五汊河口建有船舶修造厂、搅拌站等项目。

整改时限:2019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淮阴区境内的河海船舶修造厂、顺达船舶修造厂及景华公司原场地上的房屋等设施已全部拆除;金洲、高桥两处船厂场地内的造船设备、房屋、砂石等其它设施已全部清除到位,硬化场地已拆除完毕;安利船厂已停止经营,房屋内物品已清理,门窗已拆除;张福河沿线4家砂石货场的砂石物料已清除,完成复绿1家。清江浦区境内的6家造船厂,3家砂石码头已经全部关停。

二十一、淮阴区古淮河王营水源地、洪泽区洪泽湖周桥干渠水源地至今未完成达标建设。

(一)淮阴区古淮河王营水源地至今未完成达标建设问题。

整改时限:2019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淮阴区已向省水利厅报送古淮河王营水源地注销申请报告,等待批复。为保障关闭淮阴水厂所带来的供水缺口,启动淮沭河水厂四期扩建工程,已完成项目可研,图纸设计等工作,确定跟踪审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11月中旬开工建设。同时,拟新建的古淮河自来水厂已完成项目公司注册,征地拆迁、附属物补偿等前期工作,编制完成可研、环评、水资源论证、水源地达标建设等方案。

(二)洪泽区洪泽湖周桥干渠水源地至今未完成达标建设问题。

整改时限:2018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201914日,通过省水利厅、生态环境厅、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和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的水源地达标建设现场检查和验收。

二十二、部分县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建设不规范,手续不完备。淮安区白马湖水厂京杭大运河水源地未经批准投入使用,取水口附近建有加油站、码头,盱眙县9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均存在问题。

(一)淮安区白马湖水厂京杭大运河水源地未经批准投入使用,取水口附近建有加油站、码头问题。

整改时限:2018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水源地达标建设已通过省级技术核查,正在按要求扫尾,计划2019年底前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并迎接省级验收。2016年以来,累计整治码头货场22处,取缔渡口10个,拆除迎水面房屋18000多平方米;拆除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加油站2座,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另外1座加油站已停业;里运河西堤漕运镇已完成全部民用房屋征收任务,拆除2个土地庙,坟墓及群众承包地正在整治之中;里运河东堤平桥镇已完成212户民房拆迁和19家集体单位搬迁拆除。一级保护区内绿化方案已经完成。

(二)盱眙县9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均存在问题。

整改时限:20196月底前。

整改情况:

1、化农水库水源地:已按水源地达标建设要求,完成取水口视频监控和水质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安装。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住户全部拆除,一级保护区及水库大坝背水坡安装隔离网。设置水源地保护标志牌、交通警示牌16块。完成取水口两岸165米模袋护坡和绿化工程。正在准备申请市级验收。

2、洪泽湖桥口引河水源地:拆除桥口引河口半径1000米范围内的围网养殖,取水口泵房和拦污闸已完成土建和机电设备安装。安装桥口引河两侧隔离网2800米,设置各级保护区标志牌13块,交通警示牌4块,界桩24根。水质自动监测站房建设已完工,正在进行设备安装。

3、入江水道朱楼水厂水源地:20191月,省政府《关于同意淮安市淮阴区淮沭河五里水源地等6个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调整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198号)同意盱眙县朱楼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取水工程和浑水管道正在进行施工设计。

4、其他六个乡镇水源地:长港水库、河桥水厂符合水源地达标建设标准,正在编制达标建设方案和保护区划分方案。将桂五水库调整至符合水源地达标建设标准一类,正在编制方案;泗州水厂、清泉水厂、茅湖水厂三个难以达到水源地规范化管理标准,待替代水源地工程建设完成后全部取缔。

二十三、应急水源地建设进展较慢,市区、金湖县、涟水县应急水源地尚未建成,盱眙县应急水源地整治任务未按要求完成。

(一)市区应急水源地尚未建成问题。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淮安市规划以里运河为市区第二水源地,白马湖为第三水源地。201512月,市政府七届第48次常务会议批准实施白马湖备用水源地工程,市住建部门负责两个水源地取水工程和浑水管网建设,从里运河取水20万吨/天向市区城南水厂供水作为备用水源;目前里运河水源地正在开展达标建设,剩余的部分拆迁任务正在扫尾;正在实施供水规模20万吨/天的水源厂和供水管网建设,力争2020年底前通水。

