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0-11311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
发布机构:环评处 | 发文日期:2020-02-10 |
名 称:2020年2月10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阜兴泰高速公路建湖至兴化段工程、江苏鸿顺铝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再生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 文件编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2020年2月10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阜兴泰高速公路建湖至兴化段工程、江苏鸿顺铝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再生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0年2 月10日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2月11日-2 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081;Email:hpc@jshb.gov.cn。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阜兴泰高速公路建湖至 兴化段工程 | 盐城市、泰州市 | 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 工程起自阜建高速终点九龙口枢纽,终点顺接兴泰高速公路,路线全长71.72公里。项目拟新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车速为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全线共布设1处枢纽互通和6处一般互通,布设主线桥47座,涵洞178道。全线共设置6处互通收费站、1处监控中心、1处养护工区、2处服务区(含加油站)。 | 项目采用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和现场张贴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参调查。建设单位于2017年9月22日~2017年10月11日在江苏环保公众网发布了第一次网上公示,公示项目概况、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等,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信息;2019年3月12日~2019年3月23日在江苏环保公众网上发布了第二次网上公示,公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同步在报纸刊登公示信息,并进行现场张贴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信息。 | 无 | 1、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在居民区等敏感目标附近施工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并在相应路段设置减速、禁鸣标志;高噪声施工机械应远离敏感区布设,并采取隔声措施,夜间不得安排施工,必须连续作业的,应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获得许可。 进一步优化工程穿越居民住宅集中区的线路。对沿线分布较为集中且敏感目标处预测超标的声环境敏感目标采取设置声屏障措施,并优化声屏障的形式、结构、材质、长度和高度设计,提高降噪效果;对受本工程交通噪声影响、距离较远且较分散、采取声屏障后仍不能达标的声环境敏感目标安装隔声窗。 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与高速公路的控制距离,并配合规划部门做好公路沿线的土地利用规划。 2、落实振动防治措施。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注重对强振动施工机械的控制和管理。在靠近居民住宅路段施工时,夜间禁止使用打桩机、夯土式压路机等强振动机械。运营期应加强跟踪监测,发现振动超标时,及时增补振动治理措施。 3、加强沿线生态保护。进一步优化穿越各类生态敏感区路段的线路方案和施工方案,采取无害化穿(跨)越方式。采用路基经过的路段,应结合路基高度和穿越区域保护要求优化设计,尽量以桥代路减缓生态影响。不得在重要生态敏感区范围内设置取(弃)土(渣)场、施工营地、施工场地等临时设施。 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布置,落实各取(弃)土(渣)场选址方案。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对耕地和林地的破坏。临时工程尽量布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施工便道尽量利用既有道路。施工前剥离表土应集中堆放,用于后期的绿化覆土及复垦。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取(弃)土(渣)场等采取生态修复措施,减缓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相关生态补偿措施。 4、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涉水桥梁基础施工尽量选择在枯水期,采用钢围堰施工工艺,桥墩钻渣定期清运,钻孔泥浆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禁止直接排放至沿线水体。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回用。西塘河特大桥、下管河特大桥、南官河特大桥等31座桥梁应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同时设置隔油沉淀池和事故池。严禁向重要湿地、清水通道维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内排污。运营期服务区及沿线收费站管理站房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绿化、冲厕标准后回用。各类废水禁止排入沿线生态敏感区。 5、做好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设置围挡、遮盖、洒水等抑尘措施,混凝土拌合站水泥仓、输送带、搅拌仓设置集气罩并安装除尘设备;沥青拌合站沥青加热罐、输送斗车、搅拌缸设置集气罩并采用有效烟气净化装置处理,沥青拌合站、混凝土拌合站应分别布置在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下风向300米以外区域,避免对沿线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造成不利影响。服务区餐饮油烟应配备油烟净化装置;服务区加油站配备油气回收装置,并在加油站油罐区外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亦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6、做好其他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应纳入当地固废收集系统并妥善处理处置,不得向环境排放。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7、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位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的所有桥梁均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强化桥梁护栏防撞设计,设置警示标牌;加强运营期管理,配备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完善应急措施并纳入到当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 8、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沿线地方政府、相关单位和公众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 9、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设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及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
2 | 江苏鸿顺铝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再生铝项目 | 建湖县上冈产业园 | 江苏鸿顺铝业有限公司 | 江苏鸿顺铝业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0万元,选址建湖上冈产业园,建设再生铝项目,项目共分2期进行建设,每期各建设年产10万再生铝生产能力(年产5万吨铝液、4万吨铝锭、1万吨铝棒),全部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万再生铝生产能力(10万吨铝液、8万吨铝锭、2万吨铝棒)。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建设单位于2018年4 月18日在建湖上冈产业园管委会网站实施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建设单位于2019 年7月11日在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局网站实施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19 年7月13日和7月19日在扬子晚报-盐城版上进行 2次报纸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建设单位于第二次公示期间,在可能受项目影响的环境敏感点附近张贴了信息公告,并进行现场走访,对工程概况、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其反馈方式进行了告知。公告张贴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5、建设单位2019 年11月15日在江苏环保公众网站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 无 |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2、加强铝料成分分析,每批铝料进厂前均须进行分析、检验,严格控制重金属、油脂、橡胶、塑料等含量,不符合入厂筛选要求的废铝料不得用于生产。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全厂共设置9根排气筒。原料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1、FQ-6排放,熔炼、保温、燃气测试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重力沉降+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FQ-2、FQ-7排放,炒灰机/冷灰桶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FQ-3、FQ-4、FQ-8、FQ-9排放,球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5排。有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4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5中的相关标准。 4、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项目各类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接管排入建湖上冈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不得设置污水外排口。 5、该项目主要设备须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6、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投产后对铝灰渣、除尘灰、废水处理污泥的固体废物性质进行鉴别,取得鉴别结果前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7、加强营运期的环境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防止生产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8、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预留采样位置,设立明显标志。按《报告书》中提出的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并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9、本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厂界为边界设置200米的范围,目前该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也不得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