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1-11183 | 组配分类:大气污染防治 |
发布机构:大气处 | 发文日期:2021-01-19 |
名 称:关于重点行业绩效评价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名单的公示 | 文件编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关于重点行业绩效评价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19 15:01浏览次数:
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省大气办组织各地开展绩效分级评价工作,经过企业自评、市级初审、专家会审以及抽查复核,确定全省A级企业39家、B级企业337家、绩效引领性企业46家。现将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邮箱:dqb@jshb.gov.cn)。
附件:重点行业绩效评价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名单
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