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0-10256 组配分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发布机构:监察处 发文日期:2020-11-02
名 称:南通市对外公开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南通市对外公开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20-11-02 16:31浏览次数: 103

2017127日,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正式反馈督察意见后,南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落实整改工作。同时,各地、市相关部门成立专门工作班子,主要领导带头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分管领导扭住具体问题抓推进、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格局。截至20199月底,全市确定的45项整改任务中,已完成25项,其他各项正按序时进度推进。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南通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南通市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我市督察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督察要求,严格落实各级生态环保党政主体责任,全力推进整改落实,扎实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2019年上半年,PM2.5浓度42.2μg/m3,优良天数比例76.8%,空气质量保持全省最优;31个省考以上断面优Ⅲ类比例71%,省考以上断面及主要入江、入海河流全部消除劣Ⅴ类,列上半年全国水环境质量改善榜第12位。在督察整改推进过程中,主要采取了五个方面的措施。

一、强力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聚焦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强化执法监管,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对照督察反馈意见,制定《南通市贯彻落实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反馈意见清单化、目标化管理,实行挂账督办、跟踪问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作出批示150余次,对整改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有关领导先后深入现场检查调研120余次,协调推进区域水环境整治、五山及沿江地区生态修复项目建设等工作。全市先后组织开展船舶修造企业、进口固体废物企业等十多个专项执法检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组成责任追究组,经报请省环境督察组同意,对142人次进行问责处理,其中,市管干部16人,科级以下人员126人。

二、构建生态环保大格局。聚焦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市县联动、部门联动。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系统部署“十三五”生态环保工作,实施《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南通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8~2020)》。压实压紧基层属地和部门责任,建立季考核、年述职机制。按照市考县、县考镇村模式分级考核。每季度召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点评会,通报季度考评结果,各县(市)区考核得分最后一名的镇(街道)、得分最后三名的村(社区)在媒体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和评判,打通生态环保责任“最后一公里”。初步建立“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保责任体系,每年组织两院及相关部门进行环保工作书面述职。市纪委监委开展环保专项市县联动巡察,进一步压实各地环境保护责任。

三、大力推进环境专项整治行动。聚焦环境质量改善,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每年制定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计划,实施一批重点工程。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实施大气污染治理项目594项,完成10-20吨燃煤锅炉整治48台、锅炉超低排放改造17台、VOCs整治项目276个,在市区21家建设工地试点安装69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2019年排出621个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积极推进重点企业VOC治理、扬尘污染防治等工作。全面提升水污染防治水平。把修复和保护长江生态摆在压倒性位置,出台《南通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长江流域(南通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等,实施五山及沿江地区生态修复工程,建成国家级森林公园。出台《南通市打好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年实施水重点项目204项,开展重点断面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百日攻坚行动。2019年,实施285项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持续开展不达标断面专项整治行动、饮用水源地整治、“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等。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深入开展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完成县域重点行业企业地块的空间信息制作。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着力抓好危废处置设施建设,危废处能从2015年末的1.83万吨/年提升到22.9万吨/年。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着力解决“垃圾围城”“垃圾下乡”等问题。

四、持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双随机”监管,持续开展环保执法“亮剑行动”,实现突击检查、交叉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四个“常态化”。公安部门深入推进“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侦办破获了一批污染环境刑事案件,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落实网格化监管体系,环保网格和社会综合治理网格有效融合,夯实基层环保工作基础。2018年,全市环保执法实行“双提升”,下达处罚决定1580件,处罚金额2.5亿元。持续开展环境信访问题化解百日攻坚,2019年前9个月,省以上越级信访同比下降36.9%

五、积极推动机制体制改革。聚焦改革创新环保机制体制,不断激发环保工作活力。健全环境准入制度。编制“三线一单”,严格落实生态红线区域刚性管控,开展年度评估,评估结果与生态红线区域补偿资金挂钩。进一步提高化工行业准入门槛,沿江地区不再审批新的化工企业。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建立生态损害赔偿机制、环保总监机制,省内率先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试行)》等文件,全市40家企业签订协议,缴纳保证金1亿余元,有效推动历史积存问题解决。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开展环境信用评级工作,联动实施差别化水电价、绿色信贷、诚信企业等政策。水环境区域补偿全流域覆盖,深化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制定市区居民生活用水、用气阶梯价格政策,率先出台《污水“零排放”企业减免污水处理费管理规定》以及《污水“零排放”企业认定办法》。

下一步,南通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全面推进、全域实施,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强化问题整改,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继续大力推进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季考核、年述职”工作机制,将省环保督察整改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内容,全面调动市、县、镇、村四级力量,夯实基层责任。严格对照问题清单、整改方案,逐项抓好问题落实,问题不彻底解决绝不收兵。二是继续严格环境执法。以刑事司法、行政执法、综合执法为重点,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完善公安机关独立执法机制。持续开展环保“亮剑行动”,加大突击执法、驻点执法、交叉执法力度。三是继续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办好南通电视台、南通日报等媒体专栏,加大问题曝光力度。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有序引导社会环保组织依法参与环境保护,打赢污染防治的人民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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