(二)金湖县应急水源地尚未建成问题。

整改时限:2019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2019410日金湖县黎城湖备用水源地通过省级达标建设技术核查,现已正常试运行

(三)涟水县应急水源地尚未建成问题。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引水工程,已通过验收。原水工程,分为管道和泵站两方面,管道工程已建成并验收,泵站工程基本完成,泵房正在扫尾,准备验收。取土工程,累计开挖1000亩,已完成取土面积。正在开展涟水湖工程设计。

(四)盱眙县应急水源地整治任务未按要求完成问题。

整改时限:2018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正在开展替代水源地淮河河桥水源地建设,水源地保护区共涉及拆迁户71户,已完成拆迁64户;完成二道圩改道设计方案,水质自动监测站管理房已完成。

二十四、淮安市建成区列入整治任务的49条黑臭水体目前仅完成治理5条,未达到省工作要求,苏州河、团结大沟等水体黑臭严重。

整改时限:2019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苏州河、大寨河、北一支渠综合整治已经列入省委省政府黑臭水体治理重点工程,总投资约6800万元,已于201965日开工,年底前完工并投入运营。

二十五、淮安区大量污水通过新涧河等7个泵闸排入淮河入海水道北泓,氨氮浓度5.41mgL,超过地表Ⅳ类水质标准2.6倍。

整改时限:2019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投资16.3亿元对18条河道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已完成河道截污管道铺设19.8公里,河道清淤16.2万方。整治河道中与入海水道北泓相关的新一支渠、新泗河已完成整治,老涧河完成河道清淤8公里,完成截污管道铺设1.2公里,新建驳岸开挖完成1.3公里;新一支大沟上游河道开挖300米,两侧生态框安装完成;新区花园东侧段基础开挖,下游河道清淤完成120米。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正在进行土建施工。

二十六、盱眙县13条黑臭水体未整治,列入2017年度任务的城南大沟至今未开工,节制闸和泵站管理混乱,雨季大量污水直排淮河。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淮明园小区及菜场雨污分流、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工程已经完工,收集该片区生活污水。泽兰路至城东大沟污水管网工程已经完工,收集周边生活污水,已消除泽南路黑臭水体。古桑街道至城南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项目已完成,收集古桑街道方向汇集的污水。铁山路配套污水管网已经完成,并和燕山路市政污水管道接通,开始收集污水。五丰义乌商贸城黑臭水体整治已经完成截污装置建设,一体化污水泵房已经启用。宣化街截污管网已经建设完成,拦截第一山中学和附中校区的生活污水。碧桂园地块至陈洼大沟污水管网工程正在做施工准备。对迎春大道中心沟周边8.9公里的排水管网进行了梳理排查,实施了截污工程,避免生活污水流入草涧河,并且根据排查结果,对错接、混接、损坏的管网进行维修,减少了对维桥河的污染。港口产业园至城南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工程、金鹏大道污水管网工程、天泉路污水管网工程正在建设中。

二十七、金湖县排查出17条黑臭水体,其中三里桥河、利民河重度黑臭,部分污水直排河道,最终进入高邮湖。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完成“一河一策”整治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新建河完成截污管道铺设,徐梁河、化肥厂半截河、同泰河完成河道综合整治。利民河等截污工程进场施工。

二十八、《淮安市入海水道苏嘴断面水质达标方案》12项整治任务未达到序时进度要求,清安河水质长期超标。

整改时限:2019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市住建局:四季青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已于2018年底完成。总投资18.36亿元的控源截流工程稳步推进,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小区138个,完成125个;累计完成雨、污水管道138公里,市政管网完善工程3.5公里;完成内城河、外城河、圩河、文渠河截污管道工程,新建清安河河道截污工程3公里、截流井9座、一体化泵站8座。

