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0-11343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发布机构:环评处 发文日期:2020-08-11
名 称:2020年8月11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2020年8月11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8-11 20:15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0811日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812-8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081Emailhpc@jshb.gov.cn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

连云港、淮安

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

   现有工程起于宁海枢纽终于王兴枢纽,途径连云港海州区、灌云县、灌南县,淮安市涟水县、淮阴区,全长约98.619公里,其中连云港段约59.035公里,淮安段约39.584公里,由原宁连一级路改造而来。主线设置跨河桥梁58座,其中特大桥1座、大桥7座、中小桥50座;主线设置分离式立交桥40座,互通式立交桥10座,支线上跨桥29座;沿线设置管理中心1处、养护工区2处、服务区3处(含加油站,下同)、收费站8处,其中主线收费站2处,匝道收费站6处。

 

    1.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

    2.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在居民区等敏感目标附近施工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并在相应路段设置减速、禁鸣标志;高噪声施工机械应远离敏感区布设,并采取隔声措施,夜间不得安排施工,必须连续作业的,应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获得许可。

进一步优化工程穿越居民住宅集中区的线路。对沿线分布较为集中且敏感目标处预测超标的声环境敏感目标采取设置声屏障措施,并优化声屏障的形式、结构、材质、长度和高度设计,提高降噪效果;对受本工程交通噪声影响、距离较远且较分散、采取声屏障后仍不能达标的声环境敏感目标安装隔声窗。

    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要求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与高速公路的控制距离,并配合规划部门做好公路沿线的土地利用规划。

3.落实振动防治措施。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加强对强振动施工机械的控制和管理。在靠近居民住宅路段施工时,夜间禁止使用打桩机、夯土式压路机等强振动机械。运营期应加强跟踪监测,发现振动超标时,及时增补振动治理措施。

4.加强沿线生态保护。进一步优化穿越各类生态环境敏感区路段的线路方案和施工方案,对穿越各类生态环境敏感区路段的,应采取无害化穿(跨)越方式。采用路基经过的路段,应结合路基高度和穿越区域保护要求优化设计,尽量以桥代路减缓生态影响。不得在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范围内设置取(弃)土(渣)场、施工营地、施工场地等大型临时设施。

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布置,落实各取(弃)土(渣)场选址方案。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对耕地和林地的破坏。临时工程尽量布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施工便道尽量利用既有道路。施工前剥离表土应集中堆放,用于后期的绿化覆土及复垦。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取(弃)土(渣)场等采取生态修复措施,减缓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落实《报告》中提出的相关生态补偿措施。

5.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涉水桥梁基础施工尽量选择在枯水期,采用钢围堰施工工艺,桥墩钻渣定期清运,钻孔泥浆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禁止直接排放至沿线水体。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回用。运营期对穿越盐河、善后河、枯沟河、北六塘河、南六塘河的桥梁应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隔油沉淀池(兼作事故池)。灌南服务区、涟水服务区、涟水互通收费站生活污水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区域污水处理厂,其他收费站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标准后回用。各类废水禁止排入沿线生态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6.做好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设置围挡、遮盖、洒水等抑尘措施,混凝土拌合站水泥仓、输送带、搅拌仓设置集气罩并安装除尘设备;沥青拌合站沥青加热罐、输送斗车、搅拌缸设置集气罩并采用有效烟气净化装置处理,沥青拌合站、混凝土拌合站应分别布置在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下风向300米以外区域,避免对沿线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造成不利影响。服务区餐饮油烟应配备油烟净化装置;服务区加油站配备油气回收装置,并在加油站油罐区外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亦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7.落实其他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应纳入当地固废收集系统并妥善处理处置,不得向环境排放。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8.落实《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位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的所有桥梁均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强化桥梁护栏防撞设计,设置警示标牌;加强运营期管理,配备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完善应急措施并纳入到当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

9.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沿线地方政府、相关单位和公众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

10.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设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及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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