洪泽区:全力推进经济开发区“一企一管”工程,对 18家重点排水企业实施一企一管,接到废水集中监控调节池内,实时进行监控,由第三方运行管理。天楹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深度处理设施已运行,处理后水质稳定达一级A排放标准。已完成水质、大气、噪音监测、应急预案评审、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组织召开了环保验收核查会,正在针对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清江浦区:四条内河清淤工程于20181228日通过完工验收,累计清淤87658.7万方,清运垃圾13389.97万方。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级B提升为一级A)工程于2017年底完成,20183月份通水,7月份通过环保验收;扩建工程于20186月份完成,10月份通过环保验收。目前出水水质已达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

二十九、张福河氯化物、硫酸盐浓度居高不下。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淮阴区:加强与洪泽区协同配合,强化盐硝生产企业管理,对发现的超排、偷排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对工业新区的六家盐硝生产企业多次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有生产废水外排至张福河的现象。对淮盐矿业进行了约谈,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运输码头的管理。最新监测结果显示,张福河水质氯化物、硫酸盐达到标准。

洪泽区:对张福河河水采样监测从每季度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要求张福河沿岸4家元明粉企业每日对码头的河水进行取样监测,保留监测结果和相关台账资料。将张福河沿岸4家元明粉企业纳入双随机检查和日常夜间巡查,对企业雨污分流、码头装卸货物传送带密闭等情况进行强化监督。

三十、淮安辖区年过境船舶46万艘次,年货运量3.7亿吨,其中不少船舶运输危险化学品,年发生船舶险情近300起,给洪泽湖、京杭大运河沿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带来巨大环境风险。淮安市目前没有专门从事船舶污染物处置的企业,港口和船舶废油水、洗舱水、生活污水等接收、转运及处置处于空白状态。京杭运河、淮河、苏北灌溉总渠等主要河段非法码头数量众多,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不到位,部分位于生态红线管控区内。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全市累计整治非法码头和浮吊船作业点309座(处),其中拆除非法码头118座、取缔非法浮吊船作业点163处、规范发证码头28座,完成复垦绿化89处。二是持续推进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将淮安船闸和淮安南港、新港等三个油废水回收站改造为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油污水集中收集点,供船舶停泊时集中投放船舶垃圾,积极与市环卫部门沟通协调,保障京杭运河沿线5座船舶垃圾回收站正常运行;指导全市三级以上干线航道沿线港口码头企业、水上服务区、船闸及其待闸区按照《江苏省内河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指南(试行)》建设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成1艘船舶污染物接收船,并与第三方企业合作开展试运营,实现京杭运河淮安段沿线船舶垃圾的流动收集;三是在京杭运河市区段试运行船舶污染物监管电子联单系统,实现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过程监管;四是制定《船舶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加强在航运输船舶封舱措施检查,防止船舶粉尘污染情况的发生,督促船方按规定送交污染物,加大对船舶防污染设施缺失、未按照规定送交船舶污染物等违法行为的监管,2019年以来已累计检查船舶6000艘次,督促281艘船舶整改船舶防污染问题和隐患。

三十一、淮钢码头初期雨水收集不规范,中海华邦码头整治不到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企业及时修葺了沿河破损围堰,避免初期雨水入河。加强管理维护,规范码头装卸操作,避免物料洒落造成水体污染。

三十二、淮安市鸿业钢质船厂位于生态红线范围内,无环评和河道占用审批手续。

整改时限:2019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淮安市鸿业钢质船厂承担苏北灌溉总渠、京杭运河沿线所有浮吊船的拆解任务,同时保障本地区船只水上作业安全、河道防洪应急和抢险等任务,暂未关停,待全区浮吊船拆解任务结束后再取缔、拆除,力争年底前整改到位。在此期间,严格落实环境监管措施,确保不产生环境污染问题。

三十三、盱眙新港无港口经营许可证,管理混乱,影响备用水源地水质。盱眙远航船业有限公司停靠的采砂船未拆解完成,采取明令禁止的冲滩方式进行船舶拆解作业,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20193月,盱眙新港购买了10台降尘雾炮、150余卷堆场覆盖网、2套车辆进出港冲洗设备和1辆道路冲洗车等设备,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完成清水坝绿化工作,水质得到明显改善。远航船业有限公司已拆除。

三十四、扬尘管控不到位,裸土、物料未覆盖问题普遍,渣土车污染严重,市区快速路工程全长45.6公里,扬尘污染尤为突出,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市住建局:按照淮安市扬尘管控“十条标准”和“六个百分百”要求,市直在建工地全部实现封闭围挡施工,建立完善并落实好扬尘污染治理责任制和扬尘治理控制预案,在主入口设置冲洗平台,严禁车辆带泥上路等得到有效落实。全市境内建设工地全部安装雾炮,喷淋系统和PM2.5监测仪。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2018年,对46家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建筑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处罚111.5万元。2019年以来,对57家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建筑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处罚117万元,扬尘污染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市交通局:加强快速路建设沿线督查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交办整改,新增、替换围挡30000余延长米,对涉土施工尽量做到随挖随填随盖,喷淋喷雾湿法施工,清运废料50万方,抓好裸土覆盖;在运料施工进出口和拌合站等区域配足冲洗设备,配套污水排放设施,处理后排入城市管网;采购租用洒水车36辆,视天气和路面实际情况及时洒水降尘;安排310名专门保洁人员对开放的便道进行清扫保洁,力争保持潮湿,抑制扬尘。

市城管局:抓好渣土运输“两点一线”,做好24小时跟踪巡查管理。进一步加大对渣土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2019年上半年,市、区两级开展联合整治4次,全市办理渣土处罚案件92件,处罚23.71万元。对市区渣土车进行密闭改造升级,全部更新为篷布式新型环保车辆,并实行公司化管理,渣土运输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三十五、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部分工地与混凝土搅拌企业未落实停工等管控要求。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完成修订《淮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对建设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凡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坚决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停工整改;坚决防止利用重点工程、赶工期等原因,放松扬尘污染管控措施。

三十六、淮安市化妆品一条街等拆迁工地建筑垃圾长期未清运,未采取防尘措施,影响市区空气质量。

整改时限:2018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2018年,建筑垃圾已全部清运完毕,局部已植绿抑尘。2019621日,经市审核同意,并报省相关部门批准,该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工作。

三十七、2017年减煤控煤措施落实不到位,2018年一季度非电行业耗煤比2016年同期增长7.82万吨。

整改时限:2018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按照《江苏省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专项行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苏发改能源发〔20181151号)要求,对照《2018年度各设区市非电行业(含自备电厂)全社会煤炭消费减量测算办法》,2018年,淮安市非电行业全社会煤炭消费较2016年减少28万吨,超额完成省下达26万吨的力争目标任务。

三十八、2016年淮安市6家企业用煤量申报不实,督察组检查发现,部分企业2017年、2018年减煤数据仍存在弄虚作假问题。

整改时限:2018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制定能源统计专业数据质量控制实施办法,细化能源统计业务操作流程,从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数据评估、数据质量检查、数据发布与使用等方面着手,全程、全员、全域规范能源统计,强化数据审核,严格把控源头数据质量。建立完善重点耗煤企业监测机制,加大能源统计报表审核力度,确保企业能源数据真实可信。加大对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十九、《江苏省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出台后,部分县区质监部门仍违规为新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发放锅炉使用证。

整改时限:2018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印发了《关于开展燃煤锅炉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对2014年以来办理使用登记的10t/h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开展自查自纠,发现违规注册的一律以公告的形式注销,并到现场进行逐台核实,全市共注销了59台不符合环保政策的燃煤锅炉,并在媒体上予以公示。

四十、盱眙县、金湖县、淮阴区、洪泽区等地燃煤锅炉淘汰不彻底,生物质锅炉恢复使用燃煤现象较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金湖县:对全县锅炉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无死角、无盲区,对规上企业锅炉逐一登记,建立管理清单和台账,每个锅炉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开展专项督查,实行月自查、报告,季检查、通报制度。对生物质锅炉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实行锅炉安全和环保运行在线监控。

盱眙县:对辖区内在用小锅炉开展摸底排查登记,对使用生物质燃料的在用锅炉,列出清单、包干到人,定期开展巡查,杜绝偷用燃煤、废旧板材等高污染燃料行为。

淮阴区:加大打击力度,督促未安装高效布袋除尘设施的企业限期完成设施安装,逾期未完成治理的依法进行处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一旦发现锅炉燃煤或燃烧杂物,责令立即停产整治,并依法从重处罚。落实属地二级网格巡查监管职责,加大巡查频次,杜绝淘汰燃煤锅炉“死灰复燃”。2018年以来,立案查处锅炉燃煤或燃烧杂物案件15起,处罚金额71.1万元。

洪泽区:已完成燃煤锅炉整治淘汰任务,日常监管中未发现生物质锅炉使用燃煤现象。

四十一、淮钢特钢干熄焦改造滞后,高炉无上料除尘系统,出铁场、烧结等工段存在无组织排放烟气;中海华邦锅炉废气超标现象较多。

整改时限:20196月底前。

整改情况:

淮钢干熄焦改造项目已经完成并投入运行;封闭大棚已经全部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贮煤筒仓正在进行试运行;配置了10台大功率雾炮,在装卸过程进行抑尘、降尘;厂内不停洒水抑尘、降尘。中海华邦及时更换了系统内破损布袋;3#、5#锅炉停止使用。

四十二、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公司等企业未完成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整改时限:2019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开发区热电公司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总投资约6000万元,已于20185月开始建设,正在进行设备调试。

四十三、盱眙县、淮安区、淮阴区等地码头砂石物料未覆盖,车辆苫盖和冲洗不到位,重载运输车污染严重。

(一)盱眙县码头砂石物料未覆盖,车辆苫盖和冲洗不到 位,重载运输车污染严重问题。

整改时限:2019630日前。

整改情况:

购买了10台降尘雾炮、250余卷堆场覆盖网、2套车辆进出港冲洗设备、1辆道路冲洗车和2套垃圾、油污回收设备,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完成清水坝绿化工作。

(二)淮安区码头砂石物料未覆盖,车辆苫盖和冲洗不到位,重载运输车污染严重问题。

整改时限:2018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开展省级河道“三乱”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对大运河沿线砂石货场码头开展集中整治,关闭取缔非法货场码头浮吊船128个。加强长效管理,督促各码头做好砂石物料覆盖,车辆苫盖和冲洗,重载运输车污染防控等工作。对反弹的货场码头采取强拆等措施。

(三)淮阴区码头砂石物料未覆盖,车辆苫盖和冲洗不到位,重载运输车污染严重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对全区的41家港口码头进行常态化防治,督促涉港企业落实粉尘防控措施,露天堆场设置防风抑尘网、围墙、防护林等防尘屏障,并采取洒水抑尘、干雾抑尘、覆盖等粉尘控制措施。有车辆进出的码头堆场在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的专用场地,冲洗范围包括车轮和车架。港区主干道及辅助道路进行铺装、硬化处理,对破损路面及时修复,并配以洒水抑尘,建成区内8家港口码头道路硬化1200余米,场地硬化约8000平方。对不积极落实扬尘管控工作的企业,采取联合执法强制整改措施,依法彻底清除分淮入沂沿线非法码头砂石货场共计36处。

四十四、商住一体情况普遍,餐饮业规划、审批、环境管理等联动机制不健全,省级环保督察期间,共接到有关举报66起,占总数的16.38%。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全市各地各部门把治理餐饮业油烟污染作为重点工作,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油烟净化设施,餐饮业油烟扰民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四十五、露天烧烤取缔不到位,涟水县、清江浦区等地问题较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涟水县:制定露天烧烤整治方案,对城区烧烤经营点进行全面摸排,签订《烧烤经营户承诺书》,签订率100%。持续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整治,累计出动执法队员1500余人次,执法车辆260余车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00余份,暂扣烧烤架26台,其他物品600余件;依法取缔占道经营200余处,纠正违章摊点300余次。

清江浦区:开展集中整治活动36次,出动城管执法人员6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取缔露天烧烤61处。加强长效管理,坚持反复抓,抓反复,科学调配队员和巡逻车辆,采取盯守和巡查相结合、错时管理和延时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地段和时段定人、定时、定岗,保证管理无缝隙。

四十六、陡湖以及淮安市境内的高邮湖、宝应湖等湖泊围网养殖问题严重。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盱眙县拆围补偿资金基本到位,已拆除围网面积1300亩。金湖县已拆除高邮湖围网23735亩,宝应湖1573亩,湖区无证围网养殖已基本拆除。

四十七、全市97座露采矿山废弃宕口未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20188月,完成盱眙县废弃矿山地质现状调查,逐个宕口制定了封堵方案。201812月底,采取埋设限行桩,架设限高架和截断道路等措施,对废弃宕口进行了封堵,截断了宕口进出通道,较好地促进了宕口自然复绿。20193月,编制完成《盱眙县废弃露采矿山地质环境初步治理方案》,对盱眙县97个未治理的废弃矿山宕口逐个制定恢复治理方案或帮助促进自然复绿措施,已完成桂五镇岗头后山废弃宕口治理;启动官滩甘泉山废弃宕口、古桑伏窝治理区、盱城象山公园北侧废弃宕口、二山通达宕口等治理项目,完成官滩甘泉山废弃矿区、古桑伏窝废弃矿区的治理方案编制工作。对68个可自然恢复的宕口,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封堵养护所需的防护栏、钢丝网、隔离栏等材料进行测算。

四十八、苏淮高新区污水一企一管未建成,污水处理厂长期运行未验收,清下水管网不完善,部分企业雨污分流不彻底,对白马湖水质造成影响。

整改时限:2019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一)一企一管未建成问题。污水一企一管一期工程已完成,二期工程基本完成淮盐路(盐北大道至张码路段)、张码路、陆集路(张支路至孔连路段)管墩基础开挖,正进行管墩钢筋绑扎、垫层及管架砼浇筑工作。

(二)园区污水处理厂长期未验收问题。20188月完成废水、废气的环保验收工作,20191月完成固废、噪声的环保验收工作。

(三)关于清下水管网建设不完善及部分企业雨污分流不彻底问题。清下水管网二期工程已完成设计方案及评审工作,正在进行工程招标。

四十九、淮安季桥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未实施提标改造,关停企业危废露天堆放。

整改时限:2019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明通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于20196月建成并投入运行,出水水质好于一级A标准。因省环保督察组检查当天,大成化工公司正在转运危险废物,属于临时堆放;事后,该危险废物已及时转运到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十、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不配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滞后,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盱眙县16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有15个未运行。

(一)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不配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滞后,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淮安区、洪泽区、金湖县和涟水县已经完成辖区内所有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在线仪表安装和使用工作。涟水县、洪泽区、金湖县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运行以奖代补省级专项资金已经到位。

(二)盱眙县16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有15个未运行问题。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目前16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均正常运转。马坝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EPCO项目于20181220日开工建设,厂区主体建设已完成,附属工程和设备安装有序推进,新建污水主管网8公里。河桥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县域一体化污水处理PPP项目于2019114日进行专家评审,724日进入江苏省PPP项目库,并被遴选为省级PPP试点项目,已通过省试点专家评审,正在进行招标前期准备。

五十一、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不完善。盱眙县骚狗山简易垃圾填埋场未采取防渗措施,停运后封场进展缓慢,未采取有效废气治理措施,渗滤液未经处理排入周围矿坑;江苏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接收、处置安徽省天长市生活垃圾约7万吨;清江浦区王元生活垃圾填埋场长期积存渗滤液约3万吨,处置进展缓慢。 

整改时限:2018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一)停运后封场进展缓慢,未采取有效废气治理措施问题。对盱眙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实施封场生态整治工程,堆体按13修坡,铺设两层纤维膜夹防渗膜,堆体内安放12个垂直沼气收集管并汇集到自燃烧火炬,在堆体最低处安放垂直自提泵污水收集装置,将渗滤液送到圣元污水站,经预处理后再送到盱眙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同时在堆体铺设的防渗膜上铺设70厘米粘土。目前植被茂盛,生态良好。

(二)圣元公司擅自接收、处置安徽省天长市生活垃圾问题。圣元公司为缓解企业亏损经营局面,向盱眙县政府申请接收处置天长生活垃圾,得到盱眙县政府的同意。2018410日,已经不再接收处置天长垃圾。

(三)王元垃圾填埋场积存渗滤液处置进展缓慢问题。一是加强雨污分流工作,从源头减少渗滤液产生量。加强作业面日常覆盖,2018年覆盖面积约3万平方米。对所有覆盖面进行排查,及时补休漏洞,最大程度减少雨水渗入。强化垃圾库区渗滤液抽排工作,架设固定的渗滤液收集管道,对库区渗滤液做到及时收集和导排,尽量减少库区渗滤液积存量,确保不发生渗滤液外溢事故。对现有明渠进行加盖密封,防止膜上雨水混入,沟外侧再造小型排水沟,及时导排雨水。二是全力做好渗滤液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无过量积存。2018年,已经委托南京凯米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第一次应急处置,共计处理渗滤液污水3.5万吨。因渗滤液污水处理设施仍在改造中,渗滤液还在不断产生,为此,市政府同意拨付400万元继续用于应急处置,目前应急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中,问题得到了有效控制。同时,加快渗滤液处理设施提标扩容改造项目建设,年底前建成投运。

五十二、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全市无危险废物填埋场,产废单位危废胀库现象较普遍,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整改时限:20206月底前。

整改情况:

已建成淮安华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废填埋项目,新增危险废物安全填埋总能力20.6万吨。持续推进危废“去库存、控风险”工作,打击和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控增量,排查非法填埋、倾倒等历史遗留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削减存量。持续推进规范化管理工作,提升危废管理水平,减少环境安全隐患。

五十三、涟水县、苏淮高新区集中供热建设滞后,存在企业违规建设燃煤锅炉问题。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涟水县:经济开发区、薛行循环经济产业园和五港造纸产业园实现集中供热,薛行循环经济产业区正在新建燃气集中供热项目,光大(涟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成运行。

苏淮高新区:苏淮高新区目前集中供热由国信热电和实联化工共同承担,完全满足企业用热需求,新的公共热源点项目已完成核准,正在办理环评等手续。对联力环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违规建设锅炉问题,责令立即停止建设,立案处罚12万元。

五十四、涟水县永顺德养猪专业合作社、淮阴区袁农奶牛场、清江浦区东豪养猪场等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沟渠。

整改时限:2018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淮阴区:生态环境局201896日向袁农奶牛场下达了处罚决定,责令该养殖场20天内清运露天贮存在场区内的牛粪,并罚款2万元;因其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法定义务,已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古清口街道督促袁农奶牛场建成1200立方米的干粪堆积场和360立方米的污水沉淀池,污水不再未经处理直排沟渠。农业农村局对其动物防疫合格证吊销程序正在公示。

涟水县:企业存栏生猪1800头,比2018年下降42%。购置运粪车1辆,建设干粪堆积池650平方米、污水沉淀池1000立方米、沼气200立方米,实行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同时,不断加强卫生管理,及时清运粪污。

清江浦区:201811月份完成三级沉淀池、干粪堆积池、雨污分离等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杜绝污水直排沟渠。东豪猪场已经停止生猪养殖。

五十五、金湖县、洪泽区、清江浦区无病死畜禽收集点,淮安区计划建设收集点15个,目前仅建成1个。

(一)金湖县无病死畜禽收集点问题。

整改时限:2019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已建成3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点并投入运行。

(二)洪泽区无病死畜禽收集点问题。

整改时限:20196月底前。

整改情况:

已建成7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点并投入运行。

(三)清江浦区无病死畜禽收集点问题。

整改时限:20196月底前。

整改情况:

目前,病死畜禽采用无害化深埋方式进行处理。收集点建设已完成工程规划、选点、经费测算等工作,将于近期开工,11月底左右完成。

(四)淮安区计划建设收集点15个,目前仅建成1个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经过重新测算,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渠南设置3个点、渠北设置2个点、运西设置1个点,共计6个收集点。目前,渠南复兴、石塘和渠北苏嘴3个点已建设到位并运行。渠北顺河、运西漕运2个点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冷藏设施安装。渠南车桥收集点已开工建设。

五十六、金湖县、盱眙县等地禁养区内有4家养殖场未按要求在2017年底前关闭搬迁。

(一)盱眙县养殖场未按要求关闭搬迁问题。

整改时限:2018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已于20184月关闭搬迁到位,同时加大禁养区内巡查力度,确保不发生复养现象。

(二)金湖县养殖场未按要求关闭搬迁问题。

整改时限:20193月底前。

整改情况:

1户已于20184月关闭拆除到位,另1户于20197月份关闭拆除到位。同时加大禁养区内巡查力度,确保不发生复养现象